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魚礁或其他漁業設施」的搜尋結果
相關法規
條文搜尋結果
- 行政投設人工魚礁或其他漁業設施許可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人工魚礁或其他漁業設施,係指將天然或人造之結構物投設於海域中,作為漁場造成、保護或培育海洋資源之設施;包括水泥礁、船礁、鋼鐵礁、電桿礁、輪胎礁、浮魚礁,或其他經評估無污染海洋生態之虞,並經改裝或加工做為聚魚設施…
- 行政投設人工魚礁或其他漁業設施許可管理辦法 第3條 公私場所投設人工魚礁或其他漁業設施,應向中央漁業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後,始得為之。中央漁業主管機關審查前項申請,於有污染海洋、影響船舶安全或海岸防護之虞時,應會同相關機關辦理。
- 行政投設人工魚礁或其他漁業設施許可管理辦法 第4條 公私場所申請投設人工魚礁或其他漁業設施,應檢具下列文件:一、申請書載明機構名稱、負責人姓名、地址及電話。二、以經緯度表示之申請投設礁區或地點之位置。三、礁體或設施之型式、規格、數量、材質及結構設計圖。四、投設之機具及方式…
- 行政投設人工魚礁或其他漁業設施許可管理辦法 第6條 公私場所不能於核准投設人工魚礁或其他漁業設施之期限內完成投設者,應向原許可機關重新申請。
- 行政投設人工魚礁或其他漁業設施許可管理辦法 第7條 公私場所進行人工魚礁或其他漁業設施之投設,應隨時接受主管機關、執行機關或中央漁業主管機關之檢查。前項檢查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漁業主管機關應命停止繼續投設:一、投設之礁體有礙航行安全。二、對海洋生態有嚴重影響之虞。三…
- 行政投設人工魚礁或其他漁業設施許可管理辦法 第8條 …設施投設於海面者,應佈設導航警示標誌及錨定,並負責正常運作。人工魚礁或其他漁業設施不得投設於商港或工業專用港之錨地及船舶進出航道。但錨地已公告劃定為人工魚礁禁漁區者,不在此限。第一項礁體或其他漁業設施於施工期間、工程完成…
- 行政投設人工魚礁或其他漁業設施許可管理辦法 第9條 公私場所投設人工魚礁或其他漁業設施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漁業主管機關應撤銷或廢止其許可:一、申請許可所檢具之文件或資料,有虛偽或不實。二、從事與許可內容不符之投設。三、不遵行中央漁業主管機關依第七條第二項所為之命令。
- 行政投設人工魚礁或其他漁業設施許可管理辦法 第11條 公私場所進行人工魚礁或其他漁業設施之投設,致嚴重污染海域或有嚴重污染之虞時,應即採取措施以防止、排除或減輕污染,並即通知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 行政投設人工魚礁或其他漁業設施許可管理辦法 第12條 未依本辦法規定申請許可,逕為人工魚礁或其他漁業設施之投設者,為海上棄置行為,應依本法相關規定辦理。
- 行政海洋污染防治各項許可申請收費辦法 第2條 …置:新臺幣七萬八千元。七、依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二項規定申請投設人工魚礁或其他漁業設施:新臺幣二萬八千元。
- 行政海洋污染防治法 第27條 …六條規定。為漁業需要,應向中央漁業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始得投設人工魚礁或其他漁業設施;其許可之申請、條件、審查程序、廢止投設作業、設施檢查、管理、污染防治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漁業及中央航政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