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 第10條 法規: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水質保護目 第10條 飲用水設備管理單位應將每一飲用水設備水質檢驗及設備維護紀錄表置於該設備明顯處,並備主管機關查核。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