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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4 / 174 頁- 行政大陸地區產業技術引進許可辦法 第2條 臺灣地區財團法人研究機構、農業、工業、礦業、營造業或技術服務業引進大陸地區產業技術者,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本辦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前項所稱技術服務業,以資訊軟體服務業、產品設計業、產品檢測服務業、工程技術…
- 行政大陸地區產業技術引進許可辦法 第4條 本辦法所稱引進大陸地區產業技術,指左列各款情事之一︰一、引進大陸地區有關技術。二、引進大陸地區技術人才來臺指導或從事與前款技術引進有關之研究開發事項。三、引進大陸地區科技研究成果至臺灣地區使用。
- 行政大陸地區產業技術引進許可辦法 第5條 臺灣地區財團法人研究機構、農業、工業、礦業、營造業或技術服務業,因研究開發或產業發展特殊需要,須引進大陸地區產業技術者,應先經主管機關許可,並以不妨害國家安全及經濟發展為限。
- 行政大陸地區產業技術引進許可辦法 第6條 依本辦法規定引進大陸地區產業技術者,應備具申請書表、技術引進計畫書及相關證件向投審會提出申請。與國防部簽有生產軍品合約之臺灣地區產業者,於前項技術引進計畫書中應載明如何執行安全保密之各項措施。第一項申請書表,技術引進計畫…
- 行政大陸地區產業技術引進許可辦法 第7條 依第四條第二款引進大陸地區技術人才,應符合左列規定︰一、引進人才之資料應於技術引進計畫書中詳列,並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二、引進之人才應具有大專畢業學歷,並從事該項技術研究發展或生產連續二年以上之經歷,且為執行該項技術引進…
- 行政大陸地區產業技術引進許可辦法 第8條 引進之人才在臺灣地區停留期間逾半年者,得准許其配偶及未滿十八歲之子女同行來臺;停留期間屆滿後,應由原申請者負責其本人及其同行之配偶、子女之出境事宜。引進之人才及其同行之配偶、子女在臺灣地區停留期間,因故須短期出境時,應由…
- 行政大陸地區產業技術引進許可辦法 第9條 …技術引進計畫書中載明品名、規格及進口數量並經許可者,得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之規定申請進口。
- 行政大陸地區產業技術引進許可辦法 第10條 經許可引進大陸地區產業技術者,就該技術之引進,僅得支付一定技術報酬金,不得約定在臺灣地區作為股本投資。
- 行政工廠管理輔導法 第17條 …措施:一、於許可工廠設立或核准登記時附加負擔。二、擇定產品或地區,公告停止受理工廠之新設或既有工廠之擴充。三、擇定產品或地區,公告強制既有工廠減量生產或停止生產。前項第一款之負擔之態樣,應依工廠種類、產品項目、經營方式或…
- 行政工廠管理輔導法 第28-4條 …機制之協助及規劃;必要時,得組成專案小組協調處理之。三、群聚地區優先採新訂都市計畫或開發產業園區規劃處理,以銜接國土計畫劃為城鄉發展地區。
- 行政工廠管理輔導法 第28-10條 …理土地變更為適當使用分區或變更編定為適當使用地類別:一、群聚地區優先採新訂都市計畫或開發產業園區規劃處理,依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國土計畫法相關規定辦理土地使用分區變更或使用許可。二、非屬前款情形且位於都市計畫以外之土…
- 行政工廠管理輔導法 第33條 …六月二日起至一百零九年六月二日止。於前項輔導期間屆滿前,特定地區內之未登記工廠,不適用第三十條第一款、區域計畫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都市計畫法第七十九條有關違反土地或建築物之使用及建築法第八十六條第一款、第九十一條第一項第…
- 行政對香港澳門投資或技術合作審核處理辦法 第2條 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對香港或澳門投資或技術合作,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金融保險機構於香港或澳門設立分支機構或子公司,依其他相關法令辦理。對香港或澳門證券投資,依財政部有關規定辦理。
- 行政對香港澳門投資或技術合作審核處理辦法 第4條 …所設或新設之基金委託其經營管理。本辦法所稱技術合作,係指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供給專門技術、專利權、商標權、著作財產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與香港或澳門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約定不作為股本而取得一定報酬金之…
- 行政對香港澳門投資或技術合作審核處理辦法 第16條 經由在香港或澳門投資事業赴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者,仍適用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之規定。
- 行政特定工廠登記辦法 第3條 …實之證明文件。六、最近一年內經查復非位於本部公告不宜設立工廠地區之下列文件:(一)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環境敏感地區單一窗口查詢平台查詢之環境敏感地區應免查範圍資料;如有應查範圍者,則附應查範圍之查復文件或逕向各區位劃設主管機…
- 行政特定工廠登記辦法 第4條 …或房屋完納稅捐證明。(五)建物登記證明。(六)未實施建築管理地區建物完工證明書。(七)載有該建物資料之土地使用現況調查清冊或卡片之謄本。(八)戶口遷入證明。二、從事物品製造、加工之事實,指下列文件之一:(一)臺灣電力股份…
- 行政特定工廠登記辦法 第18條 …低污染事業,且非屬本部公告不宜設立工廠者之第一項至第二十七項地區及所在地直轄市、縣(市)公告不宜設立工廠者,至遲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三月十九日前,在原臨時登記事項範圍內,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特定工廠登記。依前…
- 行政特定工廠登記辦法 第19條 …廠登記申請書。二、最近一年內經查復非位於本部公告不宜設立工廠地區之下列文件:(一)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環境敏感地區單一窗口查詢平台查詢之環境敏感地區應免查範圍查詢文件;如有應查範圍,則附應查範圍之查復文件或逕向各區位劃設主管…
- 行政特定工廠登記辦法 第20條 …屬低污染事業,其位於本部公告不宜設立工廠者第一項至第二十七項地區,或屬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公告不宜設立工廠。三、經補辦臨時登記之工廠非屬低污染事業,屬本部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公告不宜設立工廠。
- 行政科技產業園區土地租用及費用計收標準 第4條 …十公尺以上為八公尺。租用其他各科技產業園區土地者,應按照各該地區依法核定之細部計畫及建築技術規則規定辦理。第一項退縮地內於興建或埋設下水道、污水道、地下管路或其他公共設施時,承租人應無償提供使用。
- 行政科技產業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第8-1條 …情形特殊不易收集報廢之物(燃)料,除屬未經公告准許輸入之大陸地區物品外,合於下列規定之一者,得以書面或電子資料傳輸方式向海關申請核准,憑領用數除帳:一、研發使用之原料或物(燃)料,以專案方式送請海關審核。經核准之申請案件…
- 行政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1條 …升創新能量,特制定本條例。主管機關得依本條例之規定,選擇適當地區,劃定範圍,報請行政院設置科技產業園區(以下簡稱園區)。
- 行政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15條 園區內得劃定一部分地區作為社區,由園管局配合園區之需要,作有計畫之開發及管理;其涉及土地使用之擬訂、編定或變更者,應依都市計畫法或區域計畫法之規定辦理。前項社區之開發及租用管理辦法與其土地租用及費用計收標準,由主管機關定…
- 行政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台中加工出口區工業用水管理辦法 第13條 臺中區工業用水供應區域內未埋設幹管地區凡申請新裝配水管者,本處得按其成本向用戶計收管線補助費,其標準另訂之。前項配水管及有關設備,不論用戶負擔之金額多寡,所有權概屬本處。
- 行政產業園區用地變更規劃辦法 第19條 …三、用地變更規劃之位置、範圍及其面積。四、用地變更規劃後對該地區或該產業園區價值提升之貢獻。五、土地、建築物使用計畫及依第十一條至第十三條規定興闢之公共設施及綠帶之土地取得、設置與管理維護計畫。六、細部計畫,包括土地使用…
- 行政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第11條 …除因業務需要外,應任職滿一年(含試用期),始得調任原錄取服務地區之其他管理機構;在原錄取服務地區任職滿一年六個月者(含試用期),始得調任原錄取服務地區以外管理機構任職。第一項之試用年資,併入服務年資計算。聘(僱)用人員有…
- 行政商標法 第39條 商標權人得就其註冊商標指定使用商品或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指定地區為專屬或非專屬授權。前項授權,非經商標專責機關登記者,不得對抗第三人。授權登記後,商標權移轉者,其授權契約對受讓人仍繼續存在。非專屬授權登記後,商標權人再為專屬…
- 行政製造業及技術服務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9條 …督:一、預定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範圍、類別、特定目的、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二、當事人行使本法第三條所定權利之相關事項。
-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25條 在高電阻係數之土壤或淺層岩床地區,或須低於釘入式接地棒可達之電阻者,得使用下列一種以上之電極:一、導線:將符合第十九條第五款規定,直徑四毫米或○.一六二英寸以上之裸導線埋入地中,其深度不小於四百五十毫米或十八英寸,而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