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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升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3條 本標準用詞定義如下:一、升降路:指以牆壁或圍護物圍護,供作搬器升降之通路者。二、攀登梯:專供升降機操作、維護、檢點等人員使用之梯子。三、支持塔:用以支持導軌、捲揚用鋼索、或攀登齒條之塔或柱型結構物。四、工程用升降機:指土…
  2. 行政升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16條 …全部鋼索或鏈條,在積載荷重時張力之二倍。機具設備、槽輪等未在升降路正上方時,支持樑及支撐件應依下列規定設計:一、該基礎須能支持機具設備、槽輪及其他設備連同地板之總重量。二、槽輪之支持樑及基礎螺栓須能承受各鋼索上荷重垂直及…
  3. 行政升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21條 升降機應依下列規定設置升降路。但長跨度工程用升降機不在此限:一、升降路之出入口、周圍之牆壁或其圍護物須以不燃性材料建造,並使升降路外面之人、物均不能與搬器或配重接觸。二、每一搬器在同一樓層所設之升降路出入口,不得超過一處…
  4. 行政升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22條 …───────────┴───────┴───────┘同一升降路有二個搬器之雙層升降機,其頂部安全距離係以上搬器計算。液壓升降機頂部安全距離,依下表計算式計算:┌───────────────┬────────────…
  5. 行政升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23條 升降路採用塔式結構支持其導軌者,應符合下列規定:一、自基礎至每十公尺以內高度(工程用升降機為十二公尺以內)之處所及頂部,應固定於建築物或以拉條支持。但如頂部對其承載之全部負荷具有足夠強度時,該頂部得免設拉條或實施固定。二…
  6. 行政升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24條 升降機之升降路塔或導軌支持塔之拉條,應不得接近架空電路;以鋼索為拉條者,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以索夾、鬆緊螺旋扣、套管等金屬具拉緊。二、以鋼索固定用錨腳螺栓或具有同等以上堅固之固定物確實固定。三、以環、套管等金屬具與升降…
  7. 行政升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25條 升降路塔或導軌支持塔設置之攀登梯,應符合下列規定:一、踏板須等距離設置,其間隔在二十五公分以上三十五公分以下。二、踏板與最近固定物間之水平距離,在十五公分以上。三、踏板未設置側木者,須有防止足部橫滑之構造。
  8. 行政升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27條 …面性質,須符合其強度要求。(四)導軌須以金屬固定件確實固定於升降路或導軌支持塔,且於調速機裝置發生作用時,仍為安全之構造。
  9. 行政升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37條 升降機應設置下列裝置:一、搬器及升降路上所有出入口之任一門扉未完全關閉前,升降機不能開動,及升降機在開動中任一門扉開啟時,能停止搬器升降之連鎖裝置。二、搬器未停止於升降路出入口之正確位置時,非使用鎖匙無法自外面開啟該出入…
  10. 行政升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38條 …或鏈條鬆弛時,能自動制止搬器之下降之裝置。(四)當搬器衝撞於升降路之底部時,能保護搬器內人員安全之緩衝裝置。升降機以液壓馬達驅動者,除應符合前條規定外,應設置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之裝置。
  11. 行政升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42條 …裝置:一、維護保養照明裝置。二、受電盤主開關。三、控制盤置於升降路外時,控制盤與搬器間聯絡之對講機。四、於保養或維修時,應具有適當照明、圍欄及防止搬器非預期移動之安全裝置。五、於動力遮斷情況下,無需進入升降路即可援救受困…
  12. 行政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第3條 …於營建工地,供營造施工使用之升降機。五、營建用提升機:導軌或升降路高度在二十公尺以上之營建用提升機。六、吊籠:載人用吊籠。
  13. 行政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第50條 雇主變更營建用升降機之搬器、配重、升降路塔、導軌支持塔或拉索時,應填具營建用升降機變更檢查申請書(附表十二)及變更部分之圖件,向檢查機構申請變更檢查。檢查機構對於變更檢查合格之營建用升降機,應於原檢查合格證上記載檢查日期…
  14. 行政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第59條 …質、規格及尺寸不變者,不在此限。雇主變更營建用提升機之導軌或升降路之高度為未滿二十公尺者,應報請檢查機構認定後,註銷其檢查合格證。
  15. 行政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第60條 雇主變更營建用提升機之導軌、升降路或搬器時,應填具營建用提升機變更檢查申請書(附表十二)及變更部分之圖件,向檢查機構申請變更檢查。檢查機構對於變更檢查合格之營建用提升機,應於原檢查合格證上記載檢查日期、變更部分及檢查結果…
  16. 行政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 第3條 …五公噸以上未滿一公噸之升降機。五、中型營建用提升機:指導軌或升降路之高度在十公尺以上未滿二十公尺之營建用提升機。前項第一款所稱斯達卡式起重機,指以鋼索或吊鏈懸吊起重機之駕駛室(台),且能與貨物同時升降之起重機。
  17. 行政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 第4條 …荷重未滿零點二五公噸之升降機、營建用提升機及簡易提升機。三、升降路或導軌之高度未滿十公尺之營建用提升機。前項所定起重升降機具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辦理。
  18. 行政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 第81條 雇主於從事室外升降機之升降路塔或導軌支持塔之檢修、調整、組配或拆卸等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選任作業監督人員,從事指揮作業方法、配置勞工、檢點材料、器具及監督勞工作業。二、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並設置警告標示。三、因…
  19. 行政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149條 …伸臂起重機。五、人字臂起重桿。六、以金屬構材組成之室外升降機升降路塔或導軌支持塔。七、以金屬構材組成之施工構臺。
  20.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第12條 …。三、吊升荷重在三公噸以上之人字臂起重桿操作人員。四、導軌或升降路之高度在二十公尺以上之營建用提升機操作人員。五、吊籠操作人員。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人員。前項人員,係指須經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操作人員訓練或技能檢定取…
  21.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93條 雇主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應裝置構造堅固平滑之門,並應有安全裝置,使升降搬器及升降路出入口之任一門開啟時,升降機不能開動,及升降機在開動中任一門開啟時,能停止上下。
  22.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95條 雇主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應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七.五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
  23.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54-1條 雇主對營建用或載貨用之升降機,應於每日作業前對搬器及升降路所有出入口門扉之連鎖裝置之性能實施檢點。
  24.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333條 …、易遭受外力損傷之處。但有防護裝置者,不在此限。二、升降機之升降路。但配線終端至各機器間之可撓配管者,不在此限。三、第四百六十四條第一項規定之危險場所。但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四、直埋地下或混凝土中。但液密型金屬可撓導線…
  25.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365條 …電纜。二、非由合格人員維修及管理監督之工業廠區。三、升降機之升降路。四、易遭受外力損傷之處。以吊線支撐之電纜選用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若會暴露於風雨,電纜應為適用於潮濕場所者。二、若會暴露於陽光直接照射,電纜應為耐日照者。
  26.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447條 …力損傷之處。二、發散腐蝕性物質場所。三、電動起重機或升降機之升降路。四、第四百六十四條第一項規定之危險場所。五、室外或潮濕場所。但其構造適合室外且防水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