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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 69 頁- 行政海商法 第128條 …船舶起錨或解纜之時,以迄目的港投錨或繫纜之時,為其期間;關於貨物,自貨物離岸之時,以迄目的港起岸之時,為其期間。
- 行政海商法 第132條 未確定裝運船舶之貨物保險,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於知其已裝載於船舶時,應將該船舶之名稱、裝船日期、所裝貨物及其價值,立即通知於保險人。不為通知者,保險人對未為通知所生之損害,不負賠償責任。
- 行政海商法 第135條 貨物之保險以裝載時、地之貨物價格、裝載費、稅捐、應付之運費及保險費,為保險價額。
- 行政海商法 第136條 貨物到達時應有之佣金、費用或其他利得之保險以保險時之實際金額,為保險價額。
- 行政海商法 第137條 運費之保險,僅得以運送人如未經交付貨物即不得收取之運費為之,並以被保險人應收取之運費及保險費為保險價額。前項保險,得包括船舶之租金及依運送契約可得之收益。
- 行政海商法 第138條 貨物損害之計算,依其在到達港於完好狀態下所應有之價值,與其受損狀態之價值比較定之。
- 行政海商法 第141條 受損害貨物之變賣,除由於不可抗力或船長依法處理者外,應得保險人之同意。並以變賣淨額與保險價額之差額為損害額。但因變賣後所減省之一切費用,應扣除之。
- 行政海商法 第144條 被保險貨物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時,得委付之:一、船舶因遭難,或其他事變不能航行已逾二個月而貨物尚未交付於受貨人、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時。二、裝運貨物之船舶,行蹤不明,已逾二個月時。三、貨物因應由保險人負保險責任之損害,其回復原…
- 行政海商法 第145條 運費之委付,得於船舶或貨物之委付時為之。
- 行政海商法 第151條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自接到貨物之日起,一個月內不將貨物所受損害通知保險人或其代理人時,視為無損害。
- 行政航業法 第3條 …運承攬運送業:指以自己之名義,為他人之計算,使船舶運送業運送貨物而受報酬為營業之事業。五、貨櫃集散站經營業:指提供貨櫃、櫃裝貨物集散之場地及設備,以貨櫃、櫃裝貨物集散而受報酬為營業之事業。六、航線:指以船舶經營客貨運送所…
- 行政航業法 第21條 船舶運送業因託運人之請求簽發裝船載貨證券,應於貨物裝船後為之,不得於載貨證券上虛列裝船日期。
- 行政航業法 第41條 …攬運送業除船舶運送業兼營者外,不得光船承租船舶,運送其所承攬貨物。
- 行政航業法 第44條 …散站經營業,應自許可籌設之日起六個月內,依規定置備足供貨櫃、貨物、車輛、機具存放及貨物起卸場所,辦理公司登記,檢附有關文書,申請航政機關核轉主管機關許可及核發許可證,並向海關登記後,始得營業。
- 行政航業法 第53條 …期改善及得在六個月以內期間禁止在中華民國各港口上下乘客、裝卸貨物或入出港:一、違反第四條規定,未經主管機關特許,在中華民國各港口間運送客貨。二、違反第二十八條規定,未依法設立分公司或未委託中華民國船務代理業代為處理船舶客…
- 行政航路標識條例 第7條 …艇。五、經其他船舶拖曳或載運進口之無動力船舶。六、未裝載進口貨物,申請進口專供解體之船舶。七、進港船舶事先聲明四十八小時內復行出港,除補充船用品外,並不起卸及裝載貨物,或上下旅客共計不滿二十人者。八、外國向本國訂購之船舶…
- 行政境外航運中心設置作業辦法 第2條 …中心,係指經指定得從事大陸地區輸往第三地或第三地輸往大陸地區貨物之運送或轉運及相關之加工、重整及倉儲作業之臺灣地區國際商港及其相關範圍。前項境外航運中心之貨物,得以保稅方式運送至自由貿易港區、加工出口區、科學工業園區、保…
- 行政境外航運中心設置作業辦法 第6條 外國船舶運送或轉運大陸地區輸往第三地或第三地輸往大陸地區之貨物,經當地航政機關核准者,得直接航行於經指定之境外航運中心與大陸地區港口間、境外航運中心間。
- 行政境外航運中心設置作業辦法 第8條 …載運臺灣地區以大陸地區為目的地或大陸地區以臺灣地區為目的地之貨物。
- 行政境外航運中心設置作業辦法 第10條 港區各相關機關對於在境外航運中心進行作業之貨物,應注意防止走私及危害治安之情事發生。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海運直航許可管理辦法 第11條 經營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航線船舶、旅客及貨物入出臺灣地區直航港口,依港口一般作業規定繳交費用。
- 行政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盈餘提撥及分配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貨物裝卸量:指當年度裝卸散雜貨及貨櫃貨計費噸之合計數。二、自由貿易港區貿易值:指當年度自由貿易港區事業運入及運出貨物價值之合計數。三、旅客人數:指當年度進、出國際及國內航線人數之合計數。
- 行政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盈餘提撥及分配辦法 第4條 …扣除前款後,餘額按下列指標及權重計算分配金額:(一)各該港口貨物裝卸量占全部港口貨物裝卸量之百分比,權重占百分之四十。(二)各該港口營業收入占全部港口營業收入之百分比,權重占百分之三十。(三)各該港口自由貿易港區貿易值占…
- 行政營利事業於自由貿易港區從事貨物採購輸入儲存或運送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貨物:指原料、物料、半製品、製成品或商品。二、所得:指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三、國際金屬期貨交易所:指在國外為合法登記,且經國外法令許可以經營國際金屬期貨交易為目的之組織。
- 行政營利事業於自由貿易港區從事貨物採購輸入儲存或運送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 第3條 …準備或輔助性質之活動,自行或委託自由港區事業於自由港區內從事貨物之採購、輸入、儲存或運送,於本條例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修正之第二十九條第一項施行後,依該規定申請並經自由港區管理機關審查核准者,自一百零八年度起…
- 行政營利事業於自由貿易港區從事貨物採購輸入儲存或運送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 第5條 …符合前條規定之營利事業自行或委託自由港區事業於自由港區內從事貨物之採購、輸入、儲存或運送活動,符合下列範圍者,其銷售貨物之所得,得適用第三條規定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一、採購:(一)指將中華民國境內採購之貨物儲存於自由港區…
- 行政營利事業於自由貿易港區從事貨物採購輸入儲存或運送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 第6條 …利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僅從事準備或輔助性質之活動於自由港區從事貨物採購、輸入、儲存或運送證明函,核准免徵期間最長為五年:一、營利事業登記證明文件。二、依中華民國境外法律設立或登記之營利事業,實際管理處所在中華民國境外之聲明…
- 行政營利事業於自由貿易港區從事貨物採購輸入儲存或運送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 第7條 …利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僅從事準備或輔助性質之活動於自由港區從事貨物採購、輸入、儲存或運送證明函影本。二、租稅獎勵表及相關證明文件。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及營利事業依第五條第一款第一目之2規定申請免徵營…
- 行政營利事業於自由貿易港區從事貨物採購輸入儲存或運送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 第10條 營利事業委託自由港區事業於自由港區內從事貨物採購、輸入、儲存或運送之業務,如受委託之自由港區事業或受託內容有變更,或因合約屆滿再行續約者,應依第六條規定重行申請。
- 行政航空客貨運價管理辦法 第2條 …一、客貨運價:指由民用航空運輸業就其以航空器提供旅客、行李、貨物之運輸所收取之客運票價、行李費率、貨運費率及各項附加費。二、使用限制:指民用航空運輸業就各種客運運價所訂關於適用期間、指定班次、停留天數、更改訂位、退票及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