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機關」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91 / 200 頁- 行政華僑及外國人投資額審定辦法 第10條 …合併、收購、分割或股份轉換作為股本投資者,應檢具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審定︰一、審定投資額申請書。二、投資事業或其籌備處出具投資人已實行投資完成之證明文件。
- 行政華僑及外國人投資額審定辦法 第11條 投資人以債權作為股本投資者,應檢具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審定︰一、審定投資額申請書。二、投資事業出具投資人已實行投資完成之證明文件。
- 行政華僑及外國人投資額審定辦法 第13條 投資人依本辦法申請審定投資額,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要求投資人出具會計師資本額查核簽證報告書影本、投資人持有國內事業已發行股權之比例證明或其他指定之文件。
- 行政華僑回國投資條例 第2條 本條例所稱主管機關為經濟部。主管機關得授權所屬機關或委託其他機關、機構處理本條例所定之投資。
- 行政華僑回國投資條例 第5條 …事業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三分之一者,其所投資事業之轉投資應經主管機關核准。
- 行政華僑回國投資條例 第6條 …權、商標權、著作財產權、專門技術或其他智慧財產權。四、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投資之財產。
- 行政華僑回國投資條例 第7條 …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訂定之命令而限制投資之事業,應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或同意。第一項禁止及第二項限制投資之業別,由行政院定之,並定期檢討。
- 行政華僑回國投資條例 第8條 …依本條例投資者,應填具投資申請書,檢附投資計畫及有關證件,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投資計畫變更時,亦同。前項投資申請書格式,由主管機關定之。主管機關對於申請投資案件,應於其申請手續完備後一個月內核定之;牽涉到其他相關目的事業…
- 行政華僑回國投資條例 第9條 …投資人應將所核准之出資於核定期限內全部到達,並將到達情形報請主管機關查核。投資人經核准投資後,在核定期限內未實行全部或一部出資者,其未實行之出資於期限屆滿時撤銷之。但有正當理由者,應於期限屆滿前,申請主管機關核准延展。投…
- 行政華僑回國投資條例 第10條 …出資移轉投資於非屬第七條第一項禁止投資之事業時,應由投資人向主管機關為撤銷原投資及核准投資之申請。投資人轉讓其投資時,應由轉讓人及受讓人會同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
- 行政華僑回國投資條例 第19條 投資人違反本條例規定或不履行主管機關核准事項者,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主管機關得依下列方式處分之:一、取消一定期間所得盈餘或孳息之結匯權利。二、撤銷其投資案,並取消本條例規定之權利。
- 行政華僑回國投資條例 第20條 …修正施行前,未依本條例投資者,得於本條例修正施行後一年內,向主管機關申請登記,適用本條例之規定。前項登記之方式,由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經濟部鼓勵產業發展國際品牌獎勵補助及輔導辦法 第2條 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經濟部。本辦法所定之獎勵、補助及輔導業務,主管機關得委任所屬機關或委託法人、團體辦理。
- 行政經濟部鼓勵產業發展國際品牌獎勵補助及輔導辦法 第4條 …權益之相關規定,或有其他違法行為,其情節重大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者,不得申請本辦法各項獎勵、補助或輔導措施。
- 行政經濟部鼓勵產業發展國際品牌獎勵補助及輔導辦法 第5條 執行本辦法所需之經費,由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之。
- 行政經濟部鼓勵產業發展國際品牌獎勵補助及輔導辦法 第6條 主管機關得公告定期辦理臺灣優良品牌及臺灣精品選拔活動。
- 行政經濟部鼓勵產業發展國際品牌獎勵補助及輔導辦法 第9條 符合本辦法所定資格之臺灣品牌企業得於主管機關公告受理臺灣優良品牌及臺灣精品選拔期間檢附下列文件,申請參加選拔活動:一、報名申請書。二、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影本。三、品牌商標登記證書影本。四、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相關證明文件…
- 行政經濟部鼓勵產業發展國際品牌獎勵補助及輔導辦法 第10條 主管機關為辦理臺灣優良品牌與臺灣精品選拔事項,得召集審查會議,並延聘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擔任審查委員,執行審查作業。臺灣精品選拔之初選,由國內審查委員選出臺灣精品獎;決選,由國內外審查委員共同審查,選出臺灣精品金質獎及臺…
- 行政經濟部鼓勵產業發展國際品牌獎勵補助及輔導辦法 第12條 經評定之獲獎者,主管機關得依下列方式予以獎勵:一、頒發獎狀、獎牌或獎座。二、公開表揚。三、依約定使用獲獎獎項之證明標章。四、其他相關獎勵方式。經主管機關評定為臺灣精品金質獎者,得另頒發獎金。
- 行政經濟部鼓勵產業發展國際品牌獎勵補助及輔導辦法 第12-2條 …權益之相關規定,或有其他違法行為,其情節重大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者。二、有違法或不當之行為致危害公共利益。三、有嚴重損害臺灣優良品牌或臺灣精品之精神或公信力之行為。四、未經同意擅自使用、轉讓或買賣標章。前條第二項…
- 行政經濟部鼓勵產業發展國際品牌獎勵補助及輔導辦法 第12-4條 主管機關得不定期對評定之獲獎者,實施現場查核或產品抽驗等稽查管理措施,企業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違反前項規定者,經通知其限期改善而未改善,應廢止該企業所有品牌或產品之獲獎資格。第十二條之一第二項之規定,除獎金外,於前項情…
- 行政經濟部鼓勵產業發展國際品牌獎勵補助及輔導辦法 第13條 …企業申請本辦法之補助,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一、近三年曾獲主管機關頒發產品品質、研發、市場行銷或品牌相關獎項。二、近三年曾接受主管機關發展國際品牌相關之輔導措施。
- 行政經濟部鼓勵產業發展國際品牌獎勵補助及輔導辦法 第14條 …前條申請人於公告受理期間內,得檢附申請書、補助計畫書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相關證明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前項補助計畫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一、計畫目標。二、計畫內容及實施方法。三、執行時程及進度。四、預期效益。五、人力配置…
- 行政經濟部鼓勵產業發展國際品牌獎勵補助及輔導辦法 第16條 …請補助款不得逾補助計畫之全案總經費百分之五十。但配合政策且經主管機關專案核定者,不在此限。
- 行政經濟部鼓勵產業發展國際品牌獎勵補助及輔導辦法 第17條 為辦理審核補助事項,主管機關得召開專家審查會議之方式,準用第十條第一項之規定。
- 行政經濟部鼓勵產業發展國際品牌獎勵補助及輔導辦法 第18條 經主管機關審查通過之受補助對象(以下簡稱受補助對象),應設立補助款專戶並單獨設帳;補助款專戶所生之孳息及計畫執行結束後之結餘款,應全數交由主管機關繳交國庫。受補助對象,應於該補助活動結束後,繳交完整品牌補助書面報告,並配…
- 行政經濟部鼓勵產業發展國際品牌獎勵補助及輔導辦法 第19條 主管機關得派員或委託公正機構實地稽查受補助對象與有關單據、帳冊及計畫執行狀況,受補助對象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受補助對象對於前項查核有答覆之義務,並應配合向主管機關提出工作報告及各項經費使用明細。違反前二項規定者,經通知…
- 行政經濟部鼓勵產業發展國際品牌獎勵補助及輔導辦法 第20條 受補助對象應於主管機關補助核准函所定期限內,與主管機關簽訂契約;逾期未簽約者,核准函失其效力。但經主管機關同意展延且展延期間未超過一個月者,不在此限。前項補助契約,應約定下列事項:一、計畫內容及執行期間。二、各期工作進度…
- 行政經濟部鼓勵產業發展國際品牌獎勵補助及輔導辦法 第21條 財務狀況健全之臺灣品牌企業,得向主管機關申請輔導。
- 行政經濟部鼓勵產業發展國際品牌獎勵補助及輔導辦法 第24條 為辦理審核輔導事項,主管機關得召開專家審查會議之方式,準用第十條第一項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