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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辦事細則 第7條 保育課職掌如下:一、水庫保護帶經營及維護治理等事項。二、水資源公害糾紛處理事項。三、水庫水源水質保護及環境保護事項。四、各標的水資源污染處理及防治事項。五、水庫保護帶災害緊急應變處理事項。六、水庫防砂治理事項。七、其他臨…
  2. 行政水利法施行細則 第49條 …水位與其迴水所及蓄水域、水庫相關重要設施之土地與水面及必要之保護帶。
  3. 行政水土保持法 第3條 …水庫大壩(含離槽水庫引水口)全流域稜線以內所涵蓋之地區。七、保護帶:係指特定水土保持區內應依法定林木造林或維持自然林木或植生覆蓋而不宜農耕之土地。八、保安林:係指森林法所稱之保安林。
  4. 行政水土保持法 第20條 …於水庫滿水位線起算至水平距離三十公尺或至五十公尺範圍內,設置保護帶。其他特定水土保持區由管理機關視實際需要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設置之。前項保護帶內之私有土地得辦理徵收,公有土地得辦理撥用,其已放租之土地應終止租約收回。第…
  5. 行政水土保持法 第21條 前條保護帶內之土地,未經徵收或收回者,管理機關得限制或禁止其使用收益,或指定其經營及保護之方法。前項保護帶屬森林者,應編為保安林,依森林法有關規定辦理。第一項之私有土地所有人或地上物所有人所受之損失得請求補償金。補償金估…
  6. 行政水土保持法施行細則 第21條 特定水土保持區管理機關依本法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設置保護帶時,應實施測量、埋設明顯界樁或植界木,並檢具下列資料,報請直轄市主管機關層轉或逕送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一、設置依據。二、設置目的。三、保護帶範圍(包括位置圖及範圍圖,…
  7. 行政水土保持法施行細則 第22條 依本法第二十九條興建水庫時,應將水庫保護帶列為水庫興建計畫之重要項目,同時辦理。
  8. 行政水土保持法施行細則 第23條 特定水土保持區內經劃定為保護帶,其屬山坡地者,特定水土保持區管理機關應主動向中央或直轄市主管機關申請變更查定為宜林地或加強保育地後,造冊轉請地政主管機關依規定變更編定為林業用地或國土保安用地。前項特定水土保持區管理機關得…
  9. 行政水土保持法施行細則 第24條 依本法第二十條第三項規定,特定水土保持區管理機關應將保護帶以上屬森林之區域,造冊送請中央或直轄市主管機關變更查定為宜林地,並轉請林業主管機關依森林法編為保安林。前項土地屬國有林事業區、試驗用林地或保安林地者,特定水土保持…
  10. 行政水土保持法施行細則 第25條 依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規定保護帶內之土地屬森林之區域者,除前條所定外,特定水土保持區管理機關應造冊,送請直轄市主管機關層轉或逕送中央林業主管機關依森林法編為保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