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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4 / 187 頁-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82條 …符合空間安全之規定。五、不得使用或含有危險性質之物質。但具有適當佈置經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之核可者,不在此限。六、設計用以量計大範圍之含油量者,其讀數之精確度應能表示流經該量計混合液之實際含油量於正負百萬分之十以內或試驗樣…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83條 …之反應時間應予檢查,並應注意警報系統是否在超過預定之時機發出適當之警報。四、用於在含油量百萬分之十五發出警報之油含量計,應依第一款第一目及第九目至第十二目規定方法實施校準試驗、試樣壓力或流量試驗、各種動力供應變化試驗、校…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95條 …及閥,應為鋼質或其他同等材料。並應考慮其可能承受之壓力而具有適當之強度。二、除混載船外,原油洗艙系統應具有適當連接與支撐之永久性管路,該管路應與消防總管及其他與洗艙無關之任何系統分開。但船舶之貨油系統符合並適用於原油洗艙…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96條 …在垂直面積方面不應超過百分之十五為限。七、為求各貨油艙能有效適當沖洗;部分貨油艙得裝置一種以上型式之洗艙機。八、在設計裝置洗艙機時,應使用下列最少之程序以決定各艙表面為洗艙機所得直接沖洗之面積:(一)利用適當之結構平面圖…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97條 …原油洗艙仍能有效實施,應有措施以使洗艙機能保持於第二款規定之適當壓力。該措施當任一貨泵不能使用時仍應能符合。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98條 …設施以確定每一貨油艙之艙底均已抽乾外,應在貨油艙之後部及其他適當之三處具有適當之佈置以供手測深。至本款所謂之抽乾係指除靠近收艙系統之吸入口附近仍有少量之油外,艙之其他各處並無油之聚積。五、應具有方法於卸載完成後將所有貨泵…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02條 …之殺菌或有機物之化學氧化。至於取樣之次數,進流水試樣之次數應適當,出流水試樣之次數至少為四十次,以足供統計分析之用。五、出流水之分析試驗:應將糞便大腸桿菌群、懸浮固體及生化需氧量等分析試驗記錄。六、消毒之殘留物:除採用臭…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13條 總噸位在一百五十以上之油輪,應裝置下列設備:一、適當貨油艙清洗設施及裝置,將含油之水排入污油艙內。二、符合第二章第二節規定之油輪用油類排洩偵測管制系統,包括油含量計。三、符合第二章第三節規定之油水分界面偵測器,分別裝置於…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14條 …油類之總容量未滿一千立方公尺者,經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核可具有適當之裝備可將油類留存船上,隨後再排入收受設備內者,得免裝置之。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28條 …其在指示方向之特性,與地球磁性有關。二、標準磁羅經:指裝置於適當之羅經座上,包含有所需之校正設施及刻有適當方位讀數,以供航行用之磁羅經。三、操舵磁羅經:指裝置於適當之羅經座上,包含有校正設施,以供操舵用之磁羅經。如在主操…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29條 …控鈕之大小與位置易於操作、識別及作正常之調整。(二)具有充分適當之照明及調整明暗之設施,能於任何時刻辨認各控鈕並測讀該儀器所顯示者。二、電力供應(一)在所裝置船舶正常預期之電力供應變化情況下,該儀器能依其相關之規定連續操…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33條 …滿一、六○○總噸之船舶如依規定裝置一個以上子羅經者,應裝置於適當位置,以儘可能測得水平三六○度弧方位。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34條 …該雷達在無目標時是否正確調定。九、反騷擾裝置(一)雷達應具有適當裝置以減低因海浪騷擾、雨、雪、雹、雲及大風沙等不需要之回波。(二)新裝雷達之反騷擾裝置應能由人工調整及連續控制。反騷擾控鈕在全部反時針方位時應不可操作。如裝…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35條 …時操作,船舶具有符合一九七四年海上人命安全國際公約第二之一章適當規定之應急電源者,該兩部雷達均應能由該電源供電。二、船舶裝有兩部雷達者為增進整個雷達裝置之適應性與可用性,得備有連結開關之設施。其裝置應能在任一雷達故障時,…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36條 …性能。十、性能測試與警告雷達自動測繪設備應具有該設備故障時之適當警示,以使觀測者能探測該系統之正常操作。並應有可用之測試程式,使該設備之全部性能可以定期對已知之解答予以評估。十一、供雷達自動測繪設備用之設備供雷達自動測繪…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40條 …儀器之一般規定外,應依左列規定:一、該器得為自足式,或為其他適當設備之一部分,並得由其他適當設備獲得該船舶向左舷及右舷轉向之速率。二、轉向率之指示應由零點在中央之類比型指示器提供。如其標尺為圓形,其零點應位於最上部。船舶…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44條 …三、在標準羅經位置與正常航行控制位置間,裝置經航政機關認可之適當通信方法。四、測定方位設施。該設施應儘可能接近三百六十度水平弧。五、備用磁羅經。可與標準磁羅經互換使用。但已裝有第二款規定之操舵磁羅經或電羅經者,不在此限。…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65-1條 …)設備之構造與安裝應易於接近,以便於檢查與維護保養。(三)為適當操作與維護保養,應提供充分之資料,包括全部線路圖、元件之佈置圖、元件清單,及確定、辨識與更換有缺點複合模組之資料。七、標誌設備及裝置之外部,應於正常安裝位置…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65-5條 …舶電力系統分開獨立之。三、該備用電源應能依前條第三項所規定之適當時間,並滿足操作無線電設備所需之電力照明及第二百六十五條之六所規定之其它負載設備,提供特高頻無線電通信設備及下列任一設備之所需電流:(一)所有其他無線電通信…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65-6條 依本規定所須之無線電通信設備,為確保其適當之性能,須從船舶之航行設備或其他設備不斷輸入資訊至無線電通信設備者,應有設備以確保當船舶之主電源或應急電源失效時,仍可繼續供應此資訊。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70條 天線應依下列規定:一、如懸掛於易搖動之支持物間,應有適當之防護。二、應備有一副組合完成立可裝置之備用天線。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77條 特高頻無線電話應設於駕駛臺之適當處所,以便指揮者立刻操作使用。如設置於報、話房內,則駕駛臺指揮處所應有改換頻路及收發話之遙控機件,如屬必要,駕駛臺之兩側亦應裝置該項遙控機件。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84-1條 …,掃描方向只可向下或向上。四、能以人工啟動及停止作用,並裝有適當設備以防止意外啟動。五、應為自動浮離型。六、裝置於船上之示標除可現場手動啟動外,當裝設在自動浮離架時,亦可設計由駕駛臺遙控啟動;在海上航行之船舶甲板上可能遭…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85-2條 …、救生筏艇與船舶間以及救生筏艇與搜救單位間之現場通信,若使用適當頻率,亦得用於船上通信。二、在可能遇到之各種環境噪音下能操作使用。三、不可有損及救生艇、筏之尖銳突出部分。四、接收機應備有變更聲音音量輸出之手動音量控制裝置…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85-3條 …使用者衣服上之裝置;另於九十四年七月一日以後裝設者,並應具有適當弱鏈之腕帶或頸帶。四、當長期暴露於日光下不致劣化,由一公尺高處落至硬表面應不致受損。五、具有可見性高之黃色或橙色,或以環繞之黃/橙色標示帶予以標示。六、電源…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85-4條 …線電話設備得配備原電池或充電電池。八、當使用充電電池時,應有適當之安排以確保蓄電設備隨時可充。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85-8條 …電文之設備。二、應具有自動更新船位與時間之設備,船位位置是由適當電子定位輔助裝置決定,且該輔助裝置得為整體設備之一部分。不包括電子定位輔助裝置之設備,應具有符合國際標準之適當介面,並應具有可手動輸入船位與時間之設備。當電…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85-9條 …號及七十號頻道應予特別標示。為確認所調至之頻道編號,外部應有適當之照明。七、當控制裝置不只一個時,仍以在駕駛位置之控制裝置為優先,並應對其他控制裝置指示該控制裝置係在工作中。八、發射機輸出電功率應在六至二十五瓦特之間,並…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85-15條 …存已收到之電文不致因此而消除。十一、如天線為全向性者,宜選擇適當位置,於由艏或艉方向水平向下五度及由左舷或右舷方向水平向下十五度之範圍內,無可能嚴重減低設備性能之障礙物;尤應避離在天線一公尺以內陰蔽扇面角度大於二度之物體…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85-19條 …提供之可聽信號之現有位準不夠時,船舶地球電臺應被設定成能啟動適當位準之可見/可聽警報。(三)為警告潛存輻射之危險,應在天線護罩上適當位置顯示輻射量為每平方公尺一○○兆赫每平方公尺二十五瓦及每平方公尺十瓦之距離。二、C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