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管制區」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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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 第30條 …二、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公告之污染控制場址、污染整治場址或污染管制區。三、經濟部一百零三年十一月十二日訂定陸上盜濫採土石坑洞善後處理計畫列管有案之國有農業用地,並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整體規劃者。前項第一款所稱不利農業…
  2. 行政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辦事細則 第6條 …庫水質影響調查、監測及水質標準之擬訂事項。(四)關於水區及水污染管制區之劃定及總量管制方式之審核事項。(五)關於非點源污染防治之規劃及督導事項。(六)關於水污染管制區污染行為之管制督導事項。(七)關於水體水質保護科技發展…
  3. 行政土壤處理標準 第4條 …水口一定距離內。二、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污染整治場址及污染管制區內。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地區。
  4. 行政土壤處理標準 第21條 …公分四毫姆歐。十、土壤處理之土地適用區段經公告為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管制區。依前項第五款至第十款規定廢止土壤處理許可證者,該土地區段一年內不得申請作為土壤處理。
  5. 行政水污染防治法 第29條 直轄巿、縣(巿)主管機關,得視轄境內水污染狀況,劃定水污染管制區公告之,並報中央主管機關。前項管制區涉及二直轄巿、縣(巿)以上者,由中央主管機關劃定並公告之。
  6. 行政水污染防治法 第30條 在水污染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一、使用農藥或化學肥料,致有污染主管機關指定之水體之虞。二、在水體或其沿岸規定距離內棄置垃圾、水肥、污泥、酸鹼廢液、建築廢料或其他污染物。三、使用毒品、藥品或電流捕殺水生物。四、在主管機…
  7. 行政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 第2條 …三。四、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適用附表四。五、違反本法第三十條水污染管制區內禁止行為者,適用附表五。六、違反本法第十一條第四項所定辦法,逾期九十日仍未繳納水污染防治費者適用附表六。七、違反依本法第二十條第三項、第二十二條、第…
  8.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2條 …場址時,非屬於污染行為人之土地使用人、管理人或所有人。二十、污染管制區:指視污染控制場址或污染整治場址之土壤、地下水污染範圍或情況所劃定之區域。
  9.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16條 …整治場址之土壤、地下水污染範圍或情況,劃定、公告土壤、地下水污染管制區,並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土壤、地下水污染範圍或情況變更時,亦同。
  10.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17條 土壤、地下水污染管制區內禁止下列行為。但依法核定污染控制計畫、污染整治計畫或其他污染改善計畫之執行事項,不在此限:一、置放污染物於土壤。二、注入廢(污)水於地下水體。三、排放廢(污)水於土壤。四、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管制…
  11.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18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會同農業、衛生機關會勘污染管制區之農業行為。必要時,得禁止在污染管制區內種植食用農作物、畜養家禽、家畜及養殖或採捕食用水產動、植物。
  12.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19條 於土壤、地下水污染管制區內從事土壤挖除、回填、暫存、運輸或地下水抽出等工作者,應檢具清理或污染防治計畫書,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後,始得實施。前項工作,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之者,應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
  13.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25條 污染行為人、潛在污染責任人、污染土地關係人或土壤、地下水污染管制區內之土地使用人、管理人或所有人對於土壤、地下水污染整治計畫、污染控制計畫或適當措施之實施,應予配合;各級主管機關得派員攜帶證明文件到場檢查或命提供必要之資…
  14.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26條 …,並取消閱覽。二、公告解除或變更依第十六條所為之土壤、地下水污染管制區之劃定。三、囑託土地所在地之登記機關塗銷依第十二條第三項所為之控制場址、整治場址登記及依第二十一條所為之土地禁止處分之登記。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
  15.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51條 整治場址之污染管制區範圍內屬污染行為人、潛在污染責任人或污染土地關係人之土地,不得變更土地使用分區、編定或為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管制事項之利用。土地開發行為人依其他法令規定進行土地開發計畫,如涉及土壤、地下水污染整…
  16. 行政下水道法施行細則 第2條 …本法第一條所稱指定地區,指都市計畫地區以外之左列地區:一、水污染管制區。二、自來水水源之水質水量保護區域。三、工業區。四、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