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性質特殊」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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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考試典試法 第23條 國家考試舉行竣事,試題及測驗式試題答案得對外公布。但考試性質特殊者,經考試院同意後,不予公布。
  2. 考試典試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本法第二十三條所稱考試性質特殊,指口試、心理測驗、電腦化測驗、試題命擬困難、試題題型特殊、新興類科等及其他經考試院同意之考試。經考試院同意不予公布試題及測驗式試題答案之考試,由考選部公告之。
  3. 考試國家考試偶發事件處理辦法 第18條 …後,應由試務處彙報典試委員長,將有關處理情形提報典試委員會。考試性質特殊,考試後未再召開典試委員會,且情節重大者,應將有關處理情形提報考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