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兼職輻射防護人員」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之兼職輻射防護人員:係指具輻射防護人員資格,並經設施經營者提報主管機關核准於設施經營者內兼任執行輻射防護管理業務者。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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