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船舶管理所辦事細則 第15條 法規: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船舶管理所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第15條 所務會報每月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報,由主任主持,副主任、個、隊、室主管為出席人員,並得通知有關人員列席。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