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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 16 頁- 行政祭祀公業未能釐清權屬土地代為標售辦法 第3條 …有部分標售必要者,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囑託登記機關辦理分割登記後代為標售。但分割土地應符合相關法令規定,並不得造成畸零狹小不合使用規定情形。
- 行政祭祀公業未能釐清權屬土地代為標售辦法 第4條 …作改良物或其他工作物。四、土地依法劃設為公共設施用地或其他有分割必要之分割登記。五、訂定底價。六、公告三個月。七、豎立現場標示牌。
- 行政祭祀公業解散後派下員由分割所得未產生經濟效益土地認定標準 第2條 本法所稱祭祀公業解散後派下員由分割所得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土地,指祭祀公業派下員取得所有權之交通用地、水利用地或水源特定區計畫內土地,並經本法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現況使用未產生使用收益或營業收益者。
- 行政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2條 …的。(二)以不動產合併為目的。(三)以違反經濟合理性之不動產分割為前提。三、特定價格:指具有市場性之不動產,基於特定條件下形成之價值,並以貨幣金額表示者。四、特殊價格:指對不具市場性之不動產所估計之價值,並以貨幣金額表示…
- 行政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83條 以合併或分割為前提之宗地估價,應考慮合併或分割前後之價格變動情形,而予酌量增減。
- 行政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85條 …有數種不同法定用途時,應考量其最有效使用及各種用途之相關性及分割之難易度後,決定分別估價或依主要用途估價。
- 行政地政機關委託辦理地籍測量辦法 第2條 …。前項業務範圍得委託之工作項目如下:一、土地複丈:(一)土地分割。(二)鑑界。二、建築改良物測量:(一)建物第一次測量。(二)建物複丈。三、地籍圖重測:(一)圖根測量。(二)地籍調查。(三)界址測量。(四)異動整理。(五…
- 行政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辦法 第3條 建築基地之法定空地併同建築物之分割,非於分割後合於左列各款規定者不得為之。一、每一建築基地之法定空地與建築物所占地面應相連接,連接部分寬度不得小於二公尺。二、每一建築基地之建蔽率應合於規定。但本辦法發布前已領建造執照,或…
- 行政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辦法 第3-1條 …建築基地內依法留設之私設通路提供作為公眾通行者,得准單獨申請分割。
- 行政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辦法 第4條 …建築基地空地面積超過依法應保留之法定空地面積者,其超出部分之分割,應以分割後能單獨建築使用或已與其鄰地成立協議調整地形或合併建築使用者為限。
- 行政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辦法 第5條 申請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應檢附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准予分割之證明文件。實施建築管理前或民國六十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建築法修正前建造完成之建築基地,其申請分割者,得以土地登記規則第七十條第二項所列文件辦理。
- 行政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辦法 第6條 建築基地之土地經法院判決分割確定,申請人檢附法院確定判決書申辦分割時,地政機關應依法院判決辦理。依前項規定分割為多筆地號之建築基地,其部分土地單獨申請建築者,應符合第三條或第四條規定。
- 行政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辦法 第7條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建築機關依第五條規定核發准予分割證明,應附分割圖,標明法定空地位置及分割線,其比例尺應與地籍圖相同。前項證明核發程序及格式,由內政部另訂之。
-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第22條 …以推動更新工作,指依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辦理都市計畫樁測定、地籍分割測量、土地使用分區證明與建築執照核發及其他相關工作;所稱相關都市計畫再配合辦理擬定或變更,指都市計畫應依據已核定發布實施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辦理擬定或變更。
- 行政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 第28條 …主管機關囑託該管登記機關辦理實施權利變換地區範圍邊界之鑑界、分割測量及登記。權利變換工程實施完竣,實施者申領建築物使用執照時,並得辦理實地埋設界樁,申請各級主管機關囑託該管登記機關依權利變換計畫中之土地及建築物分配清冊、…
- 行政濕地保育法 第15條 …主管機關得依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規定,辦理樁位測定及地籍分割測量。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同水資源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訂定重要濕地內之灌溉、排水、蓄水、放淤、給水、投入或其他影響地面水或地下水等行為之標準。
- 行政營造業購置自動化設備或技術及防治污染設備或技術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8條 …第十條、第十五條辦理轉讓或合併,或依企業併購法規定辦理合併、分割或收購並符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而將申請抵減所得稅之設備或技術移轉給受讓公司、合併後存續或新設公司、分割後既存或新設公司或收購公司者,該次移轉之設備或技術不…
- 行政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辦事細則 第6條 …、國有房地清查計畫之擬訂及執行。二、國有房地各項案件之勘查、分割及勘查表製作、相關產籍異動。三、地籍錯誤、地籍糾紛、土地複丈及地籍圖、簿不符案件之處理。四、界址調整及共有房地協議分割案件之處理。五、地籍圖重測案件之領界、…
- 行政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辦事細則 第15條 …、借用、重劃、遺產管理案件之處理。二、國有財產之清查、勘查、分割、圖籍管理及國有財產計價業務。三、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之標售、讓售業務及其他法律規定移交辦理標售案件之處理。四、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提供開發、作價投資、贈與及交換產…
- 行政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辦事細則 第6條 …、國有房地清查計畫之擬訂及執行。二、國有房地各項案件之勘查、分割及勘查表製作、相關產籍異動。三、地籍錯誤、地籍糾紛、土地複丈及地籍圖、簿不符案件之處理。四、界址調整及共有房地協議分割案件之處理。五、地籍圖重測案件之領界、…
- 行政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辦事細則 第15條 …、借用、重劃、遺產管理案件之處理。二、國有財產之清查、勘查、分割、圖籍管理及國有財產計價業務。三、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之標售、讓售業務及其他法律規定移交辦理標售案件之處理。四、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提供開發、作價投資、贈與及交換產…
- 行政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辦事細則 第6條 …、國有房地清查計畫之擬訂及執行。二、國有房地各項案件之勘查、分割及勘查表製作、相關產籍異動。三、地籍錯誤、地籍糾紛、土地複丈及地籍圖、簿不符案件之處理。四、界址調整及共有房地協議分割案件之處理。五、地籍圖重測案件之領界、…
- 行政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辦事細則 第15條 …、借用、重劃、遺產管理案件之處理。二、國有財產之清查、勘查、分割、圖籍管理及國有財產計價業務。三、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之標售、讓售業務及其他法律規定移交辦理標售案件之處理。四、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提供開發、作價投資、贈與及交換產…
- 行政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實質投資適用未分配盈餘減除及申請退稅辦法 第6條 …定期儲金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但因公司進行合併、分割或依企業併購法第二十七條或第二十八條規定收購,而移轉予合併後存續或新設公司、分割後既存或新設公司、收購公司,且繼續供自行生產或營業用者,不在此限。依本辦法規…
- 行政民間機構參與交通建設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11條 …率,按日加計利息,一併繳納。但公司依企業併購法規定辦理合併、分割或收購並符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者,其移轉該等設備、技術或儀器設備,不適用之:一、設備或技術預定安裝完成或使用日期截止前仍未安裝完成或使用,且未於該截止日期前…
- 行政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12條 …條、第十五條規定辦理轉讓或合併,或依企業併購法規定辦理合併、分割或收購並符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而將申請抵減營利事業所得稅之設備或技術轉移給受讓公司、合併後存續或新設公司、分割後既存或新設公司或收購公司者,該次移轉之設備…
- 行政資源回收再利用事業購置設備及研究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11條 …限,得不受前項三年期限之限制。公司依企業併購法規定辦理合併、分割或收購並符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而將申請抵減所得稅之設備轉移給合併後存續或新設公司、分割後既存或新設公司或收購公司者,該次轉移之設備不受第一項補繳所得稅款及…
- 行政營利事業適用所得稅法第二十四條之四計算營利事業所得額實施辦法 第4條 …入實際經營之船舶,從事客貨運輸業務及其他必要且與該項業務不可分割活動之收入。所稱必要且不可分割活動,指使船舶順利營運所必要提供之服務,包括運輸客貨、船舶航行時提供乘客飲食或冷藏設施保存貨物之業務。(二)船舶運輸業務之相關…
- 行政民法物權編施行法 第13條 民法物權編施行前,以契約訂有共有物不分割之期限者,如其殘餘期限,自施行日起算,較民法第八百二十三條第二項所定之期限為短者,依其期限,較長者,應自施行之日起,適用民法第八百二十三條第二項規定。修正之民法第八百二十三條第三項…
- 行政華僑及外國人投資額審定辦法 第3條 …備、原料投資者,採計其交易發票之實際金額。七、以合併、收購、分割或股份轉換作為股本投資者,採計該投資申請案經核准時之金額。八、以債權作為股本投資者,採計該投資申請案經核准時之金額。投資人以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投資之財產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