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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5 / 200 頁- 行政中央廣播電臺設置條例 第16條 本臺預算、決算之編審,依下列程序辦理:一、會計年度開始前,應訂定工作計畫,編列預算提經董事會通過後,轉報主管機關循預算程序辦理。二、會計年度終了時,應將工作成果及收支決算,提經監事會通過後,報請主管機關循決算程序辦理。
- 行政文化內容策進院設置條例 第6條 本院應建立公民參與機制,廣納社會各界建言及意見,並回應或說明。
- 行政文化內容策進院設置條例 第16條 董事、監事、常務監事應親自出席、列席董事會會議、監事會會議,不得委託他人代理出席。
- 行政文化內容策進院設置條例 第26條 本院之會計年度,應與政府會計年度一致。本院之會計制度應依行政法人會計制度設置相關法規訂定。本院財務報表,應委請會計師進行查核簽證。
- 行政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組織法 第6條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 行政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處務規程 第6條 古蹟聚落組掌理事項如下:一、國定古蹟、重要聚落之指定、登錄、公告、廢止及變更。二、古蹟、歷史建築、聚落、文化景觀之保存維護。三、國定古蹟及重要聚落之調查、研究、活用及獎助。四、國定古蹟、重要聚落保存區之規劃。五、輔助直轄…
- 行政文化部主管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監督辦法 第6條 財團法人之財產運用方法應依本法第十九條至第二十三條規定辦理。財團法人應訂定財產管理規定,製作財產清冊,並定期盤點,妥善保存財產。
- 行政文化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6條 本部辦理前條第一項之稽核,應於一個月前將稽核計畫以書面通知受稽核者。受稽核者因業務因素或其他正當理由,未能於本部指定之時間配合稽核者,得於收受前項通知後五日內,以書面敘明理由向本部申請變更稽核日期。前項申請,除有不可抗力…
- 行政文化部組織法 第6條 本部為應業務需要,得報請行政院核准,派員駐境外辦事,並依駐外機構組織通則規定辦理。
- 行政文化部處務規程 第6條 綜合規劃司掌理事項如下:一、本部施政方針、重要措施與政策之研擬、協調及規劃。二、國內外重大文化趨勢、政策、措施與議題之蒐集、評析及研議。三、本部中長程計畫、年度施政計畫、先期作業與重要會議決議事項之追蹤、管制、考核及評估…
- 行政文化部處務規程 第16條 主計處掌理本部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 行政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組織法 第6條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 行政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處務規程 第6條 廣播電視產業組掌理事項如下:一、廣播、電視與其衍生之流行文化內容產業輔導、獎勵法令之擬議及闡釋。二、廣播、電視人才培育及我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融資、投資之輔導。三、我國廣播、電視節目國內外行銷之推動及執行。四、廣播、電視…
- 行政行政院新聞局組織條例 第6條 電影事業處掌理左列事項:一、電影事業、電影從業人員與其團體之輔導、管理及獎助事項。二、電影片供應之規劃、分配事項。三、電影片之檢查、取締及准演執照之核發事項。四、有關電影片宣傳品之審查、取締事項。五、電影片檢查標準之訂定…
- 行政行政院新聞局組織條例 第16條 新聞局設會計室,置主任一人,職位列第六至第九職等;依法辦理歲計、會計、統計事項;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條例規定員額內派充之。
- 行政私立文化機構設立變更及獎勵辦法 第6條 私立文化機構之名稱應符合下列規定。但本辦法施行前已設立者,不在此限:一、私立文化機構應冠以私立字樣。二、私立文化機構之名稱,應標明種類或功能屬性。三、財團法人私立文化機構應冠以財團法人名稱。四、法人或團體附設私立文化機構…
- 行政私立文化機構設立變更及獎勵辦法 第16條 私立文化機構申請財團法人登記,應依民法、本辦法及直轄市、縣(市)政府有關法人之法令規定辦理,並於辦妥財團法人登記後,將登記證書影本報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 行政私立文化機構設立變更及獎勵辦法 第26條 私立文化機構設立二年以上,組織健全,對於推動文化事務具特殊貢獻或績效顯著者,得由主管機關獎勵之。
- 行政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處務規程 第6條 研究典藏組掌理事項如下:一、先總統蔣公紀念文物、史蹟之蒐集、研究、獎助、出版及文化交流。二、品牌形象之管理、開發及授權。三、典藏制度之建立。四、典藏設施、典藏品之維護管理。五、藝文作品之蒐集、研究及出版。六、其他有關研究…
- 行政國立生活美學館組織準則 第6條 美學館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各職稱之官等職等,依職務列等表之規定。
- 行政國立生活美學館辦事細則 第6條 推廣輔導組掌理事項如下:一、生活美學、社會教育、文化藝術展演、文化創意產業及社區營造等相關活動之輔導與人才訓練、研習之策劃及執行。二、美學館志工之訓練及管理。三、其他有關推廣輔導事項。
- 行政國立國父紀念館處務規程 第6條 展覽企劃組掌理事項如下:一、國父紀念文物史料之規劃、展示及執行。二、藝文展示業務之規劃及執行。三、展覽場地、設施之維護及管理。四、服務人員與志工之訓練、調派、管理及考核。五、其他有關展覽企劃事項。
- 行政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組織法 第6條 本中心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 行政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處務規程 第6條 劇藝發展組掌理事項如下:一、傳統戲曲、音樂、舞蹈、民俗雜技等表演藝術跨界合作之規劃及推動。二、劇本、劇藝之研發、創新及推廣。三、演藝、編導人才培訓之規劃及推動。四、重要藝術節慶與戲劇、音樂、舞蹈等展演活動之規劃及推動。五…
- 行政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處務規程 第16條 本中心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
- 行政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辦事細則 第6條 推廣輔導組掌理下列事項:一、社會教育、社區生活美學、社區營造、社區文化、特色產業及社區藝術展演等相關活動之輔導與人才訓練、研習之策劃及執行。二、文化園區營運及管理。三、本館志工之訓練及管理。四、國內外社區營造交流活動之策…
- 行政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辦事細則 第6條 推廣輔導組掌理下列事項:一、社會教育、社區生活美學、社區營造、社區文化、特色產業及社區藝術展演等相關活動之輔導與人才訓練、研習之策劃及執行。二、文化園區營運及管理。三、本館志工之訓練及管理。四、國內外社區營造交流活動之策…
- 行政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辦事細則 第6條 推廣輔導組掌理下列事項:一、社會教育、社區生活美學、社區營造、社區文化、特色產業及社區藝術展演等相關活動之輔導與人才訓練、研習之策劃及執行。二、文化園區營運及管理。三、本館志工之訓練及管理。四、國內外社區營造交流活動之策…
- 行政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辦事細則 第6條 推廣輔導組掌理下列事項:一、社會教育、社區生活美學、社區營造、社區文化、特色產業及社區藝術展演等相關活動之輔導與人才訓練、研習之策劃及執行。二、文化園區營運及管理。三、本館志工之訓練及管理。四、國內外社區營造交流活動之策…
- 行政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處務規程 第6條 行銷組掌理事項如下:一、工藝品牌形塑及經營管理。二、工藝產業行銷通路拓展及管理。三、工藝產業策略聯盟。四、工藝產業資源調查及整合。五、工藝產品評選制度之建立。六、國內外商展之策劃辦理。七、其他有關行銷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