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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農會漁會信用部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 第8條 本辦法稱催收款,指經轉入催收款科目之各項放款及其他授信款項。逾期放款應於清償期屆滿六個月內轉入催收款。
  2. 行政農會漁會信用部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 第9條 逾期放款及催收款應依下列規定積極清理:一、經評估債務人財務、業務狀況,認為尚有繼續經營價值者,得酌予變更原授信案件之還款約定,提經授信審議委員會審議後,依分層負責之授權額度,由有權核貸者或理事會核准。二、依民事訴訟法、強…
  3. 行政農會漁會信用部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 第10條 逾期放款經轉入催收款者對內停止計息。但仍應依契約規定繼續催收,並在催收款各分戶帳內利息欄註明應計利息,或作備忘紀錄。逾期放款未轉入催收款前應計之應收利息,仍未收清者,應連同本金一併轉入催收款。
  4. 行政農會漁會信用部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 第11條 逾期放款及催收款,應積極辦理催理,其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扣除估計可收回部分後轉銷為呆帳:一、債務人因死亡、解散、逃匿、和解、破產或其他原因,致債權之全部或一部不能收回。二、擔保品及主、從債務人之財產經鑑價甚低或扣除先順位…
  5. 行政農會漁會信用部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 第13條 逾期放款、催收款及非授信資產損失之轉銷,應經理事會之決議通過,並通知監事會備查。但經中央主管機關或受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金融監理機關或金融檢查機構要求轉銷者,應即轉銷為呆帳,並提報最近一次理事會及通知監事會備查。前項規定,…
  6. 行政農會漁會信用部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 第14條 授信資產、逾期放款及催收款之轉銷或非授信資產損失認列,應先就提列之備抵呆帳或損失準備項下沖抵,如有不足,應列為當年度損失。但農會、漁會依本法規定出資全國農業金庫而帳列信用部者,其投資損失得分十年以淨值轉銷。備抵呆帳轉銷後…
  7. 行政農會漁會信用部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 第15條 信用部對資產品質之評估、損失準備或備抵呆帳之提列、逾期放款催收款之清理及轉銷,應建立內部處理制度及程序,提經理事會通過後,報主管機關備查並副知全國農業金庫,其內容應至少包括下列事項:一、各類資產之評估方法及分類標準。二、…
  8. 行政農會漁會信用部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 第16條 逾期放款及催收款轉銷時,應即由稽核人員查明授信有無依據法令及業務規章辦理,如經查明係依授信程序辦理,並依規定辦理覆審追查工作,且無違法失職情事者,免予追究行政責任,如有違失,由農會、漁會依其分層負責及授權情形考核處分,涉…
  9. 行政農會漁會信用部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 第18條 逾期放款及催收款應依第七條規定之列報範圍,按月報主管機關備查並副知全國農業金庫。授信資產、非授信資產、承受擔保品之評估、備抵呆帳提列及損失準備認列情形,應按季向主管機關申報。
  10. 行政農會漁會信用部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 第19條 逾期放款及催收款應由信用部予以列管,並將有關資料及催收情形提報理事會討論具體改善措施,責由有關業務單位執行,並由監事會監察。
  11. 行政農業金融法 第28條 …關機關定之。信用部對資產品質之評估、損失準備之提列、逾期放款催收款之清理及呆帳之轉銷,應建立內部處理制度及程序;其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信用部對贊助會員及非會員授信及其限額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12.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 第3條 …使用權資產。六、金融機構之債權(含應收款項、買匯貼現及放款、催收款項)。七、衍生性商品。八、依法律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而取得或處分之資產。九、其他重要資產。
  13. 行政公開發行票券金融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0條 …屬授信資產,應再依票券金融公司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授信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以下簡稱五分類法)等相關法令規定評估減損損失,並以兩者中孰大之金額提列適當之備抵呆帳。(三)應收款項應以有效利息法之攤銷後成本衡量。惟未附息…
  14. 行政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0條 …列示。如屬授信資產,應再依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以下簡稱五分類法)等相關法令規定評估減損損失,並以兩者中孰大之金額提列適當之備抵呆帳。(四)應收款項業經貼現或轉讓者,應就該應收款項之風險及…
  15. 行政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3條 …項資產包括(一)放款、買入匯款、應收帳款承購、應收承兌票款、催收款、信用卡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等表內項目。(二)應收保證款項、應收信用狀款項及約定融資額度等表外項目。五、營業費用:銀行為從事營業所需投入之費用,應視實際需…
  16.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4條 …款:(一)押匯、貼現、放款、壽險貸款、墊繳保費及由放款轉列之催收款項。(二)貼現及放款應以有效利息法之攤銷後成本衡量。惟若折現之影響不大,得以原始貼現及放款之金額衡量。(三)資產負債表日應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規定評估…
  17.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7條 …項資產包括(一)放款、買入匯款、應收帳款承購、應收承兌票款、催收款、信用卡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等表內項目。(二)應收保證款項、應收信用狀款項及約定融資額度等表外項目。五、保險負債準備淨變動:提存及收回賠款準備、責任準備、…
  18. 行政金融機構辦理受災居民債務展延利息補貼辦法 第8條 …民全部提前清償債務時,停止補貼。金融機構將受災居民之債務轉列催收款或呆帳,自各該日起即不得申請補貼,申請補貼之金融機構並應即函知經理銀行。
  19. 行政信用合作社投資有價證券辦法 第4條 …產可能遭受損失提足評價準備。二、逾清償期二年以上之逾期放款及催收款,經扣除估計可收回部分,均已轉銷呆帳。三、投資時,前一個月底之逾期放款比率低於百分之三。信用合作社為前項投資後,發生不符前項所列條件之一者,應即停止投資,…
  20. 行政信用合作社法 第21條 …關定之。信用合作社對資產品質之評估、損失準備之提列、逾期放款催收款之清理及呆帳之轉銷,應建立內部處理制度及程序;其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信用合作社作業委託他人處理者,其對委託事項範圍、客戶權益保障、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
  21. 行政信用合作社業務區域辦法 第5條 …符合主管機關規定之最低標準。三、逾清償期二年以上之逾期放款及催收款,經扣除估計可收回部分,均已轉銷呆帳。
  22. 行政信用合作社業務區域辦法 第6條 …備,且年度決算後無累積虧損。二、逾清償期二年以上之逾期放款及催收款,經扣除估計可收回部分,均已轉銷呆帳。三、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比率符合主管機關規定之最低標準。四、前一年底逾期放款比率低於百分之二。五、備抵呆帳占逾期放款…
  23. 行政信用合作社業務輔導辦法 第4條 …業務之辦理。十、受理相關法令之諮詢服務。十一、輔導逾期放款及催收款之清理。十二、其他經財政部指定之輔導事項。
  24. 行政信用合作社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 第8條 本辦法稱催收款,指經轉入催收款科目之各項放款及其他授信款項。凡逾期放款應於清償期屆滿六個月內轉入催收款科目。但經協議分期償還放款並依約履行者,不在此限。
  25. 行政信用合作社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 第9條 逾期放款及催收款應依下列規定積極清理:一、經評估債務人財務、業務狀況,認為尚有繼續經營價值者,得酌予變更原授信案件之還款約定,並按理事會規定之授權額度標準,由有權者核准。二、依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積極…
  26. 行政信用合作社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 第10條 逾期放款經轉入催收款者,應停止計息。但仍應依契約規定繼續催理,並在催收款各分戶帳內利息欄註明應計利息,或作備忘紀錄。逾期放款未轉入催收款前應計之應收利息,經評估可收回仍未收清者,得連同本金一併轉入催收款。
  27. 行政信用合作社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 第11條 逾期放款及催收款,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扣除估計可收回部分後轉銷為呆帳:一、債務人因解散、逃匿、和解、破產之宣告或其他原因,致債權之全部或一部不能收回者。二、擔保品及主、從債務人之財產經鑑價甚低或扣除先順位抵押權後,已無…
  28. 行政信用合作社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 第12條 逾期放款及催收款之轉銷,應經理事會之決議通過,並通知監事會。但經主管機關或金融檢查機關(構)要求轉銷者,應即轉銷為呆帳,並提報最近一次理事會及通知監事會備查。前項規定,如其於授信或轉銷呆帳時,屬於信用合作社法第三十七條準…
  29. 行政信用合作社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 第13條 逾期放款及催收款之轉銷,應先就提列之備抵呆帳或保證責任準備等項下沖抵,如有不足,應列為當年度損失。
  30. 行政信用合作社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 第14條 信用合作社對資產品質之評估、損失準備之提列、逾期放款催收款之清理及呆帳之轉銷,應建立內部處理制度及程序,報經理事會通過後,函報地方主管機關核備。地方主管機關核備同時應併相關附件副知中央主管機關,其內容應至少包括下列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