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停留」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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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55條 …、持有互惠國所發有效之國際駕駛執照,在我國境內作三十天以內之短期停留者,准予免辦簽證駕駛汽車;如停留超過三十天者,仍應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簽證。四、國際駕駛執照之簽證最長為一年,若原照或停居留證明(件)有效期間未滿一年者,…
  2. 行政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10條 停留簽證適用於持外國護照,而擬在我國境內作短期停留之人士。
  3. 行政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施行細則 第9條 本條例第十條所稱短期停留,指擬在我國境內每次作不超過六個月之停留者。停留簽證之效期、入境次數及停留期限,依申請人國籍、來我國目的、所持護照種類及效期等核定之。停留簽證之效期最長不得超過五年,入境次數分為單次及多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