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線廣播電視服務」的搜尋結果
相關法規
條文搜尋結果
第 1 / 2 頁- 行政申請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服務審查辦法 第2條 中央主管機關審查申請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服務案件(以下簡稱申請案件),除依本法第十一條第五項、第十二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外,應就下列審查項目進行審查:一、申請人之資格及公司組織。二、工程技術。三、經營規劃。四、財務結構。五、…
- 行政申請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服務履行保證金繳交辦法 第2條 申請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服務者或申請擴增經營地區之系統經營者(以下簡稱申請人),以其申請經營地區之經營權數,計算其應繳交之履行保證金。第一項經營權數之計算,依內政部公告之前一年度申請人申請經營地區行政總戶數除以該年度臺閩地區…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營運計畫變更申請許可或報請備查辦法 第5條 …予許可:一、申請擴增經營地區,未以數位化技術,向全部訂戶提供有線廣播電視服務。二、有本法第十二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三、違反本法第二十條第九項所定之辦法。四、違反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所定之技術規範。五、違反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三…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法 第2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有線廣播電視服務:指設置有線廣播電視系統,播送影像、聲音或數據,供公眾收視、聽或接取之服務。二、有線廣播電視系統(以下簡稱系統):指使用可行之技術及設備,由頭端、有線傳輸網路及其他相關設備組成之設…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法 第5條 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服務者,應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並取得經營許可執照,始得營業。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法 第6條 申請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服務者,應於申請書及營運計畫內載明擬經營地區。系統經營者擴增經營地區前,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營運計畫變更之許可。前二項經營地區,除有下列情形外,應以直轄市、縣(市)為最小經營區域:一、既有系統經營者續…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法 第7條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二月十八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後,申請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服務者,應以數位化技術,提供有線廣播電視服務,其系統服務範圍應達經營地區內內政部公告之行政總戶數百分之十五以上,始得開始營業;系統經營者擴增經營地區…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法 第9條 …營者最低實收資本額,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系統經營者或申請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服務者,同時經營第一類電信事業、無線廣播電視事業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時,且各該事業另有應實收最低資本額之限制者,應按各該事業之應實收最低資本額分別計算…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法 第11條 申請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服務者,應填具申請書連同營運計畫,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籌設許可。營運計畫應載明下列事項:一、經營地區。二、系統設置時程及預定開播時間。三、財務結構。四、組織架構。五、頻道之規劃及其類型。六、傳播本國文化…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法 第12條 申請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服務之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應駁回其申請:一、違反第六條第三項規定。二、違反第七條第一項規定。三、違反第八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四、違反第九條第一項至第四項、第六項或第七項規定。五、違反第…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法 第14條 申請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服務,經許可籌設者,由中央主管機關發給籌設許可證。籌設許可證不得出租、出借、轉讓或設定擔保予他人。籌設人違反前項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廢止其籌設許可並註銷其許可證,並不予退還其繳交之履行保證金一部或全部…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法 第15條 外國人申請投資有線廣播電視服務,不得有影響國家安全、妨害或不利產業健全發展、妨礙公平競爭或限制競爭之情事。有前項規定情形者,應駁回其投資之申請。主管機關就第一項之審查,應命申請人就下列事項提出說明及相關佐證資料:一、公眾…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法 第22條 …第一項應審驗之終端設備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系統經營者為提供有線廣播電視服務,將其系統引進建築物,建築物起造人、所有人須設置之設備及空間,依電信法第三十八條及第三十八條之一之規定。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法 第38條 …量限制,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系統經營者,對於以數位化技術提供有線廣播電視服務之訂戶,於其系統播送之購物頻道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法 第47條 …關得徵求或指定系統經營者,在特定實驗區域內以數位化技術,提供有線廣播電視服務或其他新興服務;數位化實驗之實施區域、實施期間、實驗計畫、數位基本頻道之類型、數量與費率審核、實驗計畫評鑑及其他有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法 第48條 …首次申請換發經營許可執照前,完成以數位化技術,向全部訂戶提供有線廣播電視服務;其未完成者,中央主管機關得不予換發經營許可執照。系統經營者應於本法一百零四年十二月十八日修正之條文施行日起三個月內,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完成以數…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法 第49條 …統經營者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其經營地區內民眾請求付費收視、聽有線廣播電視服務。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法 第57條 違反第五條規定,未經許可擅自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服務者,處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停止經營;未停止經營者,得按次處罰,並得強制拆除或沒入其設備。系統經營者違反第六條第二項規定,未經主管機關許可營運計畫變更,…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法 第73條 …年十二月十八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後二年內,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改發有線廣播電視服務經營許可執照。前項申請,準用第二章之規定。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 第17條 …未來之整體規劃。但系統經營者已完成以數位化技術向全部訂戶提供有線廣播電視服務者,無須檢送有線電視數位化進度。六、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依法規應備置之移轉訂價報告或其替代文據。七、公用頻道及地方頻道之執行情形及未來規劃。八…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 第19條 本法第四十八條所稱完成以數位化技術,向全部訂戶提供有線廣播電視服務,係指完全關閉類比訊號,僅以數位化技術提供有線廣播電視服務。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數位轉換實驗區計畫實施辦法 第2條 …關指定,於其經營地區之範圍內,向其訂戶推廣以全數位化技術提供有線廣播電視服務之規劃。前項所稱之數位化技術,應符合本法第七條第二項之規定。實驗區之收視費用應以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本法第四十四條核定之年度收視費用為上限。為…
- 行政申請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服務規費收費標準 第2條 …備審查費每件一萬四千元。十八、固定通信綜合網路業務經營者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服務工程查驗審查費每件十五萬元。十九、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申請普及服務區域工程查驗審查費每件一萬八千元。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15條 …託代收之固定通信綜合網路業務或行動寬頻業務之電信費。(七)受有線廣播電視服務業委託代收之有線電視費。(八)受直接販售商品予使用者之網路購物業者委託代收之貨到付款款項。(九)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款項。三、特約機構為外送平臺…
- 行政申請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服務籌設辦法 第2條 申請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服務者,應依附件所載受理程序、文件格式,檢附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籌設申請書、營運計畫及相關表格,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籌設許可。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3條 …、設計、製造或販賣前條所公告終端設備之驗證項目相關業務或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服務。三、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本國實驗室認證組織(以下簡稱實驗室認證組織)認證之測試實驗室。四、前條所公告終端設備之每一驗證項目應設一名以上之專業且…
-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110.02.22 訂定) 第3條 …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以下簡稱系統經營者):指經依法許可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服務之事業。十二、有線廣播電視相關設備:指為提供有線廣播電視服務所需,於建築物屋內外設置之有線廣播電視設備,如訂戶引進線、訂戶分接器等。
-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110.02.22 訂定) 第4條 …信管箱、電信線纜與有線廣播電視相關設備及其他因用戶電信服務、有線廣播電視服務需求,須由用戶配合於責任分界點以內設置之設備。既存建築物之電信設備或供裝置電信設備之空間不足,致不敷該建築物之電信與有線廣播電視服務需求時,應由…
-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110.02.22 訂定) 第7條 …視系統設施,由以固定通信網路架構提供電信服務之電信事業及提供有線廣播電視服務之系統經營者設置及維護。但社區型建築物內建築物間之管線設施,得由建築物起造人或所有人設置,由所有人維護。前項電信或有線廣播電視服務終止或供裝方式…
-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110.02.22 訂定) 第8條 …構提供電信服務之電信事業與系統經營者於前項建築物內提供電信及有線廣播電視服務時,應設置下列電信設備:一、銜接公眾電信網路及有線廣播電視系統之引接電纜或光纜。二、經營者端子板或光纜配線箱(盒)。三、必要之電信機械設備。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