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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 7 頁- 行政近岸海域及公有自然沙灘獨占性使用管理辦法 第2條 …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所稱獨占性使用,指於特定範圍之陸地、水面、水體、海床或底土,設置或未設置人為設施,進行管制或禁止人員、車輛、船舶或其他行為進入或通過之排他性使用。前項所稱人為設施,指以人造方式施設之浮動式或固定式構造物…
- 行政重要濕地內灌溉排水蓄水放淤給水投入標準 第2條 …不得超過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水│以重要濕│││資源系統中水體基礎調查之當季平均溫│地範圍或│││度攝氏正、負二度。│重要濕地│├──┼─────┬─────┬─────┤保育利用││氨氮│五點零(毫│七點五(毫│八點…
- 行政重要濕地內灌溉排水蓄水放淤給水投入標準 第4條 重要濕地內給水之灌溉水質基準及蓄水之水質基準,應符合地面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陸域地面水體戊類之相關規定。
- 行政重要濕地內灌溉排水蓄水放淤給水投入標準 第5條 重要濕地內放淤之水質基準,應維持水污染防治法地面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之陸域地面水體戊類相關規定;放淤後之剩餘水量,應維持該重要濕地地面水流量超越機率百分之九十五,且懸浮固體限值不受第二條規定限制。
- 行政海岸管理法 第2條 …環境特性、生態完整性及管理需要,依下列原則,劃定公告之陸地、水體、海床及底土;必要時,得以坐標點連接劃設直線之海域界線。(一)濱海陸地:以平均高潮線至第一條省道、濱海道路或山脊線之陸域為界。(二)近岸海域:以平均高潮線往…
- 行政地質敏感區劃定變更及廢止辦法 第4條 …注地質敏感區:一、為多層地下水層之共同補注區。二、補注之地下水體可做為區域性供水之重要水源。
- 行政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產品環境監測管理辦法 第4條 …間應包括豐、枯水期。三、地面水:至少包括氫離子濃度指數及地面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附表二所列重金屬項目。四、底泥:至少包括氫離子濃度指數及底泥品質指標之分類管理及用途限制辦法第四條所列重金屬及戴奧辛項目,其採樣應於枯水期辦理…
- 行政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產品環境監測管理辦法 第9條 …。環境監測之結果達土壤污染管制標準、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地面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底泥品質指標之分類管理及用途限制辦法之底泥品質指標上限值、海域環境分類及海洋環境品質標準者,環境監測義務人應於取得監測結果之三日內,主動陳報…
- 行政再生水水質標準及使用遵行辦法 第3條 …核發許可證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於其供水設施適當地點辦理再生水水體採樣及前條各款水質項目之水質檢驗,並於檢驗結果完成日起三十日內,將採樣與水質檢驗結果以網路傳輸至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電子資料庫。前項第一款水質自動監測設備之監…
- 行政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 第39條 …系統。四、水處理設備採用確保水質不受影響之材料;其設置,避免水體滯留與污染之風險。
- 行政土壤處理標準 第7條 …其他水污染防治措施(以下簡稱水措),其採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者,應取得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或簡易排放地面水體許可文件(以下簡稱排放許可證(文件));其以桶裝、槽車或其他非管線、溝渠,清除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之廢(污)水,至…
- 行政土壤處理標準 第9條 …理人之同意文件影本。十一、廢(污)水經土壤處理後,溢流至地面水體者:(一)溢流水進入專用雨水下水道、灌溉渠道或私有水體者,應檢附管理機關(構)或所有人之同意文件影本。(二)土壤處理後之溢流情形及其攔水渠之設置說明及照片。…
- 行政土壤處理標準 第16條 …或管理人同意文件影本。九、廢(污)水經土壤處理後,溢流至地面水體者:(一)溢流水進入專用雨水下水道、灌溉渠道或私有水體者,應另檢附管理機關(構)或所有人之同意文件影本。(二)攔水渠現況照片。十、以桶裝、槽車或其他非管線、…
- 行政土壤處理標準 第17條 …請復工(業)。三、大量排放污染物,經主管機關認定嚴重影響附近水體水質。四、排放之廢(污)水含本法公告有害健康物質,經主管機關認定有危害公眾健康之虞。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於辦理土壤處理許可證變更時,除應依…
- 行政土壤處理標準 第18條 …水產生量,且不減低該土地區段持續處理廢(污)水之能力、不影響水體及土壤正常用途。四、廢(污)水前處理設施及排水設施。五、種植適當植被,及未有植被期間,應有防止地表雨水沖蝕之設施。六、停止土壤處理期間之應變措施。七、消除病…
- 行政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5條 本法第五條所稱利用水體以承受或傳運放流水者,不得超過水體之涵容能力,指利用水體以承受或傳運放流水之所有污染源,其排放之總量造成該水體水質之變動,不得超過依本法第六條所訂之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
- 行政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定如下:一、依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核准文件、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簡易排放許可文件、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廢(污)水稀釋許可文件及廢(污)水排放土壤處理許可證等登記之操作參數範圍內執行。但操作參數超過核准範圍,提…
- 行政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15條 …,對於事業故意將含有有害健康物質之廢(污)水排放於土壤或地面水體且超出各該管制標準,或故意將含有有害健康物質之廢(污)水注入地下水體,而有犯罪嫌疑者,應向檢察官告發。前項故意,指下列情形之一:一、負責人、監督策劃人員或行…
- 行政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16條 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所稱注入地下水體,指利用鑿井、注入管線或加壓設施等設備,將事業廢(污)水灌注至地下水體者。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之規定審查同意,將土壤、地下水污染整治…
- 行政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18條 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一項所稱排放於地面水體,指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大量排放污染物,經主管機關認定嚴重影響附近水體水質。二、廢(污)水(前)處理設施未依下列規定具備足夠之功能與設備:(一)在最大產能或服務規模下處理廢(污)水,…
- 行政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19條 …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一項所稱本法所定各該管制標準,針對排放於地面水體管制標準,指事業之放流水標準、海洋放流管線放流水標準及特定業別適用之放流水標準。不包含針對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總量管制區等環境特殊或…
- 行政水體水質監測站設置及監測準則(1041216訂定) 第2條 本準則所稱水體,指海洋以外之地面水體。海洋水質監測站設置及監測,依海洋污染防治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地下水體水質監測站設置及監測,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 行政水體水質監測站設置及監測準則(1041216訂定) 第3條 …的需求,考量下列位置設置監測站:一、背景水質代表性地點。二、水體分類河段之水質代表性地點。三、水庫水質代表性地點。四、重要水利用點。五、重要污染源流入點。六、河川、排水路出海口。七、其他依水質管理需求指定之地點。前項監測…
- 行政水體水質監測站設置及監測準則(1041216訂定) 第4條 各級主管機關定期監測水體水質監測站之檢測項目與採樣頻率如下:一、河川:氫離子濃度指數(pH)、導電度、溶氧量、生化需氧量、懸浮固體、氨氮,每月監測一次;重金屬每季監測一次。二、水庫、湖潭:葉綠素a、透明度及總磷,每季監測…
- 行政水體水質監測站設置及監測準則(1041216訂定) 第5條 依其他法令規定設置水體管理機關(構),且依其用水目的或管理需求執行水質監測者,各級主管機關得不重複設置監測站。各級主管機關得依各水體水質管理需求或使用目的,委託水體管理或取用機關(構)辦理水質監測。
- 行政水體水質監測站設置及監測準則(1041216訂定) 第6條 …公告水質監測資料於該機關網頁。各級主管機關依第四條辦理之定期水體水質監測結果,應記明監測採樣位置地理座標,並依規定格式傳送至中央主管機關資料整合平台,開放各界應用。
- 行政水體水質監測站設置及監測準則(1041216訂定) 第7條 各級主管機關應定期監測地面水體水質,其污染物濃度未符合環境基準者,應於檢驗結果公告後七日內通知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條第五項規定辦理。
- 行政水體水質監測站設置及監測準則(1041216訂定) 第8條 各級主管機關得視預算經費、水體水質或水質管理需求,增減監測站位置、監測項目及頻率。各級主管機關應至少每三年依歷年水質監測結果及水污染整治需要,考量水域環境地理特性、水體水質特性及現況,就水質監測採樣之地點、項目及頻率予以…
- 行政廢容器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第5條 …設施產生之廢液、廢氣、惡臭等,應有收集或防止其污染地面或地下水體、空氣、土壤之設備或措施。三、具有防止動物侵入覓食之設備或措施。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
- 行政廢容器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第6條 …器之清除過程中,應採取防止其發生溢散、洩漏、掉落或造成空氣、水體、土壤等污染環境或危害人體健康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