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財團法人」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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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財團法人主管機關改隸辦法 第3條 …六十五條規定變更其目的。(二)主要業務或受益範圍有變動。二、地方性財團法人申請變更為全國性財團法人者,其主要業務或受益範圍,須非僅及於單一直轄市、縣(市)行政區域。三、全國性財團法人申請變更為地方性財團法人者,須具有正當…
- 行政財團法人合併辦法 第3條 全國性或地方性財團法人與其他全國性財團法人合併,除有正當理由外,其存續或新設法人應為全國性財團法人。二以上地方性財團法人合併後,其主要業務或受益範圍跨數直轄市、縣(市)行政區域者,應合併成為全國性財團法人。
- 行政財團法人法 第2條 …目、額度、比例及相關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行政院定之。本法所稱地方性財團法人,指捐助章程規定其主要業務或受益範圍僅及於單一直轄市、縣(市)行政區域,並由地方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之財團法人。本法所稱全國性財團法人,指捐助章程規定…
- 行政財團法人法 第4條 …業務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同意,亦得不經申請逕行移轉管轄。地方性財團法人成立後主要業務有變動,須移轉至其他直轄市、縣(市)行政區域辦理時,經申請許可者,得改由其他直轄市、縣(市)政府為其主管機關。地方性財團法人符合全國…
- 行政財團法人法 第5條 財團法人應於其名稱冠以財團法人之文字。地方性財團法人並應冠以所屬地方自治團體之名稱。財團法人名稱,不得與他財團法人名稱相同。二財團法人名稱中標明不同種類、屬性或可資區別之文字者,視為不相同。財團法人不得使用易使人誤認其與…
- 行政財團法人法 第9條 …以達成設立目的;其最低總額,由主管機關依所掌業務性質定之。但地方性財團法人,主管機關所定最低總額,不得逾全國性財團法人之最低總額。前項捐助財產,除現金外,得以其他動產、不動產或有價證券代之。主管機關得依所掌業務性質,訂定…
- 行政財團法人法 第48條 …改聘(選)董事總人數三分之二。但全國性財團法人經主管院核准,地方性財團法人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前項董事由公務員兼任,應隨本職異動者,不計入連任及改聘(選)董事人數。董事連任之次數,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董…
- 行政財團法人法 第59條 …起至總統、副總統當選人就任期間,主管機關不得為第一項之同意。地方性財團法人自直轄市長、縣(市)長選舉投票當日起至直轄市長、縣(市)長當選人就任期間,主管機關不得為第一項之同意。第一項申請案主管機關於同意前,應將該申請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