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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 12 頁-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五項授權規定事項辦法 第3條 …其他收益,以運用支付款項所得之孳息或其他收益總額計算之。專營電子支付機構依本條例第二十二條第四項計提孳息或其他收益之比率,不得低於百分之五十。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五項授權規定事項辦法 第5條 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未符合第二條規定者,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調整符合規定。
- 行政銀行業及其他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金融機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2條 …稱其他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指定之金融機構,指電子支付機構及外籍移工匯兌公司(限於經營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之範圍內):一、電子支付機構:指依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許可經營電子支付機構業務之機構。二、外籍移…
- 行政銀行業及其他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金融機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5條 …定辦理:一、銀行業:應依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作業規範辦理。二、電子支付機構:應依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辦理。三、外籍移工匯兌公司:應依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管理辦法辦理。銀行業及其他經本會指定之金融機構擔任新臺幣境內匯…
- 行政電子票證發行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5-1條 …帳戶帳號、移轉金額、移轉設備代號及移轉結果。三、發行機構簽立電子支付機構為特約機構時,應於契約中載明電子支付機構不得將移轉交易手續費轉嫁予持卡人。
- 行政電子票證發行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17條 …定辦理。發行機構提供端末設備予其他發行機構、信用卡收單機構或電子支付機構共用,並符合下列情事之一者,不適用前項規定:一、發行機構與共用其端末設備之機構(下稱共用機構),各自與共用之端末設備連線,傳送所屬交易資訊至個別機構…
- 行政電子票證發行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22條 …。七、共用其他發行機構、信用卡收單機構、特約機構、加值機構或電子支付機構端末設備,且自行與共用之端末設備連線,將所屬交易資訊傳送至所屬系統,進行交易處理作業。八、共用其他發行機構、信用卡收單機構、特約機構、加值機構或電子…
- 行政電子票證發行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26條 …十四條、第十六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四條之規定。電子支付機構兼營電子票證業務不適用第十四條、第十六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四條之規定。
- 行政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境外機構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境外機構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管理辦法 第2條 …國家或地區(包含大陸地區)法令組織登記,經營相當於本條例所定電子支付機構業務者。二、經核准機構:指經主管機關核准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其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者。三、電子支付機構業務:指本條例第四條第一項各…
- 行政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境外機構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管理辦法 第3條 下列機構得申請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其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之核准:一、電子支付機構。二、非兼營電子支付機構業務之銀行。三、資料處理服務業者。
- 行政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境外機構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管理辦法 第4條 經核准機構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其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之範圍及方式如下:一、提供客戶就跨境網路實質交易價金匯入或匯出之代理收付款項服務。二、提供收款方客戶就境外自然人,於我國境內利用境外機構支付帳戶或境外…
- 行政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境外機構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管理辦法 第5條 非經核准機構,不得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其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但銀行經營銀行法及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經營郵政儲金匯兌法所規定之業務,不在此限。
- 行政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境外機構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管理辦法 第6條 電子支付機構或非兼營電子支付機構業務之銀行,就第四條第一項相關行為所生款項匯入或匯出,得由帳務清算機構提供帳務清算及其系統介接、資訊傳輸與交換服務。
- 行政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境外機構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管理辦法 第7條 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其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應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並取得核准函後,始得辦理。境內帳務清算機構提供經核准機構從事第四條第一項服務所生款項之帳務清算及其系統介接、資訊傳輸與交換服務,應依金融…
- 行政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境外機構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管理辦法 第8條 電子支付機構申請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其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應符合最近一年無違反金融相關法規或處理金融消費爭議不妥適而受主管機關處分或糾正,或受處分或糾正而其違法情事已具體改善並經主管機關認可。非兼營電…
- 行政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境外機構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管理辦法 第9條 …萬元。但經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二、經營相當於本條例所定電子支付機構業務達一年以上。三、最近三年無重大違反當地政府之相關法令。四、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之條件。
- 行政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境外機構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管理辦法 第10條 申請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其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之核准,應由發起人或負責人檢具下列書件各二份,向主管機關為之:一、申請書。二、發起人會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會議紀錄或有限公司董事書面同意。三、營業計畫書:…
- 行政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境外機構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管理辦法 第13條 申請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其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之核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不予核准:一、不符合第八條及第九條規定之條件。二、申請書件內容有虛偽不實。三、經主管機關限期補正相關事項屆期未補正。四、…
- 行政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境外機構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管理辦法 第15條 …,重新申請核准,始得繼續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其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
- 行政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境外機構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管理辦法 第16條 …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其於我國境內從事未經主管機關核准或備查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電子支付機構經核准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其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視為經營本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業…
- 行政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境外機構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管理辦法 第17條 經核准機構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其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依與客戶或境外機構之約定,進行代理收付款項移轉作業,不得有遲延支付之行為。二、與客戶間之代理收付款項、結算及清算,得以新臺幣或外…
- 行政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境外機構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管理辦法 第18條 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及資料處理服務業者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其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收取之代理收付款項,應存入其於銀行開立之專用存款帳戶,並確實記錄代理收付款項金額及移轉情形。二、收取之代…
- 行政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境外機構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管理辦法 第19條 電子支付機構辦理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服務,應要求境外機構建立適當機制,控管其所提供服務之使用者為境外自然人。
- 行政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境外機構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管理辦法 第20條 …未返還墊付款項。二、境外機構應移轉而未移轉代理收付款項。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及資料處理服務業者為客戶辦理墊付之款項,應存入其於銀行開立之專用存款帳戶,並視為客戶之代理收付款項辦理相關作業;上開經核准機構收取境外機構移轉之代理…
- 行政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境外機構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管理辦法 第21條 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將第四條第一項相關行為之一部委託他人處理之範圍及程序,適用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第四十五條規定。資料處理服務業者將第四條第一項相關行為之一部委託他人處理之範圍及程序,準用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第四十五…
- 行政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 第6條 …會法、洗錢防制法、資恐防制法、廢止前之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或其他金融管理法,受刑之宣告確定,尚未執行、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尚未逾五年。五、受破產之宣告或經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
- 行政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第6條 …會法、洗錢防制法、資恐防制法、廢止前之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或其他金融管理法,受刑之宣告確定,尚未執行、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尚未逾五年。五、受破產之宣告或經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
- 行政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收受儲值款項準備金繳存及查核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訂定之。
- 行政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收受儲值款項準備金繳存及查核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指依本條例經主管機關許可,專營本條例第四條第一項及第二項各款業務之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