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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內政部移民署處務規程 第14條 …入出國及移民相關法規之調查、過境監護、逮捕、暫予收容、移送及遣送戒護。五、證照鑑識及查驗之教育訓練。六、其他有關國境事項。
- 行政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強制出境處理辦法 第3條 …航空器、船舶之機(船)長或其所屬之代理人,安排當日或最近班次遣送離境。
- 行政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強制出境處理辦法 第12條 依第二條規定逕行強制驅離或第三條規定遣送離境者,得不適用第五條至前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逾期居留未滿三十日,原申請居留原因仍繼續存在,經依規定處罰後,得重新申請居留者,不適用本辦法之規定。
- 行政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外國課程部班設立辦法 第14條 …入學資格者,學校應輔導其轉學,無其他合法居留之原因時,應依法遣送出境,其費用由該私立學校負擔。
- 行政跨國移交受刑人法 第3條 …執行者。二、接收:指接回我國受刑人在我國執行徒刑之程序。三、遣送:指將外國受刑人交予其本國執行徒刑之程序。四、移交:指接收及遣送受刑人。五、移交國:指與我國進行移交受刑人之外國。
- 行政跨國移交受刑人法 第18條 遣送受刑人,應符合下列條件:一、移交國及我國雙方均同意移交。二、受刑人具有移交國國籍。但受刑人同時具有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不得遣送。三、受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以書面表示同意。但法定代理人之表示不得與受刑人明示之…
- 行政跨國移交受刑人法 第19條 …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回國執行出於自願,並告知受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遣送後之法律效果。移交國得指派人員於前項確認及告知之場合到場。第一項之同意,經確認後不得撤回。
- 行政跨國移交受刑人法 第20條 法務部接獲移交國提出遣送受刑人之請求,認為符合第十八條規定,經邀集相關機關共同審議,認為適當者,得核發遣送受刑人命令,交由該管檢察署執行。
- 行政跨國移交受刑人法 第21條 受刑人經我國遣送至移交國執行完畢者,其在我國未執行之徒刑,以已執行論。
- 行政跨國移交受刑人法施行細則 第6條 依本法第六條、第十一條第一項接收受刑人及第二十條遣送受刑人之認定是否適當時,應考量我國與移交國雙方法律規定、人道精神、國家安全、公共秩序、矯治成效及當事人之意願等因素。
- 行政跨國移交受刑人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本法第十八條第三款所定之遣送受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書面同意,宜檢附受刑人本人所能理解語言之譯文。
- 行政跨國移交受刑人法施行細則 第15條 法務部辦理遣送受刑人而為第六條之認定時,應召開會議邀請相關機關代表出席共同審議之,並得邀請專家學者提供諮詢。相關機關之意見涉及國防或其他國家安全等機密,認有保密之必要者,相關書件應予封存。
-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50條 …運輸業者,應負責安排當日或最近班次運輸工具,將機、船員、乘客遣送出國:一、第七條或第十八條第一項各款規定,禁止入國。二、依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臨時入國。三、依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過夜住宿。四、第四十七條第二項規定,未具入…
-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72條 移民署執行查察逾期停留、居留、非法入出國、收容或遣送職務之人員,得配帶戒具或武器。前項所定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使用戒具:一、有抗拒之行為。二、攻擊執行人員或他人,毀損執行人員或他人物品,或有攻擊、毀損行…
- 行政外國人強制驅逐出國處理辦法 第10條 …其授權人員保管。有抗拒出國或脫逃之虞者,移民署得派員護送至應遣送之國家或地區。對受強制驅逐出國之外國人為身體檢查,應尊重其性別,並由適當之人員為之。執行第一項外國人強制驅逐出國之目的地,以遣返當事人國籍所屬國家或地區為原…
- 行政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強制出國處理辦法 第10條 …其授權人員保管。有抗拒出國或脫逃之虞者,移民署得派員護送至應遣送之國家或地區。對受強制出國之無戶籍國民為身體檢查,應尊重其性別,並由適當之人員為之。執行第一項無戶籍國民強制出國之目的地,以遣返當事人外國國籍所屬國家或地區…
- 行政外國雇用人僱用中華民國船員許可辦法 第10條 …華民國法令及國家利益之行為。遇有中華民國政府徵召時,應即負責遣送回國。
- 行政民用航空保安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9條 …協調同意者,不受二十四小時之限制。機關執行無人戒護之被戒護人遣送作業,應填具無人戒護遣送作業通知單(如附件二),並於搭乘航空器前二十四小時送達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但經執行機關與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協調同意者,不受二十四…
- 行政就業服務法 第54條 …留或侵占所聘僱外國人之護照、居留證件或財物。九、所聘僱外國人遣送出國所需旅費及收容期間之必要費用,經限期繳納屆期不繳納。十、於委任招募外國人時,向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要求、期約或收受不正利益。十一、於辦理聘僱外國人之申請許可…
- 行政就業服務法 第60條 雇主所聘僱之外國人,經入出國管理機關依規定遣送出國者,其遣送所需之旅費及收容期間之必要費用,應由下列順序之人負擔:一、非法容留、聘僱或媒介外國人從事工作者。二、遣送事由可歸責之雇主。三、被遣送之外國人。前項第一款有數人者…
-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細則 第37條 …,由主管機關或交由有關機關、團體飼養、典藏或報請中央主管機關遣送回原產地。三、經鑑定為臺灣地區原產之保育類野生動物活體而無法飼養者,主管機關於拍照存證後釋放或為其他處理。依前項第二款規定飼養或典藏之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