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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19-1條 遊覽車客運業及公路汽車客運業經主管機關核准經營國道客運路線營業車輛不得使用翻修輪胎或胎面磨損至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1431汽車用外胎(輪胎)標準所定之任一胎面磨耗指示點之輪胎。
  2.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24條 …月報表。三、員工統計年報表。四、燃料消耗統計年報表。五、核定經營路線者,行駛路線年報表。六、營業報告書。前項第六款所稱之營業報告書,包括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損益計算書,盈餘分配表。
  3.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28條 公路主管機關對汽車運輸業認為經營不善,妨礙公共利益或交通安全時,得為左列之處理:一、限令定期改善。二、應改善事項,逾期尚無成效,或違抗命令,不為改善時,得停止其部分營業。三、受停止部分營業處分一年以上仍未改善者,經交通部…
  4.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35條 公路之同一路線,以由公路汽車客運業一家經營為原則。但其營業車輛、設備均不能適應大眾運輸需要,或其他公路汽車客運業之車輛必須通行其中部分路段始能連貫其兩端之營運路線時,公路主管機關得核准二家以上公路汽車客運業經營之。
  5.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36條 …運路線所包圍,得優先核交其營運,如其無力擴充營運時,得由政府經營或核交他人經營之。
  6.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39條 公路汽車客運業經營路線,如有一部分跨越其他公路汽車客運業所經營之路線時,在其跨越區段內不得設站上下旅客,並不得發售區間票。但經中央公路主管機關視實際需要核定者,不在此限。
  7.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41條 …業車輛、設備,由公路主管機關視實際情形核准一家或二家以上共同經營之。
  8.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44-1條 同時經營公路汽車客運業及市區汽車客運業者,實施公路及市區汽車客運車輛混合調度前,應先報請各該公路主管機關核准。
  9.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44-2條 …、收費基準及應遵守事項,公告徵求市區汽車客運業或計程車客運業經營;經公告無業者有意願時,公路主管機關得輔導當地社會團體或個人成立市區汽車客運業經營。
  10.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44-3條 地方政府自行經營市區客運業者,本規則有關公司或商業組織之市區汽車客運業規定,除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者不適用外,得準用之;其經營並得徵求當地社會團體、個人協助。前條市區汽車客運之偏遠路線,經公路主管機關公告徵求經營,無業者有…
  11.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44-4條 依第四十四條之二後段成立市區汽車客運業經營偏遠路線者,其相關申請立案程序、營運、票價及監督管理事項,不受本規則有關市區汽車客運業之限制;其營運車輛並應領用營業牌照,於未繼續提供服務時,公路主管機關應命其繳回牌照,不依期限…
  12.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44-5條 公路汽車客運業及市區汽車客運業經核准經營之路線行經偏遠地區者,得檢具計畫書向該管公路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並經核定後,以其行駛班車提供貨運服務。公路主管機關為前項核定,應先徵詢當地相關貨運業同業公會意見後,經評估確能填補貨運業…
  13.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44-6條 …之虞者,應拒絕運送。公路汽車客運業及市區汽車客運業依前條規定經營貨運服務者,不受本規則及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有關貨運業立案程序、營運、運費及監督管理等事項之限制。
  14.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91條 經營計程車客運業應遵守下列規定:一、車輛應使用三門以上轎式、旅行式或廂式小客車。二、車輛應裝設計程車計費表,並按規定收費,不得安裝營業區域以外費率之計程車計費表。三、車輛應在核定之營業區域內營業,不得越區營業,其營業區域…
  15.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91-1條 計程車客運業由其駕駛人自備車輛參與經營者,應與駕駛人就有關權利義務事項訂定公平合理之書面契約,各執一份,彼此遵循,除應遵守法令規定,提供駕駛人服務外,並不得有下列行為:一、轉賣營業車輛牌照。二、駕駛人之參與經營權移轉時,…
  16.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91-3條 …主管機關或其委託辦理之訓練並領得結訓證書,始得提供服務。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或計程車運輸合作社社員,亦同。
  17.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91-4條 …租賃業者,以輔導清冊中之車輛為限,得於輔導期限內完成辦理參與經營計程車客運業。計程車客運業與前項參與經營之小客車租賃業,應就其權利義務事項簽訂書面契約,並不得有下列行為:一、轉賣營業車輛牌照。二、參與經營權移轉時,無正當…
  18.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92條 …備下列各款資格且無第九十三條各款情事者為優良駕駛,得申請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一、年齡三十歲以上,六十五歲以下者;其年滿六十歲者,應每年至公立醫院作體格檢查一次,合格者應檢具體格表,於屆滿一個月前向當地公路監理機關申請換…
  19.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93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申辦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登記: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不得辦理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二、曾犯傷害、妨害自由、公共危險,或刑法第二百三十條至第二百三十五條各罪之一,經判決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
  20.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94條 凡取得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牌照申領許可者,應在核發牌照或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前繳驗左列有效之證明文件:一、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二、購車證明或車輛讓渡書。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保險證。參加計程車運輸合作社之社員申…
  21.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95條 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者,應自購車輛,並以一車為限。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者除其配偶及同戶直系血親持有有效之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而無第九十三條之情事者得輪替駕駛營業外,不得僱用他人或將車輛交予他人駕駛營業。個人經營計…
  22.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96條 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者經吊銷、註銷執業駕駛執照或有其他喪失職業駕駛人資格之情事者,應廢止其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並註銷其營業車輛牌照。但經核准歇業者,應依本規則第二十七條規定辦理。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者之車輛,因擅自轉讓其他…
  23.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96-5條 …有關單位代表,核定前條第二項計程車共乘營運計畫書及三年以內之經營期限。
  24.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99條 …、乙種小客車租賃業及丙種小客車租賃業三種。甲種小客車租賃業之經營應以公司組織為限,得設置國內外服務網辦理連鎖經營,並得在機場、碼頭、鐵公路車站等交通場站內租設專櫃辦理租車之業務。乙種及丙種小客車租賃業之經營得以公司或行號…
  25.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99-1條 小貨車租賃業之經營得以公司或行號為之。
  26.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100條 經營小客車租賃業及小貨車租賃業應遵守下列規定:一、租車人自行駕駛者,應領有有效之本國駕駛執照或國際駕駛執照。二、經營小客車租賃業租車人如須僱用駕駛人者,應由出租人負責代僱持有小型車職業駕駛執照者駕駛。出租於外籍旅客者,並…
  27.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103-1條 …者共用同一系統)及營業方式;其系統非屬自有者,應一併提供系統經營業者之公司登記、有限合夥登記或其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二、日租或時租租賃費率表、應用程式功能、租車頁面操作流程及畫面與資料記錄、保存方式;其系統非屬自有者,並…
  28.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133條 個人經營小貨車貨運業者,應領有小型車職業駕駛執照,並應在該管公路監理機關轄區內設有戶籍。其戶籍如有遷移變更時,應向當地公路監理機關報備。個人經營小貨車貨運業車輛牌照之使用以原申請人為限,不得轉讓其他個人或公司行號。
  29.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134條 個人經營小貨車貨運業者,應自購車輛,並以一輛為限,除其具有小型車職業駕駛執照之配偶及同戶直系親屬得輪替駕駛營業外,不得僱用他人或將車輛交予他人駕駛營業,但如因疾病或其他重要事故,本人不能駕駛營業,需僱用他人替代時,其僱用…
  30.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135條 個人經營小貨車貨運業者,經吊銷、註銷駕駛執照者,撤銷其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並吊銷其營業車輛牌照。個人經營小貨車貨運業者之車輛,因轉讓其他個人或公司行號或未經核准僱用他人駕駛,經撤銷其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及吊銷其營業車輛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