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業」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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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化粧品回收處理辦法 第10條 …售數量及庫存量;並分別記載已回收及未回收之品項與數量。六、各回收業者之回收品項及數量明細。七、回收完成之日期、回收產品存放地點、預定後續處置方法及日期。八、如已銷毀者,並檢附銷毀過程之拍照或錄影紀錄。九、就回收原因之後續…
  2. 行政老舊大型車報廢換購新大型車減徵退還新車貨物稅辦法 第2條 …五、報廢:指老舊大型車登記所有人依法令向環保署核准登記之廢車回收業者完成廢車回收,及向公路監理機關完成車籍報廢。六、報廢日:按環保署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或廢機動車輛回收證明所載回收日期或公路監理機關核發加蓋戳記之汽(機…
  3. 行政中古汽機車報廢或出口換購新車減徵退還新車貨物稅辦法 第2條 …十立方公分以下機車。九、報廢:指依法令向環境部核准登記之廢車回收業者完成中古汽車、中古機車廢車回收,及向公路監理機關完成車籍報廢。十、出口:指運銷國外。十一、二親等以內親屬:指二親等以內之血親及姻親。十二、報廢日:按環境…
  4. 行政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第56-5條 …取得環境保護主管機關核發下列登記證或許可證:一、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二、應回收廢棄物處理業登記證。三、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許可證。前項雇主經中央環境保護主管機關認定符合規定者,得申請聘僱外國人初次招募許可。中央主管…
  5. 行政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 第8條 …物,經分類後之廢塑膠、廢鋁、廢鐵、廢玻璃、廢紙等物質,得交付回收業、處理業或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方式進行回收、再利用。
  6. 行政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補貼申請審核管理辦法 第3條 責任業者及回收業、處理業應先經主管機關登記為回收業、處理業,並依本辦法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成為受補貼機構後,始得接受稽核認證及申請補貼費。
  7. 行政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補貼申請審核管理辦法 第6條 回收業申請受補貼機構,應檢具申請表及下列文件:一、政府機關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但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向主管機關完成登記者,不在此限。二、回收項目及其最大貯存量之說明文件。三、分類、壓縮、打包方法及設施之說明文件。四、貯存…
  8. 行政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補貼申請審核管理辦法 第8條 受補貼機構之回收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向中央主管機關辦理受補貼機構文件變更:一、政府機關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變更。但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向主管機關完成變更登記者,不在此限。二、回收項目、最大貯存量變更。三、分類、壓縮、打包…
  9. 行政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補貼申請審核管理辦法 第10條 回收業、處理業應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內容,以網路傳輸方式,辦理申請、變更受補貼機構。但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以書面辦理者,不在此限。前項以書面方式辦理者,應於核准登記為受補貼機構後一個月內,以網路傳輸方式,登錄中央主管…
  10. 行政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補貼申請審核管理辦法 第11條 …日數不計入第一項審查期限。中央主管機關受理處理業、廢機動車輛回收業受補貼機構之申請,應辦理現場勘查;受理其他回收業受補貼機構之申請及受補貼機構之變更,採書面審查,必要時得辦理現場勘查。
  11. 行政回收廢棄物變賣所得款項提撥比例及運用辦法 第5條 …一、補助機關、學校、團體、村(里)或社區等辦理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業務之費用。前項廢棄物回收變賣所得款項,執行機關得以代收代付或列入預算方式辦理;其以代收代付方式辦理者,執行機關應在代庫金融機構設置專戶,並應擬訂回收廢棄物…
  12. 行政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適用對象及其規模規定如下:一、廢機動車輛回收業。二、前款以外其他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回收貯存廠(場)土地面積達一千平方公尺以上。三、應回收廢棄物處理業。
  13. 行政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 第3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回收業:指從事應回收廢棄物之回收、清運、分類、壓縮、打包或貯存業務,且無拆解之行為者。但廢機動車輛回收業得從事拆解之行為。二、處理業:指從事以物理、化學或其他處理方法,改變其物理、化學特性,達純…
  14. 行政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 第4條 本辦法所稱登記機關如下:一、回收業:貯存廠(場)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二、處理業:處理廠(場)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15. 行政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 第5條 回收業、處理業應向登記機關完成登記,始得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務。
  16. 行政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 第6條 回收業、處理業應依規定之格式、內容、頻率,以網路傳輸方式,辦理申請、變更、展延登記及申報作業。但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以書面辦理及申報者,不在此限。
  17. 行政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 第7條 回收業申請登記時,應檢具申請表及下列文件:一、政府機關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但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向主管機關完成登記者,不在此限。二、土地合法使用證明文件。三、回收項目及其最大貯存量之說明文件。四、分類、壓縮、打包方法及設…
  18. 行政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 第12條 回收業、處理業登記證應記載事項如下:一、登記證字號。二、機構名稱及地址。三、廠(場)名稱及地址四、負責人姓名。五、核准登記日期及有效日期。六、回收業或處理業業別及回收、處理項目。七、回收貯存廠(場)或處理廠(場)地號。
  19. 行政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 第13條 回收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申請變更登記:一、機構名稱及地址、負責人姓名變更。二、回收貯存廠(場)地址或地號變更。三、回收貯存廠(場)土地面積變更。四、回收項目、最大貯存量變更。五、分類、壓縮、打包方法及設施變更。六、貯存…
  20. 行政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 第15條 回收業、處理業登記證有效期限為五年。有效期限屆滿後仍繼續從事原登記項目之業務者,應於屆滿前三個月至六個月內申請展延;每次展延之有效期限為五年。申請展延文件不符規定或補正資料未能於登記機關規定期限內補正者,登記機關應於登記…
  21. 行政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 第16條 回收業申請展延登記時,應檢具申請表及下列文件:一、政府機關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但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向主管機關完成登記者,不在此限。二、回收項目及其最大貯存量之說明文件。三、分類、壓縮、打包方法及設施之說明文件。四、貯存…
  22. 行政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 第19條 登記機關受理回收業、處理業申請登記、變更登記及展延登記,應辦理現場勘查者,應於六十日內完成審查;未辦理現場勘查者,應於三十日內完成審查,並做成准駁之決定。登記機關認為必要時,或因回收業、處理業提出正當事由,得延長審查期限…
  23. 行政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 第20條 回收業、處理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登記機關得依職權撤銷、註銷或廢止其登記證或回收、處理項目:一、登記證應記載事項有虛偽不實情事。二、營業行為有違反法令,受勒令歇業處分。三、登記文件不實。四、未依本辦法規定辦理變更,經登記機…
  24. 行政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 第21條 登記機關於核准回收業、處理業之申請、變更、展延登記及撤銷、廢止登記,或註銷登記證時,應副知中央主管機關。
  25. 行政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 第22條 回收業、處理業遷廠(場)、停業、歇業、宣告破產時,或經撤銷、廢止登記後,對其廠(場)區尚未清除、處理完竣之廢棄物,應依登記機關之指示辦理。前項清除、處理所需費用由回收業、處理業自行負擔。
  26. 行政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 第23條 回收業、處理業應將回收、清除、處理之廢電線電纜、鐵門、水溝蓋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項目,逐日依項目、數量、日期、來源及流向等作成紀錄,並保存五年以供查核。回收業、處理業應於每月十五日前,依第六條規定,向登記機關申報前一…
  27. 行政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 第25條 未達第二條規模之回收業得依其申請,適用本辦法之規定辦理登記及申報等相關事項,並受本辦法之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