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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5 / 200 頁- 行政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第142條 煤礦場之坑內電機設備,設置於下列甲烷易積滯處所者,應為耐壓防爆型構造,並應加裝附自動電源截斷器之甲烷警報器:一、距採煤面或掘進面二百公尺範圍內。二、所有出風坑道。但距採煤面或掘進面二百公尺範圍外之出風斜坑,不在此限。三、…
- 行政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第145條 …磐、坑壁、風門及支架等接觸。三、應在電路主要分歧點及適當距離設置開關。四、為防止饋電線彎曲部分鬆弛,應於適當距離設置拉線等適當措施;拉線長度應在○.六公尺以內,並應確實固定且與饋電線絕緣。
- 行政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第152條 …、作業上足以造成危害之表土應預先清除。二、視地形及地質構造,設置適當高度及寬度之階段,採掘面並應保持安全之斜度。三、採掘面之危險鬆石應予清除;必要時,應設置適當之鬆石掉落防護設備。四、應視岩層、礦體情況保持適當斜度之殘壁…
- 行政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第156條 …、爆破及搬運作業中,有滾石或炸石飛散至場外鄰近地區之虞時,應設置適當之防護設備或劃定禁止通行區域,並警告周知及配置人員監視。
- 行政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第185條 安裝泥泵應設置安全閥;其安全梢部分應裝設護套。泥泵與安全閥間,不得裝閥。
- 行政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第200條 在海域鑽井時,應採行下列防火措施:一、重要地點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及自動滅火設備。二、各艙間重要地點儲備滅火器。三、輸送油料時,派專人看守。四、消防器材每月至少檢查一,並作成紀錄。
- 行政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第209條 礦業權者應在礦場之坑內與坑外主要地點設置相互連繫之警鈴、電話、對講機或其他通訊設備及指示緊急避難方向之顯明標示。
- 行政產業園區污水下水道系統廢污水處理及排放改善輔導辦法 第3條 …辦法適用輔導對象為依據原獎勵投資條例或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所開發設置,並為主管機關所轄之產業園區管理機構及受託經營之下水道機構。
- 行政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辦事細則 第13條 …組織編制、員額、預算編列、辦事細則、權責劃分、分層負責、職位設置標準、官職等異動、職務歸系、任免、遷調、推介案件、請調服務地區案、考試任用需求計畫、考試分發、兼職、銓審、動態、請任案件擬議事項。二、第二科:考績、獎懲、訓…
- 行政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辦事細則 第56條 本局財產應由秘書室第二科設置經歷卡詳登名稱、種類、數量分別指定專人保管之。
- 行政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暫行組織規程 第1條 …所屬事業經營企業化,並加強其綜合發展,以配合國家經濟之需要,設置國營事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 行政土石採取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理及維護。二、土石採取場現場人員之指揮及管理。三、安全設備之設置及變更之籌劃。四、採取計畫之擬訂及實施之監督。五、災變處理、調查及防範對策之研擬。六、其他有關土石採取場作業監督及管理事項。
- 行政土石採取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爆破或搬運作業中,有滾石或炸石飛散至場外鄰近地區之虞時,應設置適當之防護設備或劃定禁止通行區域,並公告周知及配置人員監視。
- 行政土石採取法施行細則 第17條 …、土石運搬車輛車斗應覆蓋,並經常沖洗。四、土石採取場負責人應設置土石採取場工作日誌,記載每日生產量、作業人數及其他有關安全事項,由土石採取場負責人簽章後,置於土石採取場辦公地點內易見之固定場所,供土石採取場作業人員參閱,…
- 行政石油業儲油設備代行檢查機構設置管理辦法 第4條 …具備下列條件:一、具有油槽內外部之檢查能力。二、具有固定獨立設置之代行檢查辦事處處所,並設有檔案室、檢查設備存放室及足夠容納全部人員辦公室作息之空間,總面積應在一百平方公尺以上。三、置備符合附表一規定之檢查設備及器具。四…
- 行政石油業儲油設備代行檢查機構設置管理辦法 第19條 …申請時,應將受檢單位名稱、地址、電話號碼、受檢儲槽統一編號、設置地點、排定檢查日期及相關事項,於檢查日三日前通知中央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變更時,亦同;必要時,中央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派員會…
- 行政石油業儲油設備設置管理規則 第2條 石油業者設置儲油設備,其設置及管理事項,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規則辦理之。中央主管機關依本規則應執行事項,得委任所屬機關辦理。
- 行政石油業儲油設備設置管理規則 第7條 …第三項之油水分離設備及第二項與前項之油氣回收設備得合併或分開設置。
- 行政石油業儲油設備設置管理規則 第9條 …圍牆,高度應在一點八公尺以上。但設在山區或海邊者得視地形需要設置隔離設施,不設地界圍牆。
- 行政石油業儲油設備設置管理規則 第15條 …無關之管線。五、擋油堤及隔堤高度一公尺以上者,應每隔三十公尺設置階梯或坡道,出入口附近明顯標示「油槽區重地,非工作人員禁止出入」。
- 行政石油業儲油設備設置管理規則 第17條 …置裝設自動偵測漏油之設備,不同之擋油堤或分隔後之擋油堤應分別設置,並將警報系統設在人員駐守操作之地點。
- 行政石油業儲油設備設置管理規則 第22條 石油業者設置儲油設備,應檢具下列文件,向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一、申請書。二、設置儲油設備之土地使用權同意書、土地使用分區證明(都市計畫地區)、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設置基地為農業用地者,並應檢附中…
- 行政石油業儲油設備設置管理規則 第24條 儲油設備之設置經依前條規定審查符合規定者,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核發核准函。
- 行政石油業儲油設備設置管理規則 第25條 經核准設置之儲油設備,申請人應依儲油設備計畫書所訂期限完成籌建,並應於使用前,檢具下列文件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報備:一、油槽及建築物之使用執照影本。二、前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函影本。三、消防主管機關核發之…
- 行政石油業儲油設備設置管理規則 第36條 本規則施行前石油業者已設置之儲油設備,應於本規則施行日起六個月內將儲油設備設置資料提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並自本規則施行日起適用本規則管理之規定。
- 行政經濟特別收入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條 …維護油品市場秩序、推廣再生能源利用及協助中小企業健全發展,特設置經濟特別收入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 行政經濟特別收入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2條 …理法、石油管理法、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及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之規定,設置推廣貿易基金、能源研究發展基金、石油基金、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及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五個基金,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
- 行政石油管理法 第4條 …業之組織,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前項業者,應符合下列規定:一、設置石油蒸餾、精煉及摻配設備。二、設置或租用符合第二十四條所定安全存量以上之儲油設備。
- 行政石油管理法 第5條 …請設立許可:一、工廠廠址;蒸餾、精煉、摻配及儲油設備之規模、設置進度及建廠完工日期。二、主要產品及年產能量。三、開始生產後之二年產銷計畫,包括石油煉製、輸入、輸出、銷售及儲存計畫。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
- 行政石油管理法 第6條 …件。石油煉製業於領得經營許可執照前,在試車完成後,如已依計畫設置或租用法定安全存量以上之儲油設備,並檢附前項第三款規定之文件,經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得銷售其試車完成後所生產之石油製品。但期間以六個月為限,並準用第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