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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 5 頁- 行政用戶配電場所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3條 …工業區(用地)內之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在二千平方公尺以上、或應開發單位(或用戶)要求或政府指定必須地下配電。四、新增設低壓用戶採三相三線式三百八十伏特或三相四線式二百二十/三百八十伏特供電。五、用電因高壓改低壓、低壓改高壓…
- 行政用戶配電場所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4條 …壓用戶:每戶三十平方公尺一處。五、符合前條第一項第三款後段應開發單位(或用戶)要求或政府指定必須地下配電、第四款或第五款者,視供電設備實際需要由輸配電業與用戶協商洽定其面積。六、除已規定長寬尺寸及依第二款設置者外,配電場…
- 行政考古遺址監管保護辦法 第8條 營建工程或其他開發行為,其空間範圍涵蓋經列冊之考古遺址者,開發單位應先邀請考古學者專家,進行考古遺址價值及內涵調查評估,並將其結果報主管機關處理。
- 行政土石採取法 第7-1條 …人於經許可開採時起,視為水土保持法之義務人及環境影響評估法之開發單位,並應依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辦理開發單位之變更。第三項私有土地所有人經土石採取人同意者,得以徵收補償費為出資,作為土石採取人之股東或合夥人。
- 行政水利法 第54-3條 …辦或變更開發行為,其計畫用水量達一定規模或增加計畫用水量者,開發單位於興辦或變更前,應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用水計畫或修正用水計畫,並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轉送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用水計畫核定後,開發單位應依用水計畫內容辦理,…
- 行政水利法 第93-7條 …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一、開發單位於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五十四條之三第一項、第三項規定核定用水計畫或修正用水計畫前,逕行用水。二、開發單位違反第五十四條之三第二項規定,未依核定之用水計畫內容…
- 行政水利法 第93-8條 …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一、開發單位未依第五十四條之三第一項或第三項規定提出用水計畫或修正用水計畫。二、開發單位未依第五十四條之三第二項申報所核定用水計畫之用水情形。三、開發單位未依第五十…
- 行政開發單位使用再生水辦法 第3條 開發單位興辦開發行為用水計畫之計畫用水量達每日二萬立方公尺以上者,用水計畫中工業用水應使用至少百分之五十系統再生水。前項開發行為所在直轄市、縣(市)或特定園區內之系統再生水供應條件不足時,開發單位得採下列方式之一替代之:…
- 行政開發單位使用再生水辦法 第5條 …分之七十且差異量達平均每日三千立方公尺以上者。符合前項規定之開發單位,應提出差異分析報告送中央主管機關審查,中央主管機關得視其用水差異情形,調整或核減其用水計畫原核定之各年度至終期計畫用水量,或於差異範圍內調整使用一定比…
- 行政開發單位使用再生水辦法 第6條 …水計畫之開發行為屬用水計畫審核管理辦法第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開發單位不具調度分配及管理基地內用水人權責時,區內個別用水人新增或變更需擴增水量,致其個別用水計畫之計畫用水量累計達每日二萬立方公尺以上者,其擴增水量部分,由該…
- 行政用水計畫審核管理辦法 第2條 …有影響區域水資源供需使用重大之虞,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二、開發單位:指辦理開發行為興辦、變更或開發完成後使用、管理之自然人、法人、團體或機關(構)。三、用水人:指開發行為基地內之實際用水單位。四、供水單位:指供應自來水…
- 行政用水計畫審核管理辦法 第3條 …發行為之變更,致計畫用水量增加至每日三百立方公尺以上者。同一開發單位於毗鄰區域之分期或分區開發行為,計畫用水量應累積或合併計算,其已核定用水計畫毗鄰區域之分期或分區開發行為,亦同。
- 行政用水計畫審核管理辦法 第4條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其委任之所屬機關(構),受理開發單位申請興辦或變更開發行為時,經開發單位確認有新增用水且計畫用水量達前條第一項規定者,應由開發單位提出或修正用水計畫,並轉送中央主管機關審核,作業流程如附件二。
- 行政用水計畫審核管理辦法 第6條 …二條第一款第二目及第三目規定之開發行為,其用水計畫經核定後,開發單位應於用水計畫之各年度計畫用水量範圍內,依總量管制原則自行調度分配及管理區內個別用水人之用水,其區內個別用水人於興辦或變更事業階段無需依本辦法提出用水計畫…
- 行政用水計畫審核管理辦法 第6-1條 …提出用水計畫之開發行為屬第二條第一款第二目及第三目規定者,如開發單位不具調度分配及管理基地內用水人權責時,區內用水量達第三條規定一定規模之個別用水人,應共同委託開發單位並與其並列為開發單位提出用水計畫;如開發單位不再存續…
- 行政用水計畫審核管理辦法 第7條 開發單位所提用水計畫應依開發行為內容及所在區域之水資源供需情勢,規劃需求用水時程及水量、供水來源及可行節約用水措施,並取得供水單位供水同意文件或其他水源證明文件。
- 行政用水計畫審核管理辦法 第8條 …書件格式不符、需補正或修正內容必要時,經中央主管機關書面通知開發單位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完全者,駁回其用水計畫並通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 行政用水計畫審核管理辦法 第10條 開發單位於用水計畫核定後,應依計畫用水時程及用水量辦理,並應裝設水量自動監測設備及記錄實際用水情形,於每年四月底前,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網路申報方式申報前一年度及現況用水情形。開發行為興辦中或完成後,其開發單位有變更時,…
- 行政用水計畫審核管理辦法 第11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確認開發行為實際用水情形,得要求開發單位提出包括供水單位出具之用水量資料、用水人裝設之水量自動監測設備紀錄或其他必要之用水量證明文件。前項證明文件,屬自來水事業供水部分,得以自來水事業收費單據代替之;屬工業…
- 行政用水計畫審核管理辦法 第12條 中央主管機關對開發單位申報用水結果認有辦理用水查核必要時,應將查核理由、時間、方式及應備資料以書面通知開發單位。前項查核得以書面、會議或現地檢查等方式為之,開發單位應配合提供相關文件資料。
- 行政用水計畫審核管理辦法 第14條 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開發單位提出之差異分析報告,得考量開發行為所在區域水源供應條件、開發行為用水特性、未來發展規劃、用水回收及節水成效等相關因素,調整或核減其用水計畫各年度之計畫用水量,或於用水差異範圍內調整其用水來源。前項…
- 行政用水計畫審核管理辦法 第16條 開發單位依本法第五十四條之三第四項規定申請展期者,應依差異分析報告格式提出計畫用水時程調整分析資料,依第五條規定送受理機關審核。
- 行政用水計畫審核管理辦法 第17條 用水計畫經撤回申請或廢止後需重提用水計畫者,開發單位應依開發行為所在區域最新水資源供需情勢研擬用水計畫,並重新取得供水單位供水同意文件或其他水源證明文件,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其委任所屬機關(構),依第五條規定送受理機關審…
- 行政用水計畫審核管理辦法 第19條 …件。前項申請用水人屬第六條第一項之個別用水人者,得由所在基地開發單位出具之證明文件代替之。
- 行政用水計畫審核管理辦法 第21條 …用水計畫審議及查核管理需求,得以書面方式通知供水單位提供特定開發單位或用水人之用水資料。
- 行政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 第4條 應提出用水計畫之開發單位,其興辦或變更開發行為,應依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之用水計畫,使用一定比率之系統再生水。已核定用水計畫之開發單位,其興辦或變更開發行為經查核各年期實際用水情形與用水計畫內容差異達一定比率或一定規模者,應…
- 行政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 第20條 開發單位未依第四條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按用水計畫或差異分析報告使用一定比率之再生水、以非系統再生水或其他方式替代,經中央主管機關通知限期改善,而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開發單位未…
- 行政環境部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2條 …府政策環境影響評估事項之審查。四、依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結論要求開發單位另行提報書件之審查。
- 行政環境部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7條 …委員均未能出席時,由出席委員互推一人擔任主席。開會時並得邀請開發單位、有關機關或專家學者列席。本部為開發單位時,會議主席由出席之部外委員互推一人擔任之。
- 行政環境部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9條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開發單位時,其機關委員應迴避討論及表決。與審查各開發計畫有利害關係之委員,亦同。本會委員關於案件審議、決議之利益迴避,除前項所定迴避要求外,另應依行政程序法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三條規定辦理。前條第一項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