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射場域」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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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 第42條 …營區,申請開發或累積開發面積一公頃以上。六、太空發展法之國家發射場域設置,申請開發或累積開發面積十公頃以上。七、二氧化碳捕捉後封存場址之開發。
- 行政太空發展法 第3條 …空載具運行過程中,所發生之故障、墜毀、碰撞或爆炸等事故。六、發射場域:指專用於發射載具之發射場所。
- 行政太空發展法 第5條 …基本政策之擬定。二、國家太空計畫之規劃、訂定及宣導。三、國家發射場域之設置。四、發射載具及太空載具之登錄。五、發射載具之發射許可。六、國際交流合作計畫之訂定。七、國際太空法制之研究。八、其他有關太空發展之統籌協調事項。前…
- 行政太空發展法 第11條 發射載具於我國境內發射,應於國家發射場域實施發射作業,並應依前條規定辦理登錄後,或同時檢附辦理登錄之資料,於預定發射日六個月前,向主管機關提交發射計畫申請許可,經許可後始得實施。申請前項發射許可時,應提出下列文件或資料:…
- 行政太空發展法 第12條 …主管機關為推動太空活動,提供適合及安全之發射場所,應設置國家發射場域。前項發射場域,主管機關得委託第四條專責法人營運及管理之。主管機關設置發射場域時,應視場域使用及人為活動限制程度,予以補償及回饋。前三項發射場域土地之選…
- 行政太空發展法 第18-1條 以竊取、毀壞或其他非法方法危害國家發射場域、國家太空中心之衛星任務操作中心或其設備之功能正常運作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 行政太空發展法 第18-2條 對國家發射場域、國家太空中心之衛星任務操作中心或其設備之核心資通系統,以下列方法之一,危害其功能正常運作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一、無故輸入其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
- 行政國家太空中心設置條例 第3條 …業技術及升級輔導。五、進行太空事務相關法制研究。六、辦理國家發射場域之選址、前置規劃、受託營運及管理等相關業務。七、受託辦理發射載具與太空載具登錄及發射載具發射許可之審查業務。八、培育太空科技人才與推廣太空科學普及教育及…
- 行政發射場域土地之選址設置營運管理補償及回饋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發射場域管理單位,指主管機關;於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委託本法第四條之專責法人營運及管理國家發射場域時,指該受委託之專責法人。
- 行政發射場域土地之選址設置營運管理補償及回饋辦法 第3條 主管機關為設置國家發射場域,執行國家發射場域選址作業,應召開審查會議,審查下列事項:一、國家發射場域選址之計畫。二、國家發射場域位址之評估。三、國家發射場域之候選場址。四、國家發射場域之位址。五、其他與選址相關之工作。前…
- 行政發射場域土地之選址設置營運管理補償及回饋辦法 第4條 主管機關應於選定國家發射場域之位址前,公告候選場址並舉辦公聽會,其公告期不得少於三十日。前項公聽會應於召開日前二十日,以書面通知相關政府機關(構)、團體及利害關係人於公聽會期日到場,或於公聽會結束後五日內以書面向主管機關…
- 行政發射場域土地之選址設置營運管理補償及回饋辦法 第5條 國家發射場域之選址,應依相關法令辦理,並考量產業需求、發射場域對周邊生態、自然環境、文化地景及住居民之可能影響。
- 行政發射場域土地之選址設置營運管理補償及回饋辦法 第6條 國家發射場域所需使用土地,其用地之取得,依相關法令辦理。
- 行政發射場域土地之選址設置營運管理補償及回饋辦法 第7條 使用發射場域及相關設施與服務者,應依收費基準繳納費用。前項收費基準,由主管機關依規費法訂定並公告之。
- 行政發射場域土地之選址設置營運管理補償及回饋辦法 第8條 發射場域管理單位得於發射場域內公告劃定一定範圍為管制區,並訂定管制區進出管制、管制區內禁止及限制事項等作業規定。發射場域管理單位為維護發射場域及發射活動之安全,應請求相關機關就鄰近區域及發射活動可能影響範圍進行人員、交通…
- 行政發射場域土地之選址設置營運管理補償及回饋辦法 第9條 發射場域管理單位應就發射場域設立安全管理組織,負責發射場域安全計畫之擬定及實施。前項發射場域安全計畫應包括下列事項:一、法規依據。二、作業單位及任務。三、發射場域安全管理組織之組成、職掌及其有關事項。四、發射場域安全事項…
- 行政發射場域土地之選址設置營運管理補償及回饋辦法 第10條 發射場域管理單位對於發射載具或太空載具所有人或使用人均應於發射前實施安全檢查。發射場域管理單位應對得進入發射場域管制區之作業人員,實施安全查核,並得請求相關機關協助調查。發射載具或太空載具所有人或使用人進入發射場域作業時…
- 行政發射場域土地之選址設置營運管理補償及回饋辦法 第11條 主管機關得派員查核、檢查、測試或評估於發射場域內作業單位之發射場域安全措施。前項作業單位,包括發射載具或太空載具所有人或使用人、各公民營機構及發射場域管理單位設立之安全管理組織。
- 行政發射場域土地之選址設置營運管理補償及回饋辦法 第12條 …機關指定者外,應予保密。前項太空保安資料,包括下列事項:一、發射場域安全計畫。二、使用發射場域之發射載具或太空載具之所有人或使用人於發射場域之作業安全計畫。三、其他經主管機關所定應保密之資訊。
- 行政發射場域土地之選址設置營運管理補償及回饋辦法 第13條 土地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因發射場域或其設施之設置及使用致受有損失,得檢具申請書及受損事證等相關文件,向發射場域管理單位申請補償。前項受有損失之土地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有二人以上者,應協議由其中一人代表申請。
- 行政發射場域土地之選址設置營運管理補償及回饋辦法 第14條 經發射場域管理單位審查應予補償者,其補償金額由申請人及發射場域管理單位雙方協議之;協議不成立時,由發射場域管理單位組成之權益損失補償審議小組審議後,報請主管機關核定之。前項審議小組之召集、組成及審議等事項,由發射場域管理…
- 行政發射場域土地之選址設置營運管理補償及回饋辦法 第15條 發射場域所在及發射實施範圍之鄉(鎮、市、區)公所,每年得依回饋金用途檢具申請書,向發射場域管理單位申請回饋。發射場域管理單位應每年評估回饋金經費額度上限。發射場域管理單位應設置回饋金審議小組辦理經費額度審議等事宜。前項審…
- 行政發射場域土地之選址設置營運管理補償及回饋辦法 第17條 發射場域管理單位應編列預算,辦理補償及回饋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