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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9 / 200 頁- 行政地籍清理條例 第37條 …體名義登記之土地,現為適用監督寺廟條例之寺廟或宗教性質之法人使用,未能證明登記名義人與現使用之寺廟或宗教性質之法人確係同一主體者,得由使用該土地之寺廟或宗教性質之法人於申報期間內,向土地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
- 行政地籍清理條例 第39條 …施行時登記為公有之土地,自日據時期即為該寺廟或宗教團體管理、使用或收益,且該寺廟為適用監督寺廟條例之寺廟,該宗教團體為已依法登記之法人者,得由該寺廟或宗教性質之法人於申報期間內,向土地管理機關就其實際管理、使用或收益範圍…
- 行政地籍清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2條 …十四日前改以他人名義登記之土地,自始為該寺廟或宗教團體管理、使用或收益者。十二、以神祇、未依法登記之寺廟或宗教團體名義登記之土地。十三、日據時期經移轉為寺廟或宗教團體所有,而未辦理移轉登記或移轉後為日本政府沒入,於本條例…
- 行政地籍清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28條 …長、土地共有人(含繼承人)、土地四鄰之土地、建物所有權人或其使用人一人之證明書,並於申請書備註欄內切結本申請案確無虛偽不實之情事,如有不實,申請人願負法律責任。前項所稱村(里)長,指土地所在地現任或歷任之村(里)長。出具…
- 行政地籍清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29條 …放領清冊或地價繳納(清)證明文件。五、土地四鄰、共有人或房屋使用人持有之相關文書。六、與登記名義人取得土地權利時相關申請案之登記情形或資料。七、與申請標示有關之訴訟或公文往來書件。八、其他足資參考文件。直轄市或縣(市)主…
- 行政地籍清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30條 …除應敘明具體理由外,並應檢附土地四鄰之土地、建物所有權人或其使用人一人之證明書。權利人應於申請書適當欄切結依第一項各款及第二項規定提出之證明文件確無虛偽不實之情事,如有不實,申請人願負法律責任。第一項所稱土地關係人,指該…
- 行政地籍清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32條 …該土地為其所有之切結書。四、土地自始為該寺廟或宗教團體管理、使用或收益之文件。五、土地登記名義人或繼承人之同意書及印鑑證明書;其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者,並應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備查之文件。六、土地清冊。七、最近三個月內之土地…
- 行政地籍清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34條 …讓售之土地為依法登記之適用監督寺廟條例之寺廟或宗教性質之法人使用之文件。二、寺廟登記或法人登記之證明文件。三、現任寺廟負責人或法人代表人之身分證明文件。適用監督寺廟條例之寺廟或宗教性質之法人取得讓售土地,向登記機關申辦所…
- 行政不動產經紀業營業保證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及基金管理辦法 第16條 本基金除依本條例第二十六條第四項規定供代為賠償使用或依本條例第九條第二項規定退還經紀業外,不得動支。
- 行政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 第5條 …生物或非生物資源之主權權利。二、人工島嶼、設施或結構之建造、使用、改變或拆除之管轄權。三、海洋科學研究之管轄權。四、海洋環境保護之管轄權。五、其他依國際法得合理行使之權利。中華民國在其專屬經濟海域享有並得行使利用海水、海…
- 行政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 第8條 …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或大陸礁層從事人工島嶼、設施或結構之建造、使用、改變或拆除,應經中華民國政府許可;其許可辦法,由行政院定之。中華民國法令適用於前項人工島嶼、設施或結構。第一項人工島嶼、設施或結構之四周,應劃定安全區,採…
- 行政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 第19條 …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或大陸礁層從事人工島嶼設施或結構之建造、使用、改變或拆除者,處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沒入建造之人工島嶼、設施或結構,或令其回復原狀。經許可後,違反許可內容或目的者,處新臺幣五百萬元以…
- 行政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 第23條 …、維護或變更者,處新臺幣二千萬元以上一億元以下罰鍰,並得禁止使用或令其拆除。
- 行政在中華民國大陸礁層舖設維護變更海底電纜或管道之路線劃定許可辦法 第6條 …規定應申請海岸地區特定區位許可或近岸海域及公有自然沙灘獨占性使用許可者,該管海岸主管機關之同意文件。五、依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應進行水下文化資產調查者,該管水下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之同意文件。六、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規…
- 行政中央機關辦理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 第3條 …為之。其公告事項如下:一、依據。二、土地坐落及面積。三、土地使用分區及其使用管制。四、土地開發建設期限。五、租賃或設定地上權期限。六、投標資格。七、受理投標期間。八、標售、標租或地上權權利金底價。九、押標金金額。十、領取…
- 行政中央機關辦理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 第10條 …權。經依前項辦理公告招標仍無人投標或廢標者,得檢討調整該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管制,並依本條例第四十四條第四項及本辦法規定重新辦理標售、標租或設定地上權。
- 行政中央機關辦理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 第12條 …整理者,招標機關應於得標人繳清土地價款之日起三十日內核發土地使用權同意書,供得標人申請相關證照使用,並以現況辦理點交,製作點交紀錄。土地完成地籍整理後,招標機關應配合提供申請登記所需文件,由得標人會同招標機關申請土地所有…
- 行政中央機關辦理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 第13條 …:一、雙方當事人。二、土地坐落及面積。三、租賃期限。四、土地使用限制。五、租金金額、繳款方式及期限。六、租金調整方式。七、未依約繳交租金之處理方式。八、租賃擔保金之調整及繳退方式。九、租賃期滿後,土地返還及地上物處理方式…
- 行政中央機關辦理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 第14條 …雙方當事人。二、土地坐落及面積。三、地上權存續期間。四、土地使用限制。五、地上權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之限制。六、地上權權利金金額、繳款方式及期限。七、地租金額、繳款方式及期限。八、地租調整方式。九、地上權消滅後,土地返還及…
- 行政中央機關辦理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 第15條 …年以上之總額。二、承租人或地上權人未依都市計畫及其他法令規定使用土地。三、承租人或地上權人將土地或地上權出租或出借供他人建築使用。四、其他依法令規定或契約約定終止或撤銷原因發生。
- 行政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規費收費標準 第3條 …儀器校正服務如附表一。二、法院囑託鑑測如附表二。三、軟體授權使用如附表三。
- 行政平均地權條例 第3條 …:指非都市土地或都市土地農業區、保護區範圍內土地,依法供左列使用者:(一)供農作、森林、養殖、畜牧及保育使用者。(二)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畜禽舍、倉儲設備、曬場、集貨場、農路、灌溉、排水及其他農用之土地。(三)農…
- 行政平均地權條例 第21條 供左列事業直接使用之土地,按千分之十計徵地價稅。但未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者,不適用之:一、工業用地、礦業用地。二、私立公園、動物園、體育場所用地。三、寺廟、教堂用地、政府指定之名勝古蹟用地。四、依都市計畫法規定…
- 行政平均地權條例 第22條 …規定者,亦同:一、依都市計畫編為農業區及保護區,限作農業用地使用者。二、公共設施尚未完竣前,仍作農業用地使用者。三、依法限制建築,仍作農業用地使用者。四、依法不能建築,仍作農業用地使用者。五、依都市計畫編為公共設施保留地…
- 行政平均地權條例 第23條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在保留期間仍為建築使用者,除自用住宅用地依第二十條之規定外,統按千分之六計徵地價稅;其未作任何使用並與使用中之土地隔離者,免徵地價稅。
- 行政平均地權條例 第24條 公有土地按基本稅率徵收地價稅或田賦。但公有土地供公共使用者,免徵地價稅或田賦。
- 行政平均地權條例 第25條 …利、給水、鹽業、宗教、醫療、衛生、公私墓、慈善或公益事業等所使用之土地,及重劃、墾荒、改良土地者,其地價稅或田賦得予適當之減免;減免標準與程序,由行政院定之。
- 行政平均地權條例 第26-1條 …業用地閒置不用,經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報經內政部核准通知限期使用或命其委託經營,逾期仍未使用或委託經營者,按應納田賦加徵一倍至三倍之荒地稅;經加徵荒地稅滿三年,仍不使用者,得照價收買。但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因農…
- 行政平均地權條例 第35-1條 私人捐贈供興辦社會福利事業使用之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但以符合左列各款規定者為限:一、受贈人為財團法人。二、法人章程載明法人解散時,其賸餘財產歸屬當地地方政府所有。三、捐贈人未以任何方式取得所捐贈土地之利益。
- 行政平均地權條例 第41條 …額,依前條規定之稅率徵收之。前項土地於出售前一年內,曾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不適用前項規定。第一項規定於自用住宅之評定現值不及所占基地公告土地現值百分之十者,不適用之。但自用住宅建築工程完成滿一年以上者,不在此限。土地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