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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北工務段辦事細則 第15條 …發現被授權人有違反法令、逾越權限或指示原則者,得隨時糾正之,必要時並得變更授權範圍。
  2. 行政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北工務段辦事細則 第18條 本段設段務會議,由段長、副段長、各級主管組成之。必要時得指定其他有關人員列席。
  3. 行政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北運務段辦事細則 第14條 …發現被授權人有違反法令、逾越權限或指示原則者,得隨時糾正之,必要時並得變更授權範圍。
  4. 行政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北運務段辦事細則 第17條 本段設段務會議,以段長、副段長、各級主管組成之。必要時得指定其他有關人員列席。
  5. 行政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北電力段辦事細則 第13條 …發現被授權人有違反法令、逾越權限或指示原則者,得隨時糾正之,必要時並得變更授權範圍。
  6. 行政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北電力段辦事細則 第16條 本段設段務會議,以段長、副段長、各級主管組成之。必要時得指定其他有關人員列席。
  7. 行政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北電務段辦事細則 第15條 …發現被授權人有違反法令、逾越權限或指示原則者,得隨時糾正之,必要時並得變更授權範圍。
  8. 行政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北電務段辦事細則 第18條 本段設段務會議,以段長、副段長、各級主管組成之。必要時得指定其他有關人員列席。
  9. 行政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北機務段辦事細則 第19條 …發現被授權人有違反法令、逾越權限或指示原則者,得隨時糾正之,必要時並得變更授權範圍。
  10. 行政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北機務段辦事細則 第22條 本段設段務會議,以段長、副段長、各級主管組成之。必要時得指定其他有關人員列席。
  11. 行政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船舶管理所辦事細則 第15條 所務會報每月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報,由主任主持,副主任、個、隊、室主管為出席人員,並得通知有關人員列席。
  12. 行政交通部基隆港務局棧埠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19條 處務會報每月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由處長主持,副處長、專員、各課、室、所、隊主管為出席人員,並得通知有關人員列席。
  13. 行政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東工務段辦事細則 第15條 …發現被授權人有違反法令、逾越權限或指示原則者,得隨時糾正之,必要時並得變更授權範圍。
  14. 行政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東工務段辦事細則 第18條 本段設段務會議,由段長、副段長、各級主管組成之。必要時得指定其他有關人員列席。
  15. 行政交通部基隆港務局港埠工程處辦事細則 第15條 處務會報每月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由處長主持,副處長、專員、各課、室、所、隊主管為出席人員,並得通知有關人員列席。
  16. 行政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南電力段辦事細則 第13條 …發現被授權人有違反法令、逾越權限或指示原則者,得隨時糾正之,必要時並得變更授權範圍。
  17. 行政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南電力段辦事細則 第16條 本段設段務會議,以段長、副段長、各級主管組成之。必要時得指定其他有關人員列席。
  18. 行政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辦事細則 第20條 局務會報每月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由局長主持,副局長、主任秘書、港務長、總工程司、各組、室主管及所屬機構首長暨港務警察、消防單位首長為出席人員,並得通知有關人員列席。
  19. 行政交通部觀光局茂林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18條 …副處長、秘書、技正、各單位主管及站主任參加,每兩週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集臨時會議。
  20. 行政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辦事細則 第26條 本總臺各單位必要時得另訂業務手冊。
  21. 行政交通部臺中港務局辦事細則 第19條 局務會報每月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由局長主持,副局長、主任秘書、港務長、總工程司、副總工程司、專門委員、各組、室主管及所屬機構首長暨港務警察、消防單位首長為出席人員,並得通知有關人員列席。
  22. 行政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15條 …,副處長、秘書、技正、各單位主管及站主任參加,每月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23. 行政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工務養護總隊辦事細則 第13條 …發現被授權人有違反法令、逾越權限或指示原則者,得隨時糾正之,必要時並得變更授權範圍。
  24. 行政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工務養護總隊辦事細則 第16條 本隊設隊務會議,由隊長、副隊長、各級主管組成之。必要時得指定其他有關人員列席。
  25. 行政交通部觀光局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15條 …,副處長、秘書、技正、各單位主管及站主任參加,每月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26. 行政交通部高雄港務局港埠工程處辦事細則 第15條 處務會報每月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由處長主持,副處長、專員、各課、室及中心主管為出席人員,並得通知有關人員列席。
  27. 行政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高雄機廠辦事細則 第18條 …發現被授權人有違反法令、逾越權限或指示原則者,得隨時糾正之,必要時並得變更授權範圍。
  28. 行政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高雄機廠辦事細則 第21條 本廠設廠務會議,以廠長、副廠長、各組、室、工場主管組成之。必要時得指定其他有關人員列席。
  29. 行政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船舶機械修造工廠辦事細則 第12條 廠務會報每月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由廠長主持,副廠長、各課、室主管為出席人員,並得通知有關人員列席。
  30. 行政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票務中心辦事細則 第11條 …發現被授權人有違反法令、逾越權限或指示原則者,得隨時糾正之,必要時並得變更授權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