「之執行機關」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之執行機關:指實施本法第一百五十三條之一至第一百五十三條之三及第一百五十三條之六之調查,具法定調查犯罪情形、蒐集證據職掌或執行刑事裁判權限之檢察署或司法警察機關。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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