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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關港貿單一窗口運作實施辦法 第2條 …憑證:指透過關港貿單一窗口申請,依法得對外提供簽發憑證服務之憑證機構所簽發專用於通關業務之憑證。
  2. 行政商標電子申請及電子送達實施辦法 第2條 …理電子形式訊息資料之系統。六、電子憑證:指依電子簽章法許可之憑證機構簽發之有效憑證。七、數位簽章:指依電子簽章法規定之數位簽章。八、電子簽名:指申請人或代理人之簽名或蓋章所製成之影像檔。九、電子公文:指商標專責機關於商標…
  3. 行政商標電子申請及電子送達實施辦法 第5條 …商標電子申請前,應先完成下列程序:一、取得商標專責機關指定之憑證機構所發給之電子憑證,或具備符合商標專責機關所規定之電子簽名。二、於商標專責機關所規定之網頁,確認同意電子申請約定,並登錄相關之資料。
  4. 行政專利電子申請及電子送達實施辦法 第2條 …理電子形式訊息資料之系統。六、電子憑證:指依電子簽章法許可之憑證機構簽發之有效憑證。七、數位簽章:指依電子簽章法規定之數位簽章。八、電子公文:指專利專責機關於專利申請及其相關程序中,以電子方式作成之各式公文書。九、受送達…
  5. 行政專利電子申請及電子送達實施辦法 第5條 …專利電子申請前,應先完成下列程序:一、取得專利專責機關指定之憑證機構所發給之電子憑證。二、於專利專責機關所規定之網頁,確認同意電子申請約定,並登錄相關資料。
  6.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資訊系統標準及安全控管作業基準辦法 第7條 …電子簽章法之安全設計得使用憑證機制,相關要求如下:一、應遵循憑證機構之憑證作業辦法。二、應確認憑證之合法性、正確性、有效性、保證等級及用途限制,該憑證應由憑證主管機關核定之第三方憑證機構所核發。三、擔任憑證註冊中心,受理…
  7. 行政獎勵舉發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辦法 第3條 …、遺漏申報財產或不當取得財產之相關事證。前項書面,經電子簽章憑證機構認證後,得以電子傳遞方式為之。
  8. 行政電子採購作業辦法 第4條 機關及廠商辦理電子採購,應向主管機關指定之憑證機構申請憑證。
  9. 行政政府資訊公開法 第10條 …、申請日期。前項申請,得以書面通訊方式為之。其申請經電子簽章憑證機構認證後,得以電子傳遞方式為之。
  10. 行政政府資訊公開法 第14條 …明文件。第一項之申請,得以書面通訊方式為之;其申請經電子簽章憑證機構認證後,得以電子傳遞方式為之。
  11. 行政憑證實務作業基準應載明事項準則 第2條 …及供檢索憑證與其他相關憑證資訊之系統。八、憑證廢止清冊:指由憑證機構以數位方式簽署之已廢止憑證表列。九、啟動資訊:操作密碼模組時所要求且必須被保護之金鑰以外資料值。
  12. 行政憑證實務作業基準應載明事項準則 第3條 憑證機構應製作憑證實務作業基準(以下簡稱作業基準)重要事項置於其作業基準之首頁,載明下列事項:一、主管機關核定文號。二、所簽發憑證之種類。三、所簽發各種憑證之保證等級。四、所簽發各種憑證之適用範圍及使用限制。五、法律責任…
  13. 行政憑證實務作業基準應載明事項準則 第4條 憑證機構應於其作業基準中載明其所支援憑證政策之名稱,並提供該憑證政策之物件識別碼及應載明補充其作業基準內容之其他重要文件。
  14. 行政憑證實務作業基準應載明事項準則 第5條 憑證機構應於其作業基準中載明參與認證服務運作及維持之重要成員及其分工;如係以委外方式參與提供服務者,並應載明受任者之名稱或資格。
  15. 行政憑證實務作業基準應載明事項準則 第6條 憑證機構應於其作業基準中載明可供用戶或信賴憑證者報告遺失私密金鑰等事件及諮詢作業基準疑義之聯絡電話、郵遞地址及電子郵件信箱。
  16. 行政憑證實務作業基準應載明事項準則 第7條 憑證機構應於其作業基準中載明下列用戶應注意事項:一、確保在申請憑證時所提供之資訊正確無誤。二、用戶需自行產製金鑰時,安全的產製並保管其私密金鑰。三、遵守對於金鑰及憑證之使用限制。四、就私密金鑰資料外洩或遺失等事件作出通知…
  17. 行政憑證實務作業基準應載明事項準則 第8條 憑證機構應於其作業基準中載明下列信賴憑證者之注意事項:一、驗證數位簽章之責任。二、僅於憑證使用目的範圍內信賴該憑證。三、查驗憑證狀態。四、了解有關憑證機構法律責任之條款。
  18. 行政憑證實務作業基準應載明事項準則 第9條 憑證機構就資訊之公布及儲存庫之維護及營運應載明下列事項:一、憑證、憑證狀態、憑證實務作業基準及憑證政策等資訊之公布方法。二、前揭資訊公布之頻率或時間。三、儲存庫之接取控管。
  19. 行政憑證實務作業基準應載明事項準則 第10條 憑證機構應於其作業基準中載明作業基準變更時通知之方法。
  20. 行政憑證實務作業基準應載明事項準則 第11條 憑證機構應於其作業基準中載明下列財務責任事項:一、憑證機構就其可能或實際發生之賠償責任所提供之財務保證。二、憑證機構就其經營是否加入任何保險。三、憑證機構是否經由第三人進行財會稽核。
  21. 行政憑證實務作業基準應載明事項準則 第12條 憑證機構應於其作業基準中載明就所提供之認證服務或憑證之使用所生糾紛之處理程序及所適用之法律。
  22. 行政憑證實務作業基準應載明事項準則 第13條 憑證機構應於其作業基準中載明用戶是否得請求退費;用戶得請求退費者,並應載明請求退費之程序。
  23. 行政憑證實務作業基準應載明事項準則 第14條 憑證機構應於其作業基準中載明下列稽核或評核事項:一、稽核或評核之頻率。二、進行稽核或評核人員之資格。三、稽核或評核人員中立性之確保。四、稽核或評核之範圍。五、對於稽核或評核結果之因應方式。六、稽核或評核報告公開之範圍及方…
  24. 行政憑證實務作業基準應載明事項準則 第15條 憑證機構應於其作業基準中載明其所保護用戶個人資料之種類及維持資訊保密之方法:一、應為機密資訊之種類。二、個人資料保護之相關事項。
  25. 行政憑證實務作業基準應載明事項準則 第16條 憑證機構應於其作業基準中載明所採用之命名規則。
  26. 行政憑證實務作業基準應載明事項準則 第17條 憑證機構應於其作業基準中載明申請人證明擁有與所登記之公開金鑰相對應私密金鑰之方式。
  27. 行政憑證實務作業基準應載明事項準則 第18條 憑證機構應於其作業基準中載明申請人身分鑑別之要件及程序。
  28. 行政憑證實務作業基準應載明事項準則 第19條 憑證機構應於其作業基準中載明憑證機構於廢止憑證及暫時停用憑證申請時,安全識別及鑑別用戶之程序。
  29. 行政憑證實務作業基準應載明事項準則 第20條 憑證機構應於其作業基準中載明申請各種憑證之程序。
  30. 行政憑證實務作業基準應載明事項準則 第21條 憑證機構應於其作業基準中載明簽發憑證、憑證展期及憑證內容修改時,用戶接受憑證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