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9 / 10 頁-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規則 第8條 本考試各類科組總成績,三等考試以筆試成績百分之九十,口試成績百分之十合併計算之。四等、五等考試以筆試成績計算之。各類科組筆試成績,三等考試以普通科目每科成績乘以百分之十,專業科目平均成績乘以賸餘百分比合併計算之。四等、五…
-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規則 第9條 …求擇優錄取,並得視考試成績與需求增額錄取,列入候用名冊。併採筆試與口試、筆試與體能測驗及口試之類科組,得依各類科組需用名額與增額錄取需求,酌增筆試錄取名額參加口試或體能測驗。完成各類科組考試方式者依考試總成績依序錄取。併…
-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考試規則 第4條 …一試錄取者,始得應第二試。本考試三等考試外交領事人員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併採口試與外語口試;四等考試外交行政人員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口試。
-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規則 第4條 本考試一等考試分三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著作或發明審查,第三試為口試。二等考試分二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口試。本考試三等考試以筆試方式行之。本考試四等考試監所管理員、法警類科分二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
-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本考試四等考試監所管理員、法警類科考試之應考人於筆試錄取通知送達十四日內,應繳交試務機關指定之醫療機構所出具之體格檢查表。體格檢查不合格或未依規定期限繳交體格檢查表者,不得參加第二試。前項體格檢查項目及標準,依附表十之規…
-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規則 第7條 本考試各等別考試總成績,一等考試以筆試成績百分之四十,著作或發明成績百分之三十五,口試成績百分之二十五合併計算之;二等考試以筆試成績百分之八十,口試成績百分之二十,合併計算之;三等、四等、五等考試以筆試成績計算之。各等別…
-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規則 第8條 …求擇優錄取,並得視考試成績與需求增額錄取,列入候用名冊。併採筆試與口試、筆試與體能測驗、筆試與著作發明審查及口試之等別,得依各類科需用名額與增額錄取需求,酌增筆試錄取名額。一等考試第二試著作或發明成績六十分以上者,均予錄…
-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海岸巡防人員考試規則 第5條 本考試三等考試及四等考試分三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體能測驗,第三試為口試;五等考試分二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體能測驗。本考試採二試或三試程序之科別組,各試均分別錄取。前一試錄取者,始得應下一試。第一項口試…
-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海岸巡防人員考試規則 第8條 …增額錄取,列入候用名冊。總成績之計算,三等、四等考試以第一試筆試成績占百分之八十,第三試口試成績占百分之二十合併計算之;五等考試以筆試成績計算之。前項筆試成績之計算,三等考試以普通科目每科成績乘以百分之十,專業科目平均成…
-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防部文職人員考試規則 第4條 本考試一等考試分三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著作或發明審查,第三試為口試。二等考試分二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口試。第一試未錄取者,不得應第二試;第二試未錄取者,不得應第三試。著作或發明審查,依著作發明審查規則…
-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防部文職人員考試規則 第6條 本考試成績計算,一等考試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百分之四十,著作或發明成績占百分之三十五,口試成績占百分之二十五;二等考試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百分之八十,口試成績占百分之二十,合併計算為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之計算,一等考試應試科目一…
-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本考試以筆試方式行之。但三等考試外事警察人員類別,得採筆試與外語口試方式。本考試各等別之類別及應試科目,依附表二之規定辦理。
-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規則 第7條 本考試應考人於筆試錄取通知送達之日起十四日內,應向試務機關指定之醫療機構辦理體格檢查並繳送體格檢查表,體格檢查不合格或未於規定時間內繳送體格檢查表者,不予分配訓練。受訓人員報到後,必要時得經內政部或海洋委員會指定之公立醫…
- 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考試規則 第3條 本考試分三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著作或發明審查,第三試為口試。第一試未錄取者,不得應第二試;第二試未錄取者,不得應第三試。第一試及第二試錄取資格均不予保留。
- 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考試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本考試第一試筆試應試科目,依附表二之規定辦理。前項應試科目之試題題型,均採申論式試題。
- 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考試規則 第8條 本考試第一試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百分之四十,第二試著作或發明成績占百分之三十五,第三試口試成績占百分之二十五,合併計算為考試總成績。第一試筆試成績之計算,各類科應試科目一與策略規劃與問題解決二科目各占筆試成績百分之五十。第二…
- 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 第3條 本考試以筆試方式行之。但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生藥中藥基原鑑定、技藝等二類科,普通考試新聞廣播類科,得採筆試與實地測驗方式;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客家事務行政、僑務行政、公職社會工作師、國際文教行政、公職獸醫師、公職土木工程技師、公…
- 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 第7條 本考試單採筆試之類科,總成績之計算,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以普通科目成績加專業科目平均成績合併計算之;普通科目法學知識與英文占百分之十四,國文占百分之八,專業科目平均成績占百分之七十八。普通考試以各科目平均成績計算之。併採筆試…
- 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 第8條 …用名額決定正額錄取人員,並得視考試成績增列增額錄取人員。併採筆試與口試之類科,第一試錄取人數按各類科需用名額酌增錄取名額進入第二試。第二試按各類科需用名額決定正額錄取人員,並得視考試成績增列增額錄取人員。本考試錄取標準,…
- 考試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規則 第8條 …年終考績。第一項考試成績依下列規定計算:一、簡任升官等考試,筆試成績占百分之八十五,口試成績占百分之十五,合併計算為考試成績。其筆試成績,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二、薦任升官等考試筆試成績,以普通科目成績加專業科目成績合…
- 考試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規則 第10條 …數遇小數點時,採整數予以進位錄取。本考試總成績未達五十分,或筆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均不予錄取。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規費收費標準 第2條 本標準之考試規費項目如下:一、考試報名費:(一)筆試。(二)口試。(三)體能測驗。(四)實地測驗。二、減免應試科目、考試方式、分階段及分試審議費。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大地工程技師考試分階段考試規則 第9條 本考試均採筆試方式行之。第一階段考試應試科目如下:一、材料力學。二、工程材料與土壤力學。三、鋼筋混凝土。四、平面測量與營建管理。第二階段考試應試科目如下:一、土壤力學及土壤動力(含地震工程)。二、基礎工程與設計。三、工程…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大地工程技師考試分階段考試規則 第13條 …科目免試資格者,其應試科目為基礎工程與設計;其考試方式,得以筆試、口試、知能有關學歷經歷之審查或其他相互對等之適當方式行之。前項考試之試題以中文為之者,應同時提供英文版題目。應考人得以中文或英文作答。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引水人考試規則 第5條 本考試採筆試、口試及體能測驗方式行之。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引水人考試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8條 本考試各類科筆試應試科目及試題題型依附表二之規定辦理。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引水人考試規則 第13條 本考試及格方式,以總成績滿六十分及格。其總成績之計算,以筆試成績占百分之九十,口試成績占百分之十。前項筆試成績,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本考試筆試應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或當地水道港灣詳情、引港學、船舶操縱成績未滿六十分…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牙體技術師考試規則 第3條 本考試採筆試及實地測驗方式行之。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牙體技術師考試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本考試筆試應試科目:一、牙體技術學(一)(包括口腔解剖生理學、牙體形態學及牙科材料學科目)。二、牙體技術學(二)(包括固定義齒技術學科目)。三、牙體技術學(三)(包括全口活動義齒技術學、活動局部義齒技術學科目)。四、牙體…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牙體技術師考試規則 第9條 …,以應試科目總成績滿六十分及格。前項應試科目總成績之計算,以筆試及實地測驗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本考試應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或實地測驗平均成績未滿六十分者,不予及格。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