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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 2 頁- 行政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審議會設置辦法 第2條 …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海洋保育審議會(以下簡稱審議會)之任務為海洋庇護區之劃定、變更、廢止之審議。
- 行政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審議會設置辦法 第13條 海洋庇護區審議之結果、陳情意見參採情形及其他有關資訊,應依法於公開網站或以其他適當方法廣泛周知。
- 行政海洋生物資源調查及保育措施執行辦法 第5條 為執行海洋庇護區保育計畫,得實施下列保育措施:一、監測:對範圍標示、生態或物種之調查、資料分析或研究。二、物種復育:繁殖或培育原生物種進行增裕、放流、種植或移植等。三、棲地維護:清除妨礙物種繁殖生存之障礙物、投放有助物種…
- 行政海洋庇護區之核心區從事科學研究監測或調查活動同意辦法 第3條 於海洋庇護區之核心區從事海洋科學研究、監測或調查活動者,應遵守下列規定:一、確保研究資料利用過程不損害我國海域安全、利益及秩序。二、不得破壞海洋環境或生態。三、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
- 行政海洋庇護區之核心區從事科學研究監測或調查活動同意辦法 第5條 於海洋庇護區之核心區內,從事海洋科學研究、監測或調查活動者,應於四個月前檢具申請計畫書及相關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並經同意後,始得為之。未依前項期限提出之申請,經中央主管機關認有正當理由,仍得受理之。第一項申請計…
- 行政海洋庇護區之核心區從事科學研究監測或調查活動同意辦法 第9條 …人經稽查未依同意計畫執行,中央主管機關應通知改善。經同意進入海洋庇護區核心區之人員,應隨身攜帶同意文件及可供識別身分之證件,以備查驗。
- 行政海洋庇護區之核心區從事科學研究監測或調查活動同意辦法 第10條 …、同意所依據之法規或事實事後發生變更,致不廢止該同意處分對於海洋庇護區之核心區將造成重大影響。五、無正當理由拒絕、妨礙或規避前條之稽查、查驗。六、附負擔之同意,申請人未履行該負擔。七、違反法令規定。八、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
- 行政海洋庇護區之緩衝區及永續利用區內申請許可辦法 第2條 於海洋庇護區之緩衝區內,從事水產養殖或採捕海洋生物者,應於三個月前檢具申請計畫書及相關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以下簡稱養殖或採捕申請案件),並經許可後,始得為之。前項申請計畫書應包含下列內容:一、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或…
- 行政海洋庇護區之緩衝區及永續利用區內申請許可辦法 第3條 於海洋庇護區之緩衝區或永續利用區內,從事下列開發利用行為者,應於六個月前檢具申請計畫書及相關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以下簡稱開發利用申請案件),並經許可後,始得為之:一、開挖、濬深航道或施作海洋工程。二、鋪設電纜、管…
- 行政海洋庇護區之緩衝區及永續利用區內申請許可辦法 第8條 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開發利用申請案件,應審酌下列事項:一、符合海洋庇護區保育計畫關於緩衝區及永續利用區之利用原則、管制事項及保育措施。二、保障公共通行。三、對海洋生態環境衝擊採取迴避或減輕之有效措施。四、因開發利用所需使用海…
- 行政海洋庇護區之緩衝區及永續利用區內申請許可辦法 第9條 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許可海洋庇護區內各項開發利用行為之申請前,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確認申請人開發利用行為許可之准駁情形。
- 行政海洋庇護區之緩衝區及永續利用區內申請許可辦法 第13條 …、許可所依據之法規或事實事後發生變更,致不廢止該許可處分對於海洋庇護區將造成重大影響。五、無正當理由拒絕、妨礙或規避前條之稽查、查驗。六、附負擔之許可,申請人未履行該負擔。七、違反法令規定。八、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影響…
- 行政海洋庇護區劃定辦法 第3條 中央主管機關劃定海洋庇護區,應擬具劃定海洋庇護區計畫草案,其內容如下:一、計畫中英文名稱、緣起、目標及範圍。二、海洋庇護區範圍與各分區之名稱、土地權屬、邊界之經緯度、面積及圖示。三、海洋庇護區鄰近之環境敏感區域及自然環境…
- 行政海洋庇護區劃定辦法 第4條 有關機關、法人或團體建議劃定海洋庇護區之潛在點,應以書面載明前條第一款至第六款之內容,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中央主管機關應答復評估情形。前項評估認有劃定海洋庇護區必要者,中央主管機關應依前條規定擬具劃定海洋庇護區計畫草案。
- 行政海洋庇護區劃定辦法 第5條 中央主管機關就劃定海洋庇護區計畫草案,應會商有關機關提供意見,必要時得邀集有關機關、專家學者或團體現場勘查,並作成紀錄。前項情形,涉及原住民族土地或海域部分,應會同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並依原住民族基本法及海洋基本法之規…
- 行政海洋庇護區劃定辦法 第6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將劃定海洋庇護區計畫草案公開展覽三十日及舉行公聽會。前項公開展覽及公聽會之日期及地點,應刊登行政院公報及新聞紙、網際網路或以其他適當方法廣泛周知,並張貼公告於中央主管機關、海洋庇護區預定所在區域直轄市、縣(…
- 行政海洋庇護區劃定辦法 第7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將劃定海洋庇護區計畫草案、團體或人民意見及公聽會紀錄,提送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審議會審議,經審議通過後,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及公告。前項公告應刊登行政院公報及新聞紙、網際網路或以其他適當方法廣泛周知。
- 行政海洋庇護區劃定辦法 第8條 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海洋庇護區後,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變更或廢止海洋庇護區,並準用第三條、第五條至前條規定:一、因自然變遷或重大災害等,致海洋庇護區保育標的消失或他遷,無從恢復或保育。二、因自然變遷或情勢變更,需擴大保育…
- 行政海洋保育法 第3條 …利用之生態資源等,依本法或其他法律所劃定進行保護之區域。五、海洋庇護區:指依本法所劃定之海洋保護區,並得以核心區、緩衝區及永續利用區進行分區管理者。六、核心區:指為長期保護海洋生物、生態環境、生物多樣性,並提供學術研究,…
- 行政海洋保育法 第5條 海洋庇護區之劃定、變更或廢止及海洋庇護區保育計畫之擬訂前,涉及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部分,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同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並依原住民族基本法及海洋基本法之規定辦理。
- 行政海洋保育法 第6條 …資產保護區。七、自然保留區。八、地質公園。九、重要濕地。十、海洋庇護區。十一、依其他法律規定劃設之保護區。中央主管機關得認定海洋保護區以外其他有效保育措施之區域;其認定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海洋保育法 第8條 …有特別保護必要,且未經其他主管機關劃設為海洋保護區者,劃定為海洋庇護區。中央主管機關為辦理前項業務,應設審議會,由專家學者、原住民、漁民團體、保育團體等民間團體及有關機關代表組成,其中不具官方身分之代表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
- 行政海洋保育法 第9條 中央主管機關劃定海洋庇護區後,應會商有關機關,擬訂海洋庇護區保育計畫,並公開展覽三十日及舉行公聽會;其變更或廢止時,亦同。前項公開展覽與公聽會之日期及地點,應登載於政府公報、新聞紙、網際網路或以其他適當方法廣泛周知。人民…
- 行政海洋保育法 第10條 任何人及海陸域交通工具禁止進入海洋庇護區之核心區。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國家安全或軍事目的。二、海域巡防、犯罪查緝、漁業巡護、污染防治、海難救助、航路標識設置管理、海洋保育、水下文化資產之保存或管理等公務目的…
- 行政海洋保育法 第11條 海洋庇護區之緩衝區內,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禁止從事下列行為。但符合前條第一項但書第一款或第二款情形者,不在此限:一、水產養殖。二、採捕海洋生物。三、開挖、濬深航道或施作海洋工程。四、鋪設電纜、管道、設施或結構。五、從事…
- 行政海洋保育法 第12條 海洋庇護區之永續利用區內,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禁止從事下列行為。但符合第十條第一項但書第一款或第二款情形者,不在此限:一、開挖、濬深航道或施作海洋工程。二、鋪設電纜、管道、設施或結構。三、從事探礦或採礦。
- 行政海洋保育法 第15條 為執行海洋生物資源調查或海洋庇護區保育計畫,主管機關或受託機關(構)、法人、團體得派員出示證明文件,進入公、私有土地、處所或海域進行調查及實施保育措施;其涉及軍事機密者,應會同該管軍事機關為之。前項情形,公、私有土地、處…
- 行政海洋保育法 第21條 違反第十條第一項規定,進入海洋庇護區之核心區者,處行為人、海陸域交通工具駕駛人或船長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誤入海洋庇護區之核心區,經勸導駛離者,不罰。但其為最近二年內經勸導又再違反者,不在此限。
- 行政海洋保育法 第22條 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於海洋庇護區之緩衝區內,未經許可從事該項所定禁止行為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但原住民基於傳統文化、祭儀、生活所需之利用的行為,不在此限。
- 行政海洋保育法 第23條 …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一、違反第十二條規定,於海洋庇護區之永續利用區內,未經許可從事該條所定禁止行為。二、違反第十四條第一項公告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