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制間諜工作」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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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總統國家情報工作法 第22條 情報機關從事反制間諜工作時,應報請情報機關首長核可後實施,並應將該工作專案名稱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但屬反爭取運用者,應經主管機關核可後實施。情報機關從事前項反制間諜工作時,得經機關首長核准,向其他政府機關(構)、單位調閱涉…
  2. 總統情報機關反制間諜工作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反制間諜工作:指情報機關為防止所屬情報人員或情報協助人員遭到外國或敵對勢力之接觸、吸收或利用,所採取之監督、檢查、調查及反爭取運用等作為。二、違常人員:指情報機關所屬情報人員及情報協助人員,涉嫌被…
  3. 總統情報機關反制間諜工作辦法 第3條 情報機關應指定專責單位或人員負責反制間諜工作,並報送主管機關備查。主管機關督察部門負責統合指導、協調及支援情報機關反制間諜工作。
  4. 總統情報機關反制間諜工作辦法 第8條 情報機關對違常人員採取之反制間諜工作,應經機關首長核定後,以秘密方式為之。情報機關發覺違常人員涉嫌間諜行為時,得經機關首長核准,向其他政府機關(構)、單位調閱其相關個人資料。前項取得之資訊,非經各該情報機關以書面同意,不…
  5. 總統情報機關反制間諜工作辦法 第11條 情報機關實施反制間諜工作,發覺涉及非本機關人員時,應報請主管機關協調處理。
  6. 總統情報機關反制間諜工作辦法 第14條 情報人員因從事反制間諜工作,致受傷、失能、失蹤、死亡、喪失人身自由或涉訟時,其醫療費補助、慰撫金、撫卹金、補償金及慰問金等,適用本法第二十四條及其所授權訂定之相關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