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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7 / 181 頁-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48-1條 航空器裝備有抬頭顯示器或增強目視系統或二者兼具者,航空器使用人應將其相關之訓練及使用程序,報請民航局核准後,始得實施。航空器使用人執行前項經民航局核准之作業,應依民航局核定採用之國際飛航標準辦理。除經民航局核准外,航空器…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48-2條 …空器使用人於飛機上使用攜帶式電子飛行包者,應確保其不影響飛機系統與裝備性能及飛航作業。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48-3條 …局核准後始得使用:一、電子飛行包裝備及相關硬體,包含其與飛機系統連結部分,應符合適用之適航檢定需求。二、完成電子飛行包作業功能之安全風險評估。三、建立電子飛行包資訊及顯示功能之替代方案。四、建立電子飛行包功能及其使用之資…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49條 …百四十八條所規定之裝備外,應裝置以下裝備:一、二套獨立之電力系統,任何一套系統均能提供各式儀器及裝備在連續飛航之電力負載需求或除主要電力系統外,配備備份電池或替代電力,能在緊急狀況下,足以提供各式儀器及裝備百分之一百五十…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58條 …載客座位數超過九座者,應備有具危險地形預警功能之接近地面警告系統。前項接近地面警告系統應備有自動提供適時及明確之接近地面可能危害之功能:一、過大之下降率。二、起飛後或重飛時,過大之高度損失。三、未能與地面保持安全距離。渦…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73條 …使用人發現航空器、發動機、螺旋槳或航空器各項裝備及其零組件有系統缺失、功能失效、缺陷或其他事件,符合航空器飛航安全相關事件處理規則所定通報事項者,應依相關規定通報民航局,並通報航空器原製造廠。必要時,應通報航空器設計國民…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76條 …第二項規定之紀錄記載及簽證,航空器使用人得建立並使用電子紀錄系統管理程序,報經民航局核准後實施。航空器使用人變更時,第二項各款紀錄應一併移轉。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78條 …並攜帶民航局發給之有效檢定證及體格檢查及格證。已裝置空中防撞系統之航空器,機長應確認其飛航組員已有適當訓練,具備使用空中防撞系統及避撞操作之能力。飛航組員體格檢查及格證上規定需配戴校正眼鏡者,飛航時應予使用,且另應攜帶備…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85-2條 航空器使用人應建立安全管理系統,並訂定安全管理手冊報請民航局備查後實施,該系統應具有下列功能:一、辨識安全危險因子。二、確保維持可接受安全等級之必要改正措施已實施。三、提供持續監督及定期評估達到安全等級。四、以持續增進整…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85-11條 …局核准後實施。最低裝備需求手冊係供機長於航空器之儀表、裝備或系統失效時,決定該飛機於飛航前或於中途降落後繼續該航空器飛航之依據。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85-14條 …除應符合第二百四十八條規定外,應備有二組獨立之高度顯示及計算系統。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85-16條 …量超過一萬五千公斤或座位數超過三十座者,應裝置第二代空中防撞系統。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85-23條 航空器使用人對裝置空中防撞系統之飛機,應確認其飛航組員皆經適當訓練,具備使用空中防撞系統及避撞操作之能力。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85-26條 …。二、適用之結構維護計畫。三、維護計畫之修正程序。四、航空器系統、零組件與發動機之監控及可靠性管制計畫之關聯說明。前項第一款內容之訂定,應考量航空器操作環境與預期使用情況。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85-27條 …空器使用人應於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十六日以前將該型機燃油箱系統維護及檢查指引納入其維護計畫;維護及檢查指引應包括每架受影響飛機燃油箱系統之實際構型並經航空器設計國民航主管機關及民航局核准。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93條 從事飛航訓練之航空器,應具備完整之雙操控系統。但從事儀器飛航訓練使用之單發動機、裝置單一橫跨式操縱盤系統、雙升降舵及副翼操控系統之航空器,符合下列規定者,不在此限:一、飛航教師認為能安全飛航。二、負責操控之駕駛員至少持有…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97條 …知識及熟悉度。三、操控駕駛員前方有適合於使用中之飛航控制引導系統之儀表板。航空器執行第二類或第三類儀降作業時,所需地面裝備及機載設備應正常作用。但經民航局核准者,不在此限。航空器執行第二類或第三類儀降作業時,不得低於核准…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05條 航管雷達迴波器之自動氣壓高度報告系統,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未經飛航管制機構指示,不得解除該裝置。二、該裝置經校正及測試,自海平面至航空器最大作業高度,應以一千零十三點二五百帕壓力為基準,其發射高度資料及指示高度間之誤差應…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06條 渦輪噴射發動機之航空器,應裝置符合附件二十五規定之高度警告系統;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並應建立高度警告系統使用程序,供其飛航組員遵守。前項之規定,不適用於持有試驗類特種適航證書之航空器飛航作業或從事下列目的之飛航作業:一、…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07條 航空器所裝置之空中防撞系統,應經民航局核准。前項裝置除有故障情況外,於飛航時應開啟使用。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08條 …廠,乘員座位數六座以上之渦輪發動機之飛機,應裝置接近地面警告系統。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二十九日以前製造出廠,乘員座位數六座以上之渦輪發動機之飛機,於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三月二十九日以後,應裝置接近地面警告系統。接近地面警告系…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17條 …裝備及緊急裝備之所需資訊。(二)依使用時間、曆日、起降次數、系統操作次數或以上各種組合之檢查時程表。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將前項之維護計畫轉換為其他維護計畫時,航空器於原計畫所累積之使用時間、曆日及起降次數,應納入計算。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18條 …使用人應依第一百四十三條之規定,訂定結構修理評估計畫、燃油箱系統維護及檢查指引。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應依第一百四十五條之一之規定,將線路相互連結系統之檢查與程序,訂定或修訂於維護計畫,經報請民航局核准後實施。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19條 …昇機於管制空域依儀器飛航規則飛航時,應符合下列條件:一、靜壓系統、高度表及高度自動報告系統於飛航前二十四個曆月內應執行測試及檢查,並符合附件二十九之規定。二、除使用系統排水及備用靜壓閥外,於打開及關閉靜壓系統後,應執行測…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26條 …款之緊急情況程序,應包括下列事項:一、燃油、液壓、電氣及機械系統之緊急操作。二、儀表及操控系統之緊急操作。三、發動機失效程序。四、飛航安全所需之其他程序。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37條 …槳、風檔、發動機裝置、空速表、高度表、升降速率表或姿態儀表之系統上。二、有霜、雪或冰附著於機翼、水平安定面或操縱面時。飛機於下列情形之一,不得飛航。但飛機之除冰或防冰裝置符合運輸類飛機型別檢定要求者,不在此限:一、於儀器…
- 行政航空人員體格檢查標準 第17條 精神及神經系統檢查標準如下:一、精神疾病: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之病史或經鑑定確定:(一)思覺失調類群及其他精神病症。(二)嚴重精神官能症、壓力相關障礙症及體化症。(三)人格或行為失常,其嚴重性已達反覆表現之程度。(四)精神…
- 行政航空人員體格檢查標準 第18條 …腱之任何活動性疾病及所有先天或後天疾病之機能後遺症。三、消化系統及其附屬器官任何部位之疾病或手術後遺症。四、胸腔壁、肋骨或縱膈腔之手術後遺症。五、任何腎臟及泌尿道疾病或手術後之後遺症。
- 行政航空人員體格檢查標準 第19條 …十毫米汞柱以下,舒張期血壓為九十毫米汞柱以下。五、不得有循環系統顯著之機能上或構造上之違常。六、不得有肺組織、縱隔腔、肋膜之急性疾病,或需藥物控制之氣喘病。七、不得有自發性氣胸病史。八、不得有罹患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合併症…
- 行政航空人員體格檢查標準 第29條 精神及神經系統檢查標準如下:一、精神疾病: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之病史或經鑑定確定:(一)思覺失調類群及其他精神病症。(二)嚴重精神官能症、壓力相關障礙症及體化症。(三)人格或行為失常,其嚴重性已達反覆表現之程度。(四)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