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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0 / 187 頁- 行政停車場法 第32條 …停放者,主管機關、警察機關或停車場經營業得逕行將該車輛移置至適當處所。前項任意停放如為占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及汽車於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未依規定使用,停車場經營業應通報主管機關或警察機…
- 行政停車場經營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2條 停車場經營業保有個人資料檔案者,應採行適當之安全措施,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其發售月票等其他記名停車票之停車場經營業者,並應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以下簡稱維護計畫)。前項應訂維護計畫之停車場…
- 行政停車場經營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5條 …依已界定之個人資料範圍及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之流程,訂定適當之管控措施。
- 行政停車場經營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6條 …竊取、竄改、損毀、滅失或洩漏等事故,應訂定下列機制:一、採取適當之應變措施,以控制事故對當事人之損害。二、查明事故之狀況並依本法第十二條規定以適當方式通知當事人;其通知內容包含個人資料發生事故之事實、業者所採取之因應措施…
- 行政停車場經營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8條 …料,是否符合免告知之事由;其不符者,依據資料蒐集之情形,採取適當之告知方式。
- 行政停車場經營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1條 …個人資料之全部或一部時,應對受託人依本法施行細則第八條規定為適當之監督,並明確約定相關監督事項與方式。
- 行政停車場經營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4條 …之個人資料內容,如有加密之需要,於蒐集、處理或利用時,應採取適當之加密機制。三、作業過程有備份個人資料之需要時,應比照原件,依本法規定予以保護。四、存有個人資料之紙本、磁碟、磁帶、光碟片、微縮片、積體電路晶片等媒介物,於…
- 行政船舶散裝固體貨物裝載規則 第4條 …船舶裝載散裝貨物前,向貨主取得貨物相關書面運送文件,以便執行適當積載和安全裝運之預防措施。貨主未提供時,船長應拒絕裝運。前項文件應包括下列各項:一、積載因數。二、平艙方法。三、移動之可能性,包括靜止角。四、為濃縮物或可液…
- 行政船舶散裝固體貨物裝載規則 第15條 …合處應以膠帶封貼,並將整個艙口以帆布或隔離布覆蓋,或使用其他適當措施,俾使其成穀密之狀態。七、計算橫向傾側力矩時得考慮穀類流入底艙艙間,則底艙與中甲板艙間得視為同一裝載艙間。
- 行政船舶散裝固體貨物裝載規則 第31條 …結合料或其他強力構件係由兩單型材組合而成,分設於隔板兩側並以適當間距之螺栓貫穿固者,則其有效剖面模數應取該兩單型材模數之和。六、隔板未延伸至貨艙之全深時,隔板及直柱應予適當之支撐或牽牢,使與延伸至貨艙之全深有相同效果。
- 行政船舶散裝固體貨物裝載規則 第34條 …甲板下結構材所形成。碟形裝置與艙口上面應全部以袋裝穀類或其他適當貨物堆置於分隔布或其同等物品上,並緊密堆儲於相鄰結構材上,使其承受表面達到依第二款所規定深度之一半或是一半以上。船體結構不能提供上述之承受表面時,其碟形裝置…
- 行政船舶散裝固體貨物裝載規則 第35條 …低於寬每五公分二千六百八十七牛頓之材料予以襯墊,並於其頂部以適當方法穩固之。三、碟形裝置依下列之形式構成,前款之襯材材料,得以簽發適載文件之驗船機構或造船技師同意具有拉力強度不低於寬每五公分一千三百四十四牛頓者代替之:(…
- 行政船舶散裝固體貨物裝載規則 第38條 …下列規定:一、其自由穀面應整平,並敷以隔離布或同等之材料或加適當之平台。平台應包括間距不超過一點二公尺之承座上舖厚二十五毫米,間距不超過一百毫米之木板。其他材料構成之平台具有同等之強度,並經簽發適載文件之驗船機構或造船技…
- 行政船舶散裝固體貨物裝載規則 第55條 …呼吸保護裝置、防護服與塗抹護膚膏及充分的身體沖洗及外衣洗滌等適當防護措施。
- 行政船舶散裝固體貨物裝載規則 第58條 船舶航行中使用殺蟲劑薰艙時,應採取適當防護措施。
- 行政專用公路管理規則 第19條 …設施之興建,如影響專用公路之安全或完整時,興建機關應同時採取適當補救措施。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66條 …開口處之防護裝置、欄杆、排水口以及船員室出入口之設施等,未予適當保養以保持其有效之情況。三、未依第三十六條規定施行檢查,或已檢查不合格。四、結構強度已低至不安全之程度。五、船身受損有礙安全。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80條 …用滾動式艙口樑時,當艙蓋關閉後,上述裝置應能確保艙口樑固定於適當位置。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88條 位於第一或第二位置之機器間開口,應具適當之結構,並應以堅固之鋼質圍壁作有效之封閉,如鋼質圍壁之外面無其他建築物圍護時,應特別注意其強度。鋼質圍壁上之出入口,應依第七十四條之規定裝置鋼質或其他相當材料之門扉;但其門檻高度,…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89條 …之開口處並應裝置鋼質或其他相當材料之堅實氣候密蓋,永久固著於適當位置。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07條 …位之出入處,應設有通道、欄杆、扶繩等,保障船員出入工作安全之適當設施。運載甲板貨物之船舶,其甲板貨物之儲放,應使船員往返住艙、機器艙間及工作部位之任何開口,均能關閉自如,以保持交通及防水密。如甲板上下兩方均未設有便利之通…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09條 …甲型船舶,船員往返所有工作艙間之通道,應設有經驗船機構核定之適當安全保護設施。各獨立船員住艙之間,或船員住艙與機器艙之間,應於天橋之同一高度處,裝設經認可之安全通道。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48條 …貨物之船舶,設在舯部為船長L二分之一以內之二重底櫃艙,應具有適當之縱向水密艙區劃分。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51條 …不得妨礙駕駛及船上必要之作業。五、船舶在任何航行階段中應具有適當之穩定性,並應考慮由於木材吸收水份及木材表面結冰等情形使重量增加,及由於燃料儲用品之消耗等情形使重量減輕,而留有適當之安全裕度。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52條 裝載木材需用直杆時,該項直杆應具有適於船寬之適當強度,但不得超過舷墻之強度。其間距應配合木材之長度及性質而定。但最大不得超過三公尺,直杆應以堅實之角鐵或金屬座承或其他有效之裝置固著之。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53條 木材甲板貨物之縛繫,應以左列適當之方法予以有效栓牢:一、越木材甲板貨物之橫向,應以獨立之縛索有效捆牢之,該項縛索之間距不得大於三公尺,且須遍及貨物之全長。用以縛索之眼板應有效固著於舷側厚板或甲板緣板之上,其間距不得大於三…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82條 在第一或第二位置之機器間開口應適當結構之,並應以堅強之鋼製圍壁作有效之封閉,如鋼製圍壁之外面無其他建築物圍護時,應特別注意其強度,鋼製圍壁上之門扉,應按第七十四條之規定裝置鋼製或其他相當材料之門扉,其門檻高度,在第一位置…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83條 …而實用之高度,鍋爐艙通風緣圍之開口處,應用堅強之鋼蓋,固定其適當之位置上,但船艛甲板上之鍋爐艙風口緣圍高出乾舷甲板以上四.五公尺時,得免用口蓋。前項甲板之機器間天窗,應構造堅強,並以鋼質為佳。
- 行政船舶安全營運與防止污染管理規則 第4條 …環境。二、評估對船舶航行、人命安全及防止船舶污染之危害,建立適當預防措施。三、提升安全管理機構與船舶人員之安全管理技能,包括船舶航行、人命安全及防止船舶污染應急事件之準備。
- 行政船舶安全營運與防止污染管理規則 第9條 …機構應確認其船舶均配置適格、持有效證照、體格或健康檢查合格及適當配額之船員,以維持船上與安全管理制度之正常操作及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