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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老人保護通報及處理辦法 第2條 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村(里)長與村(里)幹事、警察人員、司法人員及其他執行老人福利業務之相關人員,於執行職務時知悉老人有疑似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填具通報表,以網際網路、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方式,通報直轄市、縣(市…
  2. 行政老人保護通報及處理辦法 第4條 第二條第一項通報人員所屬機關(構)對該項各款情形之老人,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受其委任、委託之機關(構)或團體處理前,應提供老人適當照顧;其有接受醫療之必要者,應立即送醫。
  3. 行政老人保護通報及處理辦法 第6條 …查或處置時,老人家屬、監護人、輔助人或實際照顧老人之人、醫事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應予配合,並提供相關資料;必要時,得請求警政、衛政、戶政、財政或其他相關機關(構)協助,被請求之機關(構)應予配合。
  4. 行政性侵害案件通報及分級分類處理辦法 第2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指定專責人員處理性侵害通報案件。
  5. 行政性侵害案件通報及分級分類處理辦法 第10條 …害人重複陳述作業(以下簡稱減述作業)訊前訪視評估情形者,社工人員應填具減述作業訊前訪視紀錄表,評估被害人適宜接受詢(訊)問情形,提供司法警察(官)報請有管轄權之少年法院(庭)法官、檢察官或軍事檢察官處理。前項案件被害人為…
  6. 行政人體研究法 第6條 …。七、預期成果及主要效益。八、研發成果之歸屬及運用。九、研究人員利益衝突事項之揭露。
  7. 行政人體研究法 第9條 研究人員未隸屬研究機構或未與研究機構合作所為之研究計畫,應經任一研究機構之審查會或非屬研究機構之獨立審查會審查通過,始得實施。
  8. 行政人體研究法 第20條 …有侵害研究對象權益之虞,得隨時查核或調閱資料;研究機構與相關人員不得妨礙、拒絕或規避。
  9. 行政人體研究法 第21條 研究主持人及研究有關人員,不得洩露因業務知悉之秘密或與研究對象有關之資訊。
  10. 行政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組織及運作管理辦法 第7條 審查會應符合下列事項:一、審查委員、行政事務人員及諮詢專家,應簽署保密協定。二、審查委員及行政事務人員,應定期接受教育訓練課程。三、具有適當之行政事務人員,並定明其工作職掌。四、具備處理行政事務之處所及適當之檔案儲存空間…
  11. 行政人體試驗管理辦法 第6條 …法第七十八條第三項規定會同審查人體試驗計畫(以下稱審查會)之人員名單及會議紀錄,應予公開。前項審查,應訂定作業規範並公開之。
  12. 行政人體試驗管理辦法 第8條 審查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即迴避:一、為人體試驗計畫之主持人、協同主持人或委託人。二、與主持人有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或曾有此關係。三、與人體試驗計畫委託人有聘僱關係。四、其他經審查會認有利益迴避之必要者…
  13. 行政公共衛生師法 第13條 …務。前項業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本法規定之限制:一、醫事人員或其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依其業務執行。二、政府機關(構)自行、委託或補助執行。三、學校、機構、法人或團體依研究計畫執行。四、軍事機關及所屬醫療機構涉及國防安…
  14. 行政公共衛生師法 第16條 …後,亦適用之。第一項第三款及前項規定,於公共衛生師執業處所之人員,亦適用之。
  15. 行政公共衛生師法 第30條 …理由洩漏因業務所知悉或持有他人之秘密。三、公共衛生師執業處所人員依第十六條第三項規定違反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三款或第二項規定,無正當理由洩漏因業務所知悉或持有他人之秘密。四、公共衛生師違反第十六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對於委託事…
  16. 行政牙體技術所設置標準 第3條 牙體技術所之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人員:申請設置者具有本法第十八條第二項規定之資格。二、設施:(一)有明顯區隔之獨立作業場所。(二)明顯劃分成品區,並設有清洗設備、污物處理設備、吸塵設備及金屬、石膏研磨機。(三)有通…
  17. 行政牙體技術師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關依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執行檢查及資料蒐集時,其檢查及資料蒐集人員應出示有關執行職務之證明文件或顯示足資辨別之標誌。
  18. 行政生產事故救濟條例 第1條 …過程中發生事故時能獲得及時救濟,減少醫療糾紛,促進產婦與醫事人員之伙伴關係,並提升女性生育健康及安全,特制定本條例。
  19. 行政生產事故救濟條例 第3條 …死亡結果。二、生產事故糾紛:指產婦或家屬認為生產事故應由醫事人員、醫療機構或助產機構負責所生爭議。三、當事人:指與生產事故糾紛有關之醫事人員、醫療機構、助產機構、產婦或其他依法得提起訴訟之人。四、系統性錯誤:指因醫療機構…
  20. 行政生產事故救濟條例 第4條 …協助及關懷服務。診所及助產機構發生生產事故糾紛時,應委由專業人員負責提供前項之關懷服務。生產事故關懷小組之成員應包含法律、醫學、心理、社會工作等相關專業人員。如產婦、家屬或其代理人有聽覺、言語功能障礙或其他障礙致溝通困難…
  21. 行政生產事故救濟條例 第6條 依本章規定進行說明、溝通、提供協助或關懷服務過程中,醫事人員或其代理人所為遺憾、道歉或相類似之陳述,不得採為相關訴訟之證據或裁判基礎。
  22. 行政生產事故救濟條例 第9條 …、單一性別。二、法學、婦女團體及社會公正人士代表。審議會組成人員之資格、任期、解任、審議程序與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23. 行政生產事故救濟條例 第13條 …告訴乃論且無前條第二款情形之刑事案件,經法院判決認定應由醫事人員負責者,中央主管機關對受領人支付之救濟款項,就同一生產事故,視為醫療機構、助產機構或醫事人員應負損害賠償金額之一部或全部,不受前條規定之限制。前項中央主管機…
  24. 行政生產事故救濟條例 第20條 辦理生產事故救濟給付相關業務之人員,因執行職務而知悉、持有他人之秘密,不得無故洩漏,或為自己、他人利益而使用。
  25. 行政生產事故救濟條例 第28條 辦理生產事故救濟給付相關業務之人員違反第二十條規定者,由中央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26. 行政生產事故救濟審議會設置辦法 第7條 …應自行迴避而未迴避者,主席應請其迴避。前項所定迴避於列席諮詢人員,準用之。
  27. 行政生產事故救濟審議會設置辦法 第8條 本會審議生產事故救濟事項之委員、列席諮詢人員及辦理生產事故救濟給付相關業務之人員,因執行職務而知悉、持有他人之秘密,依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不得無故洩漏,或為自己、他人利益而使用。
  28. 行政生產事故通報及查察辦法 第8條 …各級主管機關及受委託政府機關(構)、法人、團體或民間機構相關人員知悉第五條之分析及改善方案內容,不得無故洩漏。
  29. 行政身心障礙者特別門診管理辦法 第3條 指定醫院,應設身心障礙服務窗口,並置適當之人員,提供引導、溝通、協助就醫等服務。指定醫院應至少設置獨立之牙科及發展遲緩診療特別門診。指定醫院應考量前項特別門診跨醫療科別會診之必要,訂定便利之會診流程。
  30. 行政身心障礙者特別門診管理辦法 第6條 …辦理:一、特殊設施、設備及人事費用之補助。二、績優服務機構、人員之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