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事人員」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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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精神衛生法 第48條 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警察、消防人員、司法人員、移民行政人員、戶政人員、村(里)幹事及其他執行社區支持業務人員於執行職務時,發現疑似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狀態之人,得通知地方主管機關提供醫療、關懷或社區支持服…
  2. 行政醫師法 第4-2條 具有醫師、中醫師、牙醫師等多重醫事人員資格者,其執業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3. 行政醫師法 第28條 …畢業生。二、在醫療機構於醫師指示下之護理人員、助產人員或其他醫事人員。三、合於第十一條第一項但書規定。四、臨時施行急救。五、領有中央主管機關核發效期內之短期行醫證,且符合第四十一條之六第二項所定辦法中有關執業登錄、地點及…
  4. 行政醫師法 第41-7條 教學醫院接受外國醫事人員臨床醫療訓練者,應指派訓練類別之醫事人員於現場指導,並取得病人同意。教學醫院邀請外國醫事人員從事短期臨床醫療教學,其臨床醫療教學過程中涉及執行醫療業務者,應事先取得病人同意,並指派本國醫師於現場。…
  5. 行政精神疾病嚴重病人強制社區治療作業辦法 第6條 …臨床經驗之醫師、護理師、心理師、職能治療師、社會工作師或其他醫事人員執行。
  6. 行政精神復健機構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13條 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所定醫事人員,應依各該醫事人員法規辦理執業登記;社會工作師應依社會工作師法辦理執業登記。機構之負責人、醫事人員、社會工作師及機構內其他相關人員,應每年接受繼續教育訓練,並取得課程時數證明文件。前項訓練…
  7. 行政精神復健機構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20條 …號、地址、電話及交通路線。二、負責人姓名、性別、學歷、經歷、醫事人員證書及執業執照字號。三、全民健康保險及其他保險、信託之特約機構字樣。四、服務項目及服務時間。五、開業、歇業、停業、復業、遷徙及其年月日。六、其他中央主管…
  8. 行政精神衛生機構團體獎勵辦法 第5條 獎勵、補助對象,至少應置下列人員之一:一、醫事人員。二、社會工作師。三、具下列學歷及經歷者:(一)大專校院社會工作、心理、護理、職能治療、公共衛生或醫學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學士學位以上畢業。(二)實際參與精神醫療、社…
  9. 行政醫療法施行細則 第7條 …登記診療科別之醫師證明文件。四、醫療機構平面簡圖。五、配置之醫事人員及相關人員名冊。六、設施、設備之項目。七、其他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檢附之文件。前項醫療機構為醫院者,並應檢附主管機關許可設立文件;為醫療法人設立者,並應檢…
  10. 行政醫療法施行細則 第47條 醫療機構之醫事人員執業時,應配戴身分識別證明。
  11. 行政傳染病防治法 第4條 …口、碼頭及航空站。本法所稱醫事機構,指醫療法第十條第一項所定醫事人員依其專門職業法規規定申請核准開業之機構。本法所稱感染性生物材料,指具感染性之病原體或其衍生物,及經確認含有此等病原體或衍生物之物質。本法所稱傳染病檢體,…
  12. 行政傳染病防治法 第10條 政府機關、醫事機構、醫事人員及其他因業務知悉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之姓名、病歷及病史等有關資料者,不得洩漏。
  13. 行政傳染病防治法 第11條 對於傳染病病人、施予照顧之醫事人員、接受隔離治療者、居家檢疫者、集中檢疫者及其家屬之人格、合法權益,應予尊重及保障,不得予以歧視。非經前項之人同意,不得對其錄音、錄影或攝影。
  14. 行政傳染病防治法 第40條 醫師以外醫事人員執行業務,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或其屍體時,應即報告醫師或依前條第二項規定報告當地主管機關。醫事機構應指定專責人員負責督促所屬醫事人員,依前項或前條規定辦理。
  15. 行政傳染病防治法 第46條 …採檢:傳染病檢體,由醫師採檢為原則;接觸者檢體,由醫師或其他醫事人員採檢;環境等檢體,由醫事人員或經採檢相關訓練之人員採檢。採檢之實施,醫事機構負責人應負督導之責;病人及有關人員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二、檢驗與報告:第一…
  16. 行政傳染病防治法 第64條 …第三十九條規定。三、醫師以外人員違反第四十條第一項規定。四、醫事人員及其他因業務知悉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有關資料之人違反第十條規定。五、違反第三十四條第二項規定。
  17. 行政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 第11條 …二十四小時內完成電子簽章。五、電子簽章後,應進行存檔及備份。醫事人員因故無法於前項第四款時限內完成電子簽章時,應由醫療機構採用醫事機構憑證簽章代替;除有特殊情形外,醫事人員應於事後完成補簽。
  18. 行政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 第12條 電子簽章,除前條第二項規定外,應憑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人員憑證為之。但醫療機構訂有符合電子簽章法規定之其他簽章方式者,得依其方式為之。前條第二項醫事機構憑證與前項醫事人員憑證及其附卡、備用卡之核發、換發、補發,由中央主…
  19. 行政傳染病流行疫情監視及預警系統實施辦法 第4條 …病或疑似傳染病時,應依規定時限報告地方主管機關。三、醫師以外醫事人員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時,應依規定時限報告醫師或地方主管機關。四、依前三款報告地方主管機關者,應填寫法定及新興傳染病個案(含疑似病例)報告單或於中央主管…
  20. 行政精神疾病強制鑑定強制社區治療審查會作業辦法 第3條 …員,由中央主管機關遴聘之,聘期三年,期滿得續聘。審查會委員為醫事人員、社會工作師者,應有七年以上之相關工作經驗。
  21. 行政精神病人居家治療標準 第3條 本標準居家治療,包括醫事人員執行之醫療行為、社會工作人員執行之家族治療及其他專業服務。
  22. 行政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 第12條 感染者有提供其感染源或接觸者之義務;就醫時,應向醫事人員告知其已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但處於緊急情況或身處隱私未受保障之環境者,不在此限。主管機關得對感染者及其感染源或接觸者實施調查。但實施調查時不得侵害感染者之人格及隱…
  23. 行政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 第13條 醫事人員發現感染者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向地方主管機關通報;其通報程序與內容,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主管機關為防治需要,得要求醫事機構、醫師或法醫師限期提供感染者之相關檢驗結果及治療情形,醫事機構、醫師或法醫師不得拒絕、規避或…
  24. 行政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 第14條 主管機關、醫事機構、醫事人員及其他因業務知悉感染者之姓名及病歷等有關資料者,除依法律規定或基於防治需要者外,對於該項資料,不得洩漏。
  25. 行政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 第15條 …列之人,亦得主動前往主管機關指定之醫事機構,請求諮詢、檢查。醫事人員除因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外,應經當事人同意及諮詢程序,始得抽取當事人血液進行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檢查。
  26. 行政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 第15-1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因醫療之必要性或急迫性,醫事人員得採集檢體進行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檢測,無需受檢查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一、疑似感染來源,有致執行業務人員因執行業務而暴露血液或體液受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之虞。二、受檢…
  27. 行政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 第17條 醫事人員發現感染者之屍體,應於一週內向地方主管機關通報,地方主管機關接獲通報時,應立即指定醫療機構依防疫需要及家屬意見進行適當處理。
  28. 行政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 第23條 …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但第十二條第一項但書所定情形,不罰。醫事人員違反第十三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九萬元以上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鍰。違反第四條第一項或第三項、醫事機構違反第十二條第三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
  29. 行政執行第五類傳染病防治工作致傷病或死亡補助辦法 第2條 …作之人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感染第五類傳染病者,得不予補助。醫事人員或緊急醫療救護人員,執行第五類傳染病防治工作,發生醫療法第一百零六條第三項或第四項規定情事,致傷病、身心障礙或死亡者,準用本辦法規定予以補助。
  30. 行政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第2條 公、私立醫療(事)機構執行防治、醫療、照護之醫事人員及其他從事防治相關工作人員,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應予補助或發給津貼。公、私立醫療(事)機構與其他相關機關(構)、學校、法人、團體及其人員執行本條例防治工作著有績效者,各級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