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危害健康作業」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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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危害性化學品評估及分級管理辦法 第8條 …主管機關對於第四條之化學品,定有容許暴露標準,而事業單位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之勞工人數在一百人以上,或總勞工人數五百人以上者,雇主應依有科學根據之之採樣分析方法或運用定量推估模式,實施暴露評估。雇主應就前項暴露評估結果,…
  2. 行政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 第10-2條 事業單位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之勞工人數在一百人以上,或依本辦法規定應實施化學性因子作業環境監測,且勞工人數五百人以上者,監測計畫應由下列人員組成監測評估小組研訂之:一、工作場所負責人。二、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設置之職業…
  3. 行政勞工健康保護規則 第2條 本規則用詞,定義如下:一、特別危害健康作業:指本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八條規定之作業(如附表一)。二、第一類事業、第二類事業及第三類事業:指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二條及其附表所定之事業。三、勞工總人數:指包含事業單位僱用之勞工…
  4. 行政勞工健康保護規則 第3條 事業單位之同一工作場所,勞工總人數在三百人以上或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之勞工總人數在一百人以上者,應視該場所之規模及性質,分別依附表二與附表三所定之人力配置及臨場服務頻率,僱用或特約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醫師及僱用從事勞工健康…
  5. 行政勞工健康保護規則 第16條 雇主使勞工從事第二條規定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應定期或於變更其作業時,依附表九所定項目,實施特殊健康檢查。雇主使勞工接受定期特殊健康檢查時,應將勞工作業內容、最近一次之作業環境監測紀錄及危害暴露情形等作業經歷資料交予醫師。
  6. 行政勞工健康保護規則 第19條 雇主使勞工從事第二條規定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時,應建立健康管理資料,並將其定期實施之特殊健康檢查,依下列規定分級實施健康管理:一、第一級管理:特殊健康檢查或健康追蹤檢查結果,全部項目正常,或部分項目異常,而經醫師綜合判定為…
  7. 行政勞工健康保護規則 第20條 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之管理、監督人員或相關人員及於各該場所從事其他作業之人員,有受健康危害之虞者,適用第十六條規定。但臨時性作業者,不在此限。
  8. 行政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醫療機構認可及管理辦法 第5條 …本辦法經撤銷或廢止認可。前項醫療機構辦理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之檢查項目,應就檢查品質及能力取得第三者認證機構之認證。前項所稱第三者認證機構,指取得國際實驗室認證聯盟相互認可協議之認證機構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
  9.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20條 …查;對在職勞工應施行下列健康檢查:一、一般健康檢查。二、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者之特殊健康檢查。三、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為特定對象及特定項目之健康檢查。前項檢查應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之醫師為之;檢…
  10.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第27條 …於一定期間或變更其工作時所實施者。二、特殊健康檢查:指對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之勞工,為發現健康有無異常,以提供適當健康指導、適性配工及實施分級管理等健康管理措施,依其作業危害性,於一定期間或變更其工作時所實施者。三、特定…
  11.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第28條 本法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稱特別危害健康作業,指下列作業:一、高溫作業。二、噪音作業。三、游離輻射作業。四、異常氣壓作業。五、鉛作業。六、四烷基鉛作業。七、粉塵作業。八、有機溶劑作業,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九、製造、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