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申請地」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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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礦業法 第4條 …礦業權登記之區域。礦區之境界,以由地面境界線之直下為限。十、礦業申請地:指探礦申請地或採礦申請地。十一、探礦申請地:指申請設定探礦權之區域。十二、採礦申請地:指申請設定採礦權之區域。十三、礦業用地:指經核定可供礦業實際使…
- 行政礦業法 第17條 …定檢齊申請書件及圖說。二、所附礦區圖無地名或礦區境界線。三、礦業申請地之區域不在管轄區域內。四、申請人不合第六條規定。五、申請非屬第三條所列之礦。六、礦業申請地全部在依法公告停止接受申請或禁止探採之區域。七、申請之礦為礦…
- 行政礦業法 第18條 …不能指明其申請地,或勘查時所指定之區域與礦區圖完全不符。三、礦業申請地之位置形狀與礦之位置形狀不符,有損礦利者,經限期申請人更正,屆期不更正。四、依第二十條規定駁回其申請。五、申請設定礦業權經主管機關審查後,通知礦業申…
- 行政礦業法 第21條 同一礦業申請地有二宗以上申請案時,如礦質為同種,其重複部分,主管機關應就申請案在先者優先審查。前項申請如同一日到達,應通知各該申請人限期協商,再行申請;屆期不辦理者,以抽籤方法決定之。但探礦申請地與採礦申請地重複時,其重…
- 行政礦業法 第23條 礦業申請地與他人礦區相重複,如礦質為同種,其重複之部分不得核准。
- 行政礦業法 第25條 礦業申請地與他人礦業申請地或礦區重複,如礦質為異種,主管機關應通知申請在先者或礦業權者,申請該異種礦質,在通知日起九十日內申請者,應予優先審查。
- 行政礦業法 第64條 …時,得向主管機關申請派員會同各該礦業權者實地勘查。申請派員赴礦業申請地或礦區勘查時,其費用應歸申請人負擔。
- 行政礦業規費收費標準 第6條 凡申請派員赴礦業申請地或礦區勘查,主管機關應通知申請人繳納勘查費。前項勘查費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之各項費用基準收取。
- 行政礦業登記規則 第7條 …定申請者,應查明其新舊礦區之關係。四、探礦或開採構想書圖,與礦業申請地是否相符。五、其他應行查明事項。
- 行政礦業登記規則 第8條 主管機關依前條勘查結果或各審查階段,認有修正礦業申請地或礦區情形必要時,應通知申請人補正並重送相關書圖文件。
- 行政礦業登記規則 第12條 礦區內或礦業申請地內不在同一礦牀之異種礦質,經他人申請後,礦業權者或申請在先者,如未於本法第二十七條之限期內申請,其申請在後者,於設定礦業權後,不得妨害在先之礦業權者施業。
- 行政礦業登記規則 第15條 礦業申請地與已撤銷或廢止礦業權之核准,但尚未公告接受申請或尚保留之區域重複,如經主管機關勘明,其重複區域之礦種,非屬同一或共生礦牀者,得准其異種礦質申請案設權探採。前項重複之區域,如經勘明其礦種屬同一礦牀或共生礦牀者,應…
- 行政礦業登記規則 第38條 …格式之電子資料,其應載明事項如下:一、礦業權及礦質種類。二、礦業申請地或礦區所在地,即省、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區及村里等行政區域標準地名或其他標準地名。三、礦業申請地或礦區之面積。四、礦業申請地或礦區境界內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