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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16條 …應與行車方向成九○度角為原則。但得視實際情況酌量調整其水平或俯仰角度。
  2. 行政化學液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13條 …機關或驗船機構認可之型式,並應考慮依第十八條規定殘存之沉下、俯仰及傾側狀況下,能完全有效防水泛入船內。
  3. 行政化學液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15條 …,應以船舶之裝載資料為準予以考量,所有預期之裝載狀態及吃水與俯仰之變化應報請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核可。化學液體船未載運附表一之化學品,或僅載運該等化學品之殘留物時,其壓載狀況得不予考慮。
  4. 行政水翼船管理規則 第21條 …船舶之試驗方法試驗外,應測計速度試驗中水翼船浮離水面之高度,俯仰角及水翼角。三、迴轉及停止試驗,除按一般船舶試驗方法作左右舷快速、慢速迴轉及緊急停車外,應包括於全速翼航狀態下,就左右舷五度及最大操舵角作操舵迴轉試驗,並測…
  5. 行政水翼船管理規則 第30條 水翼之設計,為確保其船身能於不同排水量、俯仰、傾側之狀況下安全浮航或翼航,設計時應經計算及模型試驗,以確定重量之分佈、水翼之形狀、型式及位置、推進器之推力及軸線之傾斜度等,均能配合船身之結構強度,並能獲致最佳之穩度。
  6.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13條 …動止回閥應採經認可之型式,並應考慮依第十八條規定殘存之下沉、俯仰及傾側狀況,能完全有效防水泛入船內。
  7.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14條 …船舶受損之殘存能力,應依據所有預期裝載狀況與各種不同之吃水與俯仰差之基本裝載資料予以考慮。如留存於竹船上之貨物僅供冷卻、循環或燃料之用,則殘存要求不必適用於船舶在壓載狀態。且估算壓載狀況時,在甲板上小型獨立沖洗櫃內之貨物…
  8.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18條 …之穩度平衡狀況:一、在浸泛之任何階段(一)考慮及下沉、傾側及俯仰後之水線,應位於可能漏泛之任何開口下緣之下方。該等開口包括通氣管及以風雨密門或艙蓋關閉之開口。但以水密入孔關閉之開口、水密平艙口、保持甲板高度完整性之小型貨…
  9.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64條 …壓。十七、洩壓閥裝置於貨艙櫃之位置,應當船舶在傾側角十五度,俯仰差為船長千分之十五之情況下仍保持於揮發氣狀態。
  10.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108條 …更所生之氣流。四、通氣裝置應於各液貨艙頂部連結,當船舶在正常俯仰與傾側之情況下,應能將管路中之液貨自動洩至液貨艙。不具有自動排洩管路時,應具有永久佈置以將通氣管內之液貨洩至液貨艙。五、通氣系統應具有防止火焰通入液貨艙之設…
  11.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31條 …具,為隨時保持有效可用狀態,應符合下列規定:一、船舶在十度之俯仰及二十度之傾側情形下,救生艇、筏、輕艇及浮具等應能安全迅速放置於水面,並能迅速順序登入各救生艇筏。二、任一救生艇、筏、輕艇與浮具之配置,不得妨礙其他艇、筏、…
  12.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38條 …能受海象、水溫、鹽分、水中之音速、龍骨下之水深、船舶之傾側與俯仰或其他影響者,其可能受影響之細節應於該設備手冊內敘明之。四、當船舶橫搖達正負十度,縱搖達正負五度之情況下,該儀之構造性能仍應能符合本條之規定。
  13.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84-1條 …動及其他環境狀況下,仍可正常操作;將示標設計成適於任何橫傾或俯仰,在水深達四公尺前自行釋放,並浮離。七、遇險警報之手動操作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應僅能由專用遇險警報啟動器啟動遇險警報。(二)專用警報啟動器應清楚標示並予以…
  14.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95條 …不得超過二十五度。吊桿荷重作業中,如船舶之傾側角不超過五度,俯仰角不超過二度,在強度計算時得不予考慮。但依船舶穩度計算資料,船舶之傾側角與俯仰角超過本項規定時,應按其實際角度計算之。
  15.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38條 …所稱之船艏高度,係指在艏垂標上,自用以釐定夏期乾舷設計吃水之俯仰水線至暴露甲板舷邊之垂直距離。其高度不得少於依左列公式計算所得之公釐數:一、船長未超過二五○公尺者:56L(1-L/5○○)1.36/Cb+○.68二、船長…
  16. 行政船舶艙區劃分規則 第2條 …上輕載航行吃水與最深艙區劃分吃水之間差異之百分之六十。十三、俯仰:指艏吃水和艉吃水之間的差異。艏、艉吃水分別係從前端點和後端點量得,不考慮龍骨之任何傾斜。十四、浸水率:指船舶任何空間浸水部分能被水佔有之比例。十五、機艙空…
  17. 行政船舶艙區劃分規則 第8條 …列各款事項:一、最深艙區劃分吃水和部分艙區劃分吃水應採用水平俯仰。二、空船營運吃水應採用實際營運俯仰。船舶之俯仰變化與計算所得之俯仰相比大於艙區劃分長度千分之五時,應對同一吃水之不同之俯仰進行一次以上之實際艙區劃分指數額…
  18. 行政船舶艙區劃分規則 第17條 …定傾高度最大值或最大容許重心高度最小值之方式為之。四、以不同俯仰計算艙區劃分指數時,應以相同方式確立要求之最小營運定傾高度曲線。最小營運定傾高度對應吃水之曲線或表格不適當者,船長應確保營運狀況不偏離計畫裝載狀況或以計算驗…
  19. 行政船舶艙區劃分規則 第64條 …船露天甲板凹下部分應有自動洩水裝置,其設置應使客船在任何可能俯仰及側傾之情況下,均能有效排除積水。自動洩水裝置各排水口之總面積應不小於凹下部分甲板面積百分之零點零七。
  20. 行政船舶艙區劃分規則 第67條 前條規定之排水口,其裝設位置應使客船在任何俯仰與側傾狀況下,均能有效排除甲板上之積水。客船之設計未能使前部甲板之積水向後排洩時,排水口應平均分配於舷牆上。
  21.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49條 …航空器執行全貨機任務時,其轉彎傾斜儀所使用之驅動源應與傾斜、俯仰及方向儀之驅動源分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