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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9 / 181 頁- 行政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35-3條 本規則各項飛航申請得於民航局指定之資訊系統以電子化方式為之。
- 行政普通航空業管理規則 第18-1條 本規則各項飛航申請得於民航局指定之資訊系統以電子化方式為之。
- 行政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適航檢定管理規則 第3條 …於使用中出現故障、失效或缺陷,造成下列情況之一,或因不符品質系統而出現缺陷有造成下列情況之虞時,應即通報民航局,並於故障、失效或缺陷確認存在後之二十四小時內,填具初步書面報告(附件一)陳報民航局:一、航空器系統或設備之故…
- 行政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適航檢定管理規則 第3-1條 型別檢定證及製造許可證持有人應建立安全管理系統,並訂定安全管理系統手冊,報請民航局備查後實施。該系統應具有下列功能:一、辨識安全危險因子。二、確保維持可接受安全等級之必要改正措施已實施。三、提供持續監督及定期評估達到安全…
- 行政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適航檢定管理規則 第29條 …,應對申請製造許可證之航空產品建立及維持符合附件九規定之品質系統,並訂定品質手冊報請民航局審查,以確保其航空產品符合型別設計要求且可安全使用。
- 行政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適航檢定管理規則 第31條 …、組織架構及製造設施,經民航局審查已建立符合第二十九條之品質系統並能確保製造之航空產品符合型別設計要求後,發給製造許可證(附件十)。前項製造許可證不得轉讓。
- 行政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適航檢定管理規則 第32條 製造許可證持有人,對其品質系統、製造設施及任何可能影響航空產品檢驗、符合性或適航性之變更,應於變更之日起十日內以書面通知民航局,民航局得要求進行檢驗及試驗;製造地點變更,應報請民航局核准後實施。
- 行政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適航檢定管理規則 第36條 製造許可證持有人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確保品質系統維持符合民航局發給製造許可證時之佐證資料及相關程序。二、確保每項申請適航證書或適航掛籤(附件十之一)之航空產品符合型別設計且可安全使用。
- 行政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適航檢定管理規則 第38條 未取得製造許可證之型別檢定證持有人,應檢附製造檢驗系統說明、試飛、試驗及適航核准文件之申請等程序向民航局申請核准後,始得依型別檢定證從事製造。
- 行政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適航檢定管理規則 第51條 零組件製造者核准書申請人,應建立並維持符合附件九規定之品質系統,以確保其產品符合經核准之設計且可安全地安裝於適用之航空產品上。零組件製造者核准書申請人應以書面聲明已依前項規定建立品質系統,並訂定品質手冊,以供民航局審查。
- 行政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適航檢定管理規則 第53條 …相關之適航標準,且申請人已建立並維持符合第五十一條規定之品質系統後,發給零組件製造者核准書。前項零組件製造者核准書不得轉讓。
- 行政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適航檢定管理規則 第55條 零組件製造者核准書持有人,對其品質系統、製造設施及任何可能影響零組件檢驗、符合性或適航性之變更,應於變更之日起十日內以書面通知民航局;製造地點變更,應報請民航局核准後實施。
- 行政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適航檢定管理規則 第58條 …。四、相關技術標準規定要求之技術資料。五、符合附件九規定品質系統之品質手冊,或引用申請人已取得技術標準件核准書之品質手冊。
- 行政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適航檢定管理規則 第59條 …關技術標準規定,且申請人已建立並維持符合第二十九條規定之品質系統後,發給技術標準件核准書。其設計部分偏離技術標準規定者,並應於技術標準件核准書註明之。前項技術標準件核准書不得轉讓。
- 行政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適航檢定管理規則 第60條 …定製造技術標準件。二、進行規定之檢驗及試驗,並建立及維持品質系統,以確保其產品符合經核准之設計,且可安全使用。技術標準件核准書持有人,對其品質系統、製造設施及任何可能影響裝備檢驗、符合性或適航性之變更,應於變更之日起十日…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民用航空運輸業間接聯運許可辦法 第3條 …航空運輸業在大陸地區之旅客、貨物、郵件聯運業務:一、電腦訂位系統應經第三地連線。二、透過第三地國際清帳所辦理清帳。
- 行政危險物品空運管理辦法 第34-1條 …器所有人或使用人應將危險物品載運安全風險評估程序納入安全管理系統內。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空運直航許可管理辦法 第12-1條 本辦法各項飛航申請得於民航局指定之資訊系統以電子化方式為之。
- 行政航空器飛航安全相關事件處理規則 第3條 …下簡稱民航局);並應於七十二小時內完成民航局飛航安全作業管理系統之填報作業。前項事件如屬附件三所列事項,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並應於七十二小時內完成民航局飛航安全作業管理系統之保養困難報告填報作業。第一項事件發生於國內致航…
- 行政航空器飛航安全相關事件處理規則 第11條 …、飛行場、製造廠、民用航空人員訓練機構及維修廠應建立內部報告系統,供所屬從業人員於發生本規則所定強制性報告事項時使用。
- 行政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 第2條 本規則用詞,定義如下:一、遙控設備:指遙控無人機系統中,用於操作遙控無人機之設備。二、通訊及控制信號鏈路:指遙控無人機及遙控設備間為操作飛行管理目的之資料鏈接。三、最大起飛重量:指含機體、燃料、電池、負載設備及酬載等遙控…
- 行政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 第12條 …裝置導航設備之遙控無人機,應具備主動限制或告警功能之圖資軟體系統,以防止遙控無人機進入禁航區、限航區及航空站或飛行場四周之一定距離範圍;其圖資應符合本法第四條劃定及第九十九條之十三第一項公告之範圍。依第六條應申請註冊且裝…
- 行政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 第17條 遙控無人機之製造者或進口者於公開販售前,應於民航局指定資訊系統登錄下列事項:一、廠牌及型式名稱。二、遙控無人機型號及規格。三、製造者或進口者之商號或公司名稱。四、國內製造者,其工廠登記相關資料;自國外進口者,其進口貨品分…
- 行政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 第18條 最大起飛重量二十五公斤以上之遙控無人機系統於使用中出現故障、失效或缺陷,致有不安全之情況時,設計者、製造者、改裝者或進口者應針對該故障、失效或缺陷採取補正措施。設計者、製造者、改裝者或進口者應於發現故障、失效或缺陷之日起…
- 行政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 第25條 …飛航活動前,應依遙控無人機製造者所提供之維修指引對遙控無人機系統進行維護及檢查,符合安全飛航條件後始得活動。
- 行政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 第28條 …速公路、快速公(道)路、鐵路、高架鐵路、地面或高架之大眾捷運系統、建築物及障礙物三十公尺以上。二、不得於移動中之航空器、車輛或船艦上操作遙控無人機。三、最大起飛重量未達二十五公斤且裝置導航設備之遙控無人機最大飛行速度每小…
- 行政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 第30條 …始得從事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一、登記證明文件。二、遙控無人機系統清單、操作人員名冊。三、作業手冊,內容如附件十三。政府機關(構)、學校或法人為執行業務需要,從事本法第九十九條之十四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八款之操作者,應於作業手…
- 行政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 第31條 …)政府同意後,應於每次活動前、後於指定時間內至民航局指定資訊系統登錄飛航資訊。第一項及第二項之同意文件期限,以三個月為限。但經農政機關登記合格之法人於從事本法第九十九條之十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及第六款飛航活動時,以六個…
- 行政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 第32條 …發展部會銜交通部訂定之遙控無人機資安檢測規範之遙控無人機群飛系統資安檢測合格報告。前項活動應於每次活動前、後於指定時間內至民航局指定資訊系統登錄飛航資訊。第一項申請之許可期限,以三個月為限。但經農政機關登記合格之法人於從…
- 行政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 第33條 …准。前二項活動應於每次活動前、後於指定時間內至民航局指定資訊系統登錄飛航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