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空間」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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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16條 …甲板空間與圍蔽之散步甲板。2.位於上層建築及甲板室以外之室外開放空間。(六)低度火災危險之起居艙空間,其範圍如下:1.陳設限火家具及裝潢之房艙。2.陳設限火家具及裝潢之辦公室與醫務室。3.陳設限火家具及裝潢之公用空間,其…
  2.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99-9條 於建築物外開放空間從事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適用本章規定。遙控無人機所有人或操作人應負使用安全、風險管理及法規遵循等責任。遙控無人機發生飛航安全相關事件後,其所有人或操作人應通報民航局事件經過。
  3. 行政飛航模擬訓練設備檢定管理規則 第2條 …擬系統,並可模擬實際飛行之等值動作或力量。三、飛行訓練器:在開放空間或密閉駕駛艙中裝置相關儀器、設備、面板與控制裝置,包含設備組件及地面、飛行操作所需電腦軟體。四、個人電腦航空訓練器:以個人電腦為基礎,輔助儀器飛航訓練之…
  4. 行政室內吸菸室設置辦法 第3條 …面積達其總牆面面積四分之一以上,且通風良好者,得認定為半戶外開放空間,不受本辦法吸菸室設置規定之限制。
  5. 行政菸害防制法 第15條 …場所。但於該場所內設有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之室內吸菸室、半戶外開放空間之餐飲場所、雪茄館、下午九時以後開始營業且十八歲以上始能進入之酒吧、視聽歌唱場所,不在此限。十二、三人以上共用之室內工作場所。十三、其他供公共使用之室內…
  6. 行政公有古物管理維護辦法 第4條 …控制之保存設施及管理規範。四、古物留存於原文化脈絡之開放或半開放空間、戶外環境展藏保存者,應盡量控制環境之穩定度,降低自然或人為之破壞風險,並視需要設置監測、防護及安全設施。五、古物出借時,應規定保存環境條件及保管責任、…
  7. 行政公有古物管理維護辦法 第6條 …防盜保全設施,並定期維護、管理及評估。三、展藏保存於開放或半開放空間、戶外環境之古物,應有專責人員定期巡查並維護防盜保全、防減災設施,必要時得申請當地警察機關加強巡邏。四、訂定災害搶救計畫,內容包括災害現場古物緊急保護處…
  8. 行政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38條 …,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都市設計之審議時,應會同主管機關就公共開放空間系統配置與其綠化、建築量體配置、高度、造型、色彩及風格等影響古蹟風貌保存之事項進行審查。
  9. 行政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辦法 第2條 …之原則,並保存主要紋理、原有建築式樣、風格與外在形貌或重要之開放空間、環境與景觀。
  10. 行政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16條 …其他與此相類之行為。住戶不得於私設通路、防火間隔、防火巷弄、開放空間、退縮空地、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所堆置雜物、設置柵欄、門扇或營業使用,或違規設置廣告物或私設路障及停車位侵占巷道妨礙出入。但開放空間及退縮…
  11. 行政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 第8條 …牆、外牆、防空避難設備、機械停車設備、中央系統空氣調節設備及開放空間,或其他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定項目之變更。
  12.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62條 …平均坡度超過百分之三十且未逾百分之五十五者,得作為法定空地或開放空間使用,不得配置建築物。但因地區之發展特性或特殊建築基地之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之需要,經直轄市、縣(市)政府另定適用規定者,不在此限。建築基地跨越山坡地與非…
  13.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83條 本章所稱開放空間,指建築基地內依規定留設達一定規模且連通道路開放供公眾通行或休憩之下列空間:一、沿街步道式開放空間:指建築基地臨接道路全長所留設寬度四公尺以上之步行專用道空間,且其供步行之淨寬度在一點五公尺以上者。但沿道…
  14.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84條 本章所稱開放空間有效面積,指開放空間之實際面積與有效係數之乘積。有效係數規定如下:一、沿街步道式開放空間,其有效係數為一點五。二、廣場式開放空間:(一)臨接道路或沿街步道式開放空間長度大於該開放空間全周長八分之一者,其有…
  15.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85條 留設開放空間之建築物,經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審查符合本編章規定者,得增加樓地板面積合計之最大值Σ△FA,應符合都市計畫法規或都市計畫書圖之規定;其未規定者,應提送當地直轄市、縣(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16.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86條 …、增加之樓地板面積△FA1,依下式計算:△FA1=S×IS:開放空間有效面積之總和。I:鼓勵係數。容積率乘以五分之二。但商業區或市場用地不得超過二點五,住宅區、文教區、風景區或機關用地為零點五以上、一點五以下。二、高度依…
  17.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87條 建築物留設之開放空間有效面積之總和,不得少於法定空地面積之百分之六十。
  18.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88條 …騎樓者,其淨寬從其規定。建築物地面層為住宅或集合住宅者,非屬開放空間之建築基地部分,得於臨接開放空間設置圍牆、欄杆、灌木綠籬或其他區隔設施。
  19.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89條 開放空間除應予綠化外,不得設置圍牆、欄杆、灌木綠籬、棚架、建築物及其他妨礙公眾通行之設施或為其他使用。但基於公眾使用安全需要,且不妨礙公眾通行或休憩者,經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之建造執照預審小組審查同意,得設置高度…
  20.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90條 …理:一、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之建造執照預審小組,應就開放空間之植栽綠化及公益性,與其對公共安全、公共交通、公共衛生及市容觀瞻之影響詳予評估。二、建築基地臨接永久性空地或已依本章申請建築之基地,其開放空間應配合整體…
  21. 行政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第19條 …修正施行前第七條、第八條及第十條申請獎勵且更新後集中留設公共開放空間達基地面積百分之五十以上者,其獎勵後之建築容積,得於各該建築基地二倍之基準容積或各該建築基地零點五倍之基準容積再加其原建築容積範圍內,放寬其限制。依前項…
  22. 行政違章建築處理辦法 第11-1條 …用之對象由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於查報及拆除計畫中定之。(五)占用開放空間。四、其他經當地主管建築機關認有必要。既存違章建築之劃分日期由當地主管機關視轄區實際情形分區公告之,並以一次為限。
  23. 行政都市計畫法 第83-1條 …之取得、具有紀念性或藝術價值之建築與歷史建築之保存維護及公共開放空間之提供,得以容積移轉方式辦理。前項容積移轉之送出基地種類、可移出容積訂定方式、可移入容積地區範圍、接受基地可移入容積上限、換算公式、移轉方式、折繳代金、…
  24. 行政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訂定) 第34-1條 …鎮、市)公所擬定或變更都市計畫,如有增設供公眾使用停車空間及開放空間之必要,得於都市計畫書訂定增加容積獎勵之規定。
  25. 行政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 第7條 …略:一、自然及景觀資源之管理維護策略。二、公共設施用地及其他開放空間之水與綠網絡發展策略。三、都市發展歷史之空間紋理、名勝、古蹟及具有紀念性或藝術價值應予保存建築之風貌發展策略。四、大眾運輸導向、人本交通環境及綠色運輸之…
  26. 行政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 第9條 …市設計之內容視實際需要,表明下列事項,納入細部計畫:一、公共開放空間系統配置及其綠化、保水事項。二、人行空間、步道或自行車道系統動線配置事項。三、交通運輸系統、汽車、機車與自行車之停車空間及出入動線配置事項。四、建築基地…
  27. 行政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 第6條 …值之建築所定著之土地。二、為改善都市環境或景觀,提供作為公共開放空間使用之可建築土地。三、私有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但不包括都市計畫書規定應以區段徵收、市地重劃或其他方式整體開發取得者。前項第一款之認定基準及程序,由當…
  28. 行政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 第12條 …板面積、騎樓面積、法定停車面積、道路退縮地及依法應留設之公共開放空間面積。室外活動空間總面積未符合第一項規定,而達二十二平方公尺及招收幼兒人數二分之一所應具有之面積者,其室外活動空間面積不足部分,得以室內遊戲空間面積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