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變性酒精」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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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菸酒業者申請設立及變更許可審查辦法 第4條 …之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設立許可。申請菸酒營業項目包含進口未變性酒精者,除前二項規定應檢附之文件外,應另檢附進口未變性酒精規畫書,載明預定之倉儲地點、運輸及道路交通規劃、酒精之來源及預定之用途與銷售對象。
  2. 行政菸酒業者申請設立及變更許可審查辦法 第10條 …附相關文件,申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一、變更營業項目:增加進口未變性酒精者,須檢附第四條第三項規定之進口未變性酒精規畫書。二、變更負責人:(一)新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二)新負責人無本法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所列各款情事之聲明…
  3.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4條 …容量計算超過百分之零點五之飲料、其他可供製造或調製上項飲料之未變性酒精及其他製品。但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依相關法律或法規命令認屬藥品之酒類製劑,不以酒類管理。本法所稱酒精成分,指攝氏檢溫器二十度時,原容量中含有乙醇之容量百…
  4.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9條 菸製造業者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酒製造業者,除未變性酒精製造業者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外,應為公司、合夥、獨資事業或其他依法設立之農業組織。
  5.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39條 …未符合查驗規定前,該批酒品不得擅自變更儲存地點或移轉第三人。未變性酒精以外之進口酒品,屬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採書面核放方式辦理:一、輸入時曾經查驗合格。二、原產國及出口國符合一定條件,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酒品。三、採抽批查…
  6. 行政商品檢驗規費收費辦法 第29條 申請供檢驗使用之未變性酒精進口同意書,審查費每件新臺幣六百元。
  7. 行政未變性酒精管理辦法 第2條 申請經營未變性酒精(以下簡稱酒精)之製造或進口業務者,應依本法及菸酒業者申請設立及變更許可審查辦法規定,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設立許可,經取得酒精製造業或酒精進口業許可執照後,始得營業。
  8. 行政菸酒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3條 …調用酒之字樣者。八、酒精類:指下列含酒精成分超過百分之九十之未變性酒精:(一)食用酒精:以糧穀、薯類、甜菜、糖蜜、蜂蜜或水果等為原料,經酒精發酵、蒸餾製成符合CNS一五三五一食用酒精國家標準,且含酒精成分在百分之九十五以…
  9. 行政菸酒稅法 第2條 …容量計算超過百分之零點五之飲料、其他可供製造或調製上項飲料之未變性酒精及其他製品。但不包括菸酒管理法第四條第一項所定不以酒類管理之酒類製劑;其分類如下:(一)釀造酒類:指以糧榖類、水果類及其他含澱粉或糖分之農產品為原料,…
  10. 行政菸酒稅稽徵規則 第3條 本法第二條第三款所稱未變性酒精,指於出廠或進口前未完成變性者。
  11. 行政進口酒類查驗管理辦法 第3條 …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三、進口供製酒以外用途使用之未變性酒精。四、進口非供銷售之酒類,作為商業樣品、展覽品或研發測試用者,其完稅價格在美金一千元以下。五、進口非供銷售之酒類,作為商業樣品、展覽品或研發測試用者,…
  12. 行政進口酒類查驗管理辦法 第5條 申請查驗之酒類屬下列情形之一者,採逐批查驗:一、未變性酒精。二、供分裝銷售或加工使用。三、依國內外產品安全相關資訊或科學證據對人體有危害之虞。四、依國內外產品安全相關資訊,有瞭解產品特性之必要。五、申請查驗義務人輸入同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