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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 21 頁- 行政瀕臨絕種動植物及其產製品輸出入管理辦法 第4條 進口人輸入瀕臨絕種動植物及其產製品,應檢附出口國核發之瀕臨絕種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以下簡稱華盛頓公約)許可證或其他證明書辦理輸入。但主管機關另有公告者,從其規定。
- 行政瀕臨絕種動植物及其產製品輸出入管理辦法 第5條 進口人輸入瀕臨絕種動植物及其產製品,應將輸入貨品之學名、俗名與出口國核發之華盛頓公約許可證或其他證明書證號及相關內容於進口報單或其他相關文件逐項申報。
- 行政瀕臨絕種動植物及其產製品輸出入管理辦法 第6條 進口人輸入瀕臨絕種動植物及其產製品,應依出口國核發之華盛頓公約許可證或其他證明書內容辦理輸入。進口人檢附出口國核發之華盛頓公約許可證或其他證明書,如許可證或證明書上有記載實際出口數量及簽章欄位,應有出口國記載之數量及簽署…
- 行政瀕臨絕種動植物及其產製品輸出入管理辦法 第7條 出口國核發附表一瀕臨絕種動植物及其產製品之華盛頓公約許可證前,如要求進口人應先取得華盛頓公約進口許可證者,進口人應檢附下列文件向貿易署申辦:一、華盛頓公約進口許可證申請書。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同意文件。三、其他…
- 行政瀕臨絕種動植物及其產製品輸出入管理辦法 第10條 出口人輸出附表一及附表二瀕臨絕種植物及其產製品,應先向貿易署申請華盛頓公約出口許可證。出口人申請前項華盛頓公約出口許可證,應檢附下列文件申辦:一、華盛頓公約出口許可證申請書。二、其他依規定應檢附之文件。出口人申請輸出附表…
- 行政瀕臨絕種動植物及其產製品輸出入管理辦法 第11條 出口人再輸出附表一及附表二瀕臨絕種植物及其產製品,應先向貿易署申請華盛頓公約再出口許可證。出口人申請前項華盛頓公約再出口許可證,應檢附下列文件申辦:一、華盛頓公約再出口許可證申請書。二、進口地海關核發之進口報單證明聯或其…
- 行政瀕臨絕種動植物及其產製品輸出入管理辦法 第12條 出口人輸出附表三瀕臨絕種動植物及其產製品,應先向貿易署申請華盛頓公約其他證明書。出口人申請前項華盛頓公約其他證明書,應檢附下列文件申辦:一、華盛頓公約其他證明書申請書。二、其他依規定應檢附之文件。出口人申請輸出附表三瀕臨…
- 行政瀕臨絕種動植物及其產製品輸出入管理辦法 第13條 出口人再輸出附表三瀕臨絕種動植物及其產製品,應先向貿易署申請華盛頓公約其他證明書。出口人申請前項華盛頓公約其他證明書,應檢附下列文件申辦:一、華盛頓公約其他證明書申請書。二、進口地海關核發之進口報單證明聯或其他相關文件。…
- 行政瀕臨絕種動植物及其產製品輸出入管理辦法 第14條 出口人輸出瀕臨絕種動植物及其產製品,應依貿易署核發之華盛頓公約許可證或其他證明書內容辦理輸出。出口地海關應於前項許可證上記載實際出口數量並簽章及加蓋出口地海關單位章戳。出口人應將前項經出口地海關記載實際出口數量並簽章及加…
- 行政瀕臨絕種動植物及其產製品輸出入管理辦法 第15條 出口人輸出瀕臨絕種動植物及其產製品,應將出口貨品之學名、俗名及貿易署核發之許可證或其他證明書證號、項次及有關內容,於出口報單或其他相關文件逐項申報。出口人非以出口報單申報出口,出口地海關應將查核後之許可證或證明書影本函送…
- 行政瀕臨絕種動植物及其產製品輸出入管理辦法 第24條 主管機關得公告其他有關瀕臨絕種動植物或其產製品輸出入規定事項。
- 行政瀕臨絕種動植物及其產製品輸出入管理辦法 第25條 出進口人輸出入瀕臨絕種動植物及其產製品,應將有關輸出入交易之文件或資料自輸出入貨品於海關放行之翌日起保存五年。
- 行政商業會計處理準則 第18條 …資產,包括土地、建築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辦公設備及生產性植物等會計項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應按照取得或建造時之原始成本及後續成本認列。原始成本包括購買價格、使資產達到預期運作方式之必要狀態及地點之任何直接可歸屬成本及…
- 行政商業會計處理準則 第20條 生物資產,指與農業活動有關且具生命之動物或植物。但生產性植物應分類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生物資產應依流動性區分為流動與非流動,並以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衡量。但取得公允價值需耗費過當之成本或努力者,得以其成本減累計折舊及累計…
- 行政河川管理辦法 第32條 …符合規定或經審認有影響河防安全之虞時,駁回其申請案。申請種植植物展期案件,管理機關得依據管理資料及申請書件,免會同申請人逕予勘查。位於河川公地之使用申請案經審查及勘查認為符合規定者,應於申請人繳清使用費及保證金後,始發給…
- 行政河川管理辦法 第33條 …河川區域之許可使用期間不得超過五年;期滿欲繼續使用者,除種植植物、圍築魚塭、插、吊蚵使用者依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辦理外,應於期限屆滿前三個月起三十日內以新案申請許可,逾期未申請者,其許可於期限屆滿時失其效力。許可期限屆滿…
- 行政河川管理辦法 第34條 申請種植植物、圍築魚塭及插、吊蚵使用者,應檢附下列書件:一、申請書,並應載明下列事項:(一)姓名及住址。申請圍築魚塭及插、吊蚵者,如係其他設有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團體、商號,應載明名稱、營業所在地址以及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姓名、…
- 行政河川管理辦法 第36條 下列人員不得申請使用河川區域種植植物、圍築魚塭及插、吊蚵:一、法人。但圍築魚塭及插、吊蚵者,不在此限。二、住所與申請種植地點非在同一或毗鄰鄉(鎮、市、區)者。但其居住地距離申請地點在十公里以內者,不在此限。三、戶籍為寄居…
- 行政河川管理辦法 第37條 …營造、生態保育工作,經管理機關公告禁止種植之區域。草本、蔓藤植物之植株及灌木之成木高度低於五十公分且未設置支持之棚架者,不受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之限制。
- 行政輸出入貨品電子簽證管理辦法 第3條 …出入許可證。二、輸出入光碟製造機具申報備查書。三、瀕臨絕種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許可證。四、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許可證。五、戰略性高科技貨品國際進口證明書。六、戰略性高科技貨品進口保證書。七、聯合國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列管化學物…
- 行政海堤管理辦法 第29條 申請養殖或種植植物者,其面積不得超過五公頃,並以其住所距申請地點十公里以內,自行使用者為限。
- 行政海堤管理辦法 第30條 許可使用期間不得超過三年。但養殖或種植植物於期滿欲繼續使用者,得於期滿二個月前之一個月內申請延長使用,每次延長不得超過三年;逾期未申請者,其許可於期限屆滿時失其效力。養殖或種植植物許可期限屆滿而未申請展期或未經申請許可使…
- 行政海堤管理辦法 第32條 使用公有土地種植植物,如受有不可抗拒之災歉,得申請管理機關勘查後,視實際情形減少或免除其受災期間使用費。前項使用費減免之申請,應於災歉發生後十五日內為之,逾期不予受理。
- 行政水利法 第54-1條 …主管機關辦理之濬渫,不在此限。五、飼養牲畜、養殖水產物或種植植物。六、排放不符水污染防制主管機關放流水標準之污水。七、違反水庫主管或管理機關公告許可之遊憩範圍、活動項目或行為。於水庫蓄水範圍內施設建造物,應申請主管機關許…
- 行政水利法 第63-5條 …三、棄置廢土或廢棄物。四、採取或堆置土石。五、飼養牲畜或採伐植物。六、其他妨礙堤防排水或安全之行為。海堤區域內養殖、種植植物或設置改建、修復或拆除建造物或其他設施,非經許可不得為之。
- 行政水利法 第78-1條 …造物。二、排注廢污水或引取用水。三、採取或堆置土石。四、種植植物。五、挖掘、埋填或變更河川區域內原有形態之使用行為。六、圍築魚塭、插、吊蚵或飼養牲畜。七、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與河川管理有關之使用行為。
- 行政水利法 第78-3條 …復或拆除建造物。二、排注廢污水。三、採取或堆置土石。四、種植植物。五、挖掘、埋填或變更排水設施範圍內原有形態之使用行為。
- 行政水利法 第79條 水道沿岸之種植物或建造物,主管機關認為有礙水流者,得報經上級主管機關核准,限令當事人修改、遷移或拆毀之。但應酌予補償。前項水道沿岸,係指未建堤防之水道,在尋常洪水位到達地區外緣毗連之土地。
- 行政水利法 第92-5條 …建造物。二、違反第六十三條之五第二項規定,未經許可養殖、種植植物或設置改建、修復或拆除建造物或其他設施。
- 行政水利法 第93-2條 …十八條之一第六款、第七十八條之三第一項第五款規定,種植或採伐植物、飼養牲畜、養殖水產物、圍築魚塭、插、吊蚵或其他養殖行為。四、違反第七十八條第七款規定,有其他妨礙河川防護之行為。五、違反第七十八條之一第四款、第七十八條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