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選場址」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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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 第3條 …區域篩選及場址初步調查,所選出符合第四條規定之場址。五、建議候選場址:指由選址計畫選出之潛在場址或縣(市)自願提出申請經審查通過者,遴選二個以上並經主辦機關核定及公告之場址。六、候選場址:經當地縣(市)公民投票同意之建議…
- 行政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 第9條 選址小組應於潛在場址公告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主辦機關提出建議候選場址遴選報告,並建議二個以上建議候選場址。主辦機關應於收到前項建議候選場址遴選報告之日起十五日內,將該報告公開上網並陳列或揭示於建議候選場址所在地之適當地點三…
- 行政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 第10條 …經主辦機關交由選址小組審查符合第四條規定者,得優先核定為建議候選場址,並公告之。
- 行政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 第11條 本法第九條、第十條核定建議候選場址之公告,應於期間屆滿後三十日內該場址所在地縣(市)辦理地方性公民投票,不受公民投票法第二條之限制。經公民投票同意者,得為候選場址。前項之候選場址有二個以上者,由主辦機關決定之。第一項地方…
- 行政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 第14條 選址作業者應於候選場址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後一個月內,檢附環境影響評估相關資料,提報主辦機關核轉行政院核定為處置設施場址後,於處置設施場址所在地之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公所公告之。
- 行政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禁置地區之範圍及認定標準 第6-1條 原住民族地區為處置設施候選場址,非經徵得原住民族同意,符合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者,為前條依法不得開發之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