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率容許差度」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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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55條 …指配頻帶:指配予電臺發射之頻帶,其頻帶寬度等於必需頻帶寬度與頻率容許差度絕對值兩倍之和。八、指配頻率:指配予電臺之頻帶中心。九、頻率容許差度:指配頻率與發射頻譜中心頻率間,或參考頻率與發射之特性頻率間之最大容許偏差。十、…
  2.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73條 …赫及一五六‧三兆赫外,並應有附表六所列為業務所需之頻率。二、頻率容許差度不得超過百萬分之十,平均混附發射應低於主波以下四十分貝並不超過二十五微瓦。三、應使用G3E類發射。四、音頻限在三千赫以下,預強調每韻階六分貝。五、最…
  3.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85-20條 …諧波失真,在三百至三千赫範圍內,應不超過百分之十。(四)發射頻率容許差度不得超過百萬分之五十。其主頻率以外之混附發射不得超過主頻階度以下四十分貝。二、接收機(一)其靈敏度應在輸入訊號低至二微伏時,仍可產生訊號雜訊比十分貝…
  4. 行政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 第33條 無線電頻率之發射應力求準確穩定,並符合附件二無線電頻率容許差度表之規定。
  5. 行政業餘無線電人員及電臺管理辦法 第24條 業餘電臺之業餘無線電機之頻率容許差度及混附發射應符合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之規定。業餘無線電機之混附發射對其他無線電接收機產生妨害性干擾者,應立即停止發射並予以改善。
  6. 行政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 第25條 業餘電臺之業餘無線電機之頻率容許差度及混附發射應符合電波監理業務管理辦法之規定。業餘無線電機之混附發射對其他無線電接收機產生妨害性干擾者,應立即停止發射並予以改善。
  7. 行政電波監理業務管理辦法 第19條 無線電頻率之發射應力求準確穩定,並符合附件三無線電頻率容許差度表之規定。
  8. 行政衛星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第42條 …發生時,經營者應降低功率或暫停其運作至改善為止。地球電臺發射頻率容許差度及大容許混附發射功率階度,應符合電波監理業務管理辦法第十九條及第二十條之規定。固定地球電臺之天線仰角,非經主管機關核准,不得低於五度操作,以避免其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