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設備」的搜尋結果
相關法規
條文搜尋結果
第 1 / 2 頁- 行政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補助辦法 第3條 …定,取得中低收入戶資格者。三、用戶設備外線:指本法第二十三條用水設備之外線,即配水管至量水器間之進水管。
- 行政飲用水水質標準 第2條 本標準適用於本條例第四條所定飲用水設備供應之飲用水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飲用水。
- 行政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 第2條 …法適用範圍為公私場所供公眾飲用之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以下簡稱飲用水設備)。
- 行政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 第3條 依本條例第八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公私場所,設有飲用水設備者,應檢具下列文件,向所在地主管機關申請飲用水設備登記,取得登記使用證明(如附圖一),並將該證明張貼於飲用水設備明顯處後,始得使用。一、飲用水設備登記申請表(…
- 行政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 第4條 依前條第一項第六款所稱飲用水設備維護管理說明書,應記載下列事項:一、飲用水設備管理單位及其負責人。二、飲用水設備維護單位或其維護人員。三、飲用水設備之濾材或濾心定期清洗、更換及管線消毒等維護說明。四、飲用水設備水質處理或…
- 行政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 第5條 主管機關依第三條規定核發飲用水設備登記使用證明之有效期限為三年,管理單位於有效期限屆滿前撤除取得登記使用證明之飲用水設備,應即向所在地主管機關申請註銷其登記使用證明。飲用水設備管理單位於有效期限屆滿後仍繼續設置及使用該飲…
- 行政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 第6條 …維護工作,其屬本條例第八條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公私場所設置飲用水設備者,應依申請登記時檢具之飲用水設備維護管理說明書執行定期維護工作。飲用水設備管理單位應自行或委託專業機構辦理維護,每月至少一次,並將每次維護內容詳細記載…
- 行政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 第7條 依本條例第十二條規定辦理飲用水設備水質狀況之檢測時,其檢測項目及頻率規定如下:一、接用自來水者:經飲用水設備處理後水質,應每隔三個月檢測大腸桿菌群。二、非接用自來水者:經飲用水設備處理後水質,應每隔三個月檢測大腸桿菌群;…
- 行政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 第8條 飲用水設備應依前條第一項規定檢驗水質狀況,其應執行抽驗台數之比例為八分之一。前項應執行抽驗台數的計算,未達一台者以一台計,抽驗應採輪流並迴避前已完成檢驗設備之方式辦理,必要時,所在地主管機關得視實際水質與維護狀況提高應執…
- 行政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 第9條 飲用水設備處理後之水質,經檢驗不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者,該飲用水設備管理單位應即依序採取下列措施:一、關閉進水水源,停止飲用。二、於飲用水設備明顯處懸掛告示警語(如附圖二)。三、進行設備維修工作。前項設備維修工作完成後,應…
- 行政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 第10條 飲用水設備管理單位應將每一飲用水設備水質檢驗及設備維護紀錄表置於該設備明顯處,並備主管機關查核。
- 行政飲用水管理條例 第4條 本條例所稱飲用水設備,指依自來水法規定之設備、社區自設公共給水設備、公私場所供公眾飲用之連續供水固定設備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設備。
- 行政飲用水管理條例 第10條 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飲用水設備,應符合國家標準;無國家標準者,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其標準。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 第26條 …建築物給水排水系統設計裝設及設備容量、管徑計算,除自來水用戶用水設備標準、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標準,及各地區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外,應依本章及建築物給水排水設備設計技術規範規定辦理。前項建築物給水排水設備設計技術規範,由中央…
- 行政臺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暫行組織規程(新900314訂定) 第2條 …。四、營業處:各項營業章則之擬訂、營業目標之推廣、水表管理、用水設備管理、用戶服務管理、營收稽核與營業之規劃、督導考核及其他有關業務事項。五、財務處:財務計畫、費率核計、股權管理、資金籌措與償付、資金調度、出納、財產管理…
- 行政工業及礦業團體分業標準 …───┼───────────────────┼───┤│飲用水設備工│從事製造飲用水設備之工業│││業│││├──────┼───────────────────┼───┤│飲料工業│從事製造果蔬類飲料、碳酸飲料、礦泉…
- 行政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台中加工出口區工業用水管理辦法 第12條 用水設備內線工程,其設計圖應送經本處或本處授權單位審定始得施工,並須使用符合規範材料,工程完竣後經本處或本處授權單位檢驗合格才予供水,本處授權單位為前項檢驗得收取檢驗費。
- 行政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台中加工出口區工業用水管理辦法 第14條 因配水管之遷移或其他事由,而有移改用戶用水設備外線之必要時,本處得不經用戶之同意辦理之。
- 行政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台中加工出口區工業用水管理辦法 第15條 本處派員至用水場所檢查用水設備,或執行抄表裝表封印事項,用戶不得藉故拒絕。
- 行政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台中加工出口區工業用水管理辦法 第27條 工業用水用戶應負擔水費,以作工業用水設備管理維護之用,其標準按度計算,由臺中區管理單位擬定,報由本處核定後施行。
- 行政自來水用戶用水設備標準 第25條 用水設備之安裝,不得損及建築物之安全;裝設於六樓以上建築物結構體內之水管,應設置專用管道。
- 行政自來水用戶用水設備標準 第26條 用水設備不得與電線、電纜、煤氣管及油管相接觸,並不得置於可能使其被污染之物質或液體中。
- 行政自來水用戶用水設備標準 第30條 用水設備之新建或因擴建、改裝導致原用水量需求改變時,應於施工前將設計書送請當地自來水事業核准。
- 行政自來水法 第23條 本法所稱用水設備,係指自來水用戶,因接用自來水所裝設之進水管、量水器、受水管、開關、分水支管、衛生設備之連接水管及水栓、水閥及加壓設施等。前項加壓設施中屬自來水事業依本法第六十一條規定無法供水者,自來水用戶為接用自來水,…
- 行政自來水法 第50條 自來水用戶用水設備,應依用水設備標準裝設,並經自來水事業或由自來水事業委由相關專業團體代為施檢合格後,始得供水。前項用水設備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自來水法 第68條 …穿著制服之從業人員,隨帶身分證明文件,於白晝檢查自來水用戶之用水設備,查錄用水量或收取水費,自來水用戶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 行政自來水法 第70條 …一,得對自來水用戶停止供水:一、有竊水行為,證據確實者。二、用水設備或其裝置方式經檢驗不合規定,在指定期間未經改善者。三、無正當理由拒絕第六十八條、第六十九條之檢查者。四、欠繳應付各費逾期二個月,經限期催繳仍不清付者。五…
- 行政自來水法 第71條 自來水事業對於竊水者,依其所裝之用水設備及按自來水事業之供水時間暨當地供水狀況,追償三個月以上一年以下之水費。
- 行政自來水法 第72條 自來水用戶對其用水設備、量水器失效或不準確,或水質不清潔時,得請求自來水事業派員檢校。前項檢校結果,除因量水器失效或不準確或水質不清潔外,得酌收檢校費用。
- 行政自來水法 第93條 …來水管承裝商之技工,應經考驗及格給予證書始得工作。自來水用戶用水設備之量水器後至水栓間裝設工程,向自來水事業申請供水時,應檢附相關水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核發之申請供水會員會籍證明單。但由自來水事業裝設、由自來水事業委託裝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