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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 10 頁- 行政漁業法 第17條 …源,參考礦產探採、航行、水利、環境保護及其他公共利益,對公共水域之漁業權漁業作整體規劃,並擬訂計畫,每年定期公告,接受申請。前項計畫,得視實際需要予以調整,並公告之。
- 行政漁業法 第41-1條 專營或兼營娛樂漁業漁船之檢查、丈量、核定乘客定額、適航水域及應遵守事項,應依航政機關有關客船或載客小船規定辦理。娛樂漁業漁船搭載乘客不得超過依前項核定之乘客定額,並不得在依前項核定適航水域以外之水域搭載乘客。
- 行政漁業法 第45條 …之管理,應由管轄該保育區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負責。但該水域跨越二縣(市)、二省(市)以上,或管轄不明時,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機關管理之。
- 行政漁業法 第64條 …條之一規定檢查、丈量、搭載乘客超過核定之乘客定額或在核定適航水域以外之水域搭載乘客。
- 行政水污染防治法 第10條 …,必要時,應增加頻率。水質監測採樣之地點、項目及頻率,應考量水域環境地理特性、水體水質特性及現況,並由各級主管機關依歷年水質監測結果及水污染整治需要定期檢討。第一項監測站之設置及監測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各級主管機關…
- 行政地面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 第4條 …。三、丙類:適用於三級公共用水、二級水產用水、一級工業用水、水域遊憩、丁類及戊類。四、丁類:適用於灌溉用水、二級工業用水及環境保育。五、戊類:適用環境保育。
- 行政軍事秘密及緊急性國防工程環境影響評估作業辦法 第3條 …軍事基地、要塞、軍用機場、兵工廠、軍械庫、彈藥庫、油庫、軍港水域與其附屬設施、防空、海防、邊防、雷達通訊監視、軍事實驗、觀測氣象及其他禁行地區之有關設施或工程。
- 行政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 第17條 …川、海洋、湖泊、水庫或灌溉、灌排系統者,應評估對該水體水質、水域生態之影響,並納入環境保護對策。前項排放廢(污)水之承受水體,自放流口以下至出海口前之整體流域範圍內有取用地面水之自來水取水口者,應依開發行為類型、廢(污)…
- 行政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 第35條 …擾程度等,並針對上述影響提出可行之保護或復育計畫。開發行為在水域中施工者,應說明該水體之水生物、底質與水質現況,並分析可能之影響,提出減輕對策與維護管理或保育措施。開發行為位於已開發地區或其開發行為基地經勘查認為植物生態…
- 行政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 第43條 …明其整體之負面影響,並納入環境保護對策。在海域抽沙或浚挖航道水域者,應詳細調查水域地形及地質探查,評估對海底、水域水質、生物、漁業及水下文化資產之影響範圍與其程度,並納入環境保護對策。
- 行政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 第46條 …游水道變遷、水量變化(含基流量)、地下水互補、水體涵容能力與水域生態之影響,亦應納入評估。對淹沒區內之陸域或水域、造成保育類野生動物或珍貴稀有植物之不利影響,應納入移植復育計畫等相關環境保護對策。水力發電廠、越域引水工程…
- 行政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 第53條 …運廢液或廢棄物處理、空氣污染防制、水污染防治、噪音防制、陸域水域生態保育及其他有關對策;並對儲存或處理場所封閉或停止使用後,可能引起之二次污染問題,納入環境保護對策,包括拆除建築物或其他設備產生廢棄物及廢(污)水處理、自…
- 行政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4條 …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但陸域(含淡水水域)之自然地景及自然紀念物中央主管機關為農業部;海域之自然地景及自然紀念物中央主管機關為海洋委員會(以下簡稱海委會)。前條所定各類別文化資產得經審查後以系統性…
- 行政水域開發利用前水下文化資產調查及處理辦法 第3條 依本法第九條所定政府機關(構)與公營事業機構涉及水域之開發、利用計畫,包括直接或間接影響海床及其底土、陸域內水域水底及其底土環境之下列計畫:一、涉及重大政策或跨機關性質應函報行政院核定之計畫。二、公營事業機構依法須經目的…
- 行政水域開發利用前水下文化資產調查及處理辦法 第4條 …文化資產調查前,應先行向主管機關查詢開發、利用行為或計畫所涉水域之水下文化資產相關資訊。
- 行政水域開發利用前水下文化資產調查及處理辦法 第5條 …(構)或公營事業機構得自行或委由專業機關(構)或法人進行所涉水域之水下文化資產調查。前項所定調查專業機關(構)或法人,應聘有下列各款人員:一、水下文化資產判釋人員:曾從事水下文化資產調查、研究、發掘或其他相關工作,累計達…
- 行政以水下文化資產為標的之活動管理辦法 第14條 …下文資標的活動時,主管機關得通知其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排除他種水域利用活動。
- 行政以水下文化資產為標的之活動管理辦法 第19條 …合格、有效且適當之儀器設備、補給作業及臨時庫房。三、劃定作業水域範圍。四、劃定水下作業人員之責任分工及個別作業範圍。
- 行政涉及海床或底土活動通知及管理辦法 第4條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前條之通知前,得向主管機關查詢相關活動所涉水域之水下文化資產相關資訊。
- 行政科學園區公共空間維護管理辦法 第3條 …地:指穩定保持植物生長,可供生態、景觀防災、公眾遊憩之土地或水域。三、標準廠房區通道:指標準廠房建築基地內之環廠道路、走廊、法定空地、停車裝卸貨物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四、其他經維護管理機關公告供公眾使用之場所。
- 行政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9條 …估之開發行為,或政府機關(構)與公營事業機構於策定或核定涉及水域之開發、利用計畫前,應先行調查所涉水域有無水下文化資產或疑似水下文化資產,如有發現,應即通報主管機關處理。前項開發、利用之範圍與認定、調查與處理方式及程序,…
- 行政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13條 …。主管機關接獲第一項通報後,得採取下列措施:一、限制或暫停該水域特定範圍內影響該疑似水下文化資產全部或一部之活動。二、進行必要之調查、研究及其他相關水下工作。三、於發現地所涉水域內劃設暫時保護區。前項第三款暫時保護區,準…
- 行政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19條 於外國內水、群島水域、領海、鄰接區、專屬經濟海域或大陸礁層上發現之水下文化資產,與中華民國確有文化、歷史或考古等方面之關聯時,中華民國保有文化、歷史或考古等方面起源國之優先權利,主管機關並得向相關國家或國際組織表示願意參…
- 行政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28條 …其應以保護區方式保護特定水下文化資產者,應會商有關機關,於該水域範圍內,劃設水下文化資產保護區,並辦理公告,現地保存之。前項保護區劃設前,主管機關應邀集與該保護區所在水域有利害關係之人民或團體,召開公聽會或說明會。前二項…
- 行政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 第2條 …所稱水下,指包括海域之水體、海床及其底土,以及陸域內自然形成水域、人工湖庫及運河下之水體、水底及其底土。本法第三條第一款第一目及第二目所稱考古脈絡及自然脈絡,指遺物、遺跡所存在之位置與環境及彼此間於時間及空間上之關係。本…
- 行政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 第6條 …間接,有影響或損及海床或底土之活動。前項規定,於陸域自然形成水域、人工湖庫及運河下之水體、水底及其底土之活動,適用之。
- 行政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6-1條 …、發現疑似水下文化資產之原因及過程。三、疑似水下文化資產所處水域之地理位置。四、疑似水下文化資產概況描述。
- 行政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 第7條 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所稱中華民國內水,指領海基線向陸一側之水域。
- 行政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 第9條 本法第十九條所稱群島水域,指群島國所劃定群島基線向陸一側之水域。本法第十九條所定確有文化、歷史或考古等方面之關聯,不受西元一九一二年中華民國建國之時間限制,主管機關得依國際慣例或互惠原則,與相關國家或國際組織進行合作。
- 行政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第二十條第二項所稱之合理措施,指依該水下文化資產之材質、發見水域、出水時間久暫、出水現狀等情形,進行適合之保存、保護及管理作為;必要時,得公開展示或陳列。主管機關採取前項合理措施,應依本法第六條規定建立完整個案資料。經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