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建」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9 / 11 頁- 行政水利法 第63-5條 …其他妨礙堤防排水或安全之行為。海堤區域內養殖、種植植物或設置改建、修復或拆除建造物或其他設施,非經許可不得為之。
- 行政水利法 第78-1條 河川區域內之下列行為應經許可:一、施設、改建、修復或拆除建造物。二、排注廢污水或引取用水。三、採取或堆置土石。四、種植植物。五、挖掘、埋填或變更河川區域內原有形態之使用行為。六、圍築魚塭、插、吊蚵或飼養牲畜。七、其他經主…
- 行政水利法 第78-3條 …行為。排水設施範圍內之下列行為,非經許可不得為之:一、施設、改建、修復或拆除建造物。二、排注廢污水。三、採取或堆置土石。四、種植植物。五、挖掘、埋填或變更排水設施範圍內原有形態之使用行為。
- 行政水利法 第83-13條 新建或改建建築物應設透水、保水或滯洪設施,其適用範圍及容量標準,應參考建築法規,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定之。
- 行政水利法 第92-3條 …二款、第七十八條之三第二項第一款、第二款規定,未經許可施設、改建、修復或拆除建造物、排注廢污水或引取用水。
- 行政水利法 第92-5條 …、違反第六十三條之五第二項規定,未經許可養殖、種植植物或設置改建、修復或拆除建造物或其他設施。
- 行政基隆河洪氾區土地使用管制辦法 第7條 …或其他養殖行為。除前項規定之禁止事項外,於一級管制區內施設、改建、修復、拆除建造物、種植植物或其他變更原有地形之行為,應依水利法第七十八條之一規定向水利署第十河川分署(以下簡稱河川分署)申請許可。
- 行政基隆河洪氾區土地使用管制辦法 第9條 …、工作或住宅用者;所稱建造,指建築法第九條規定之新建、增建、改建或修建等行為。
- 行政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及輸電線路災害災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5條 …築物,經各級主管建築機關認定係因災害損壞,必須拆除原地重建、改建、修建,或於其他可建築土地重建者,其申請建築執照時,得依下列規定簡化程序:一、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審查依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規定項目審查及簽證項目抽查作業要點辦…
- 行政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及輸電線路災害災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6條 …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認定係因災害損壞,必須原地拆除重建、改建或修建者,得於災害發生日起三年內檢附原領使用執照、土地權利證明文件及其他相關文件向當地主管建築機關申請核准,依不超過原有使用執照許可之層棟戶數、各層面積、各…
- 行政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及輸電線路災害災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8條 受災地區建築物因災害損壞,必須拆除重建、改建或修建之認定,得由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視實際需要規定之。
- 行政申請經營石油業務規費收費標準 第3條 …油煉製業取得經營許可執照後,申請蒸餾、精煉或摻配設備之擴建或改建並換發經營許可執照者,每件應繳納審查費十萬元及證照費二千元。
- 行政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第12條 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或公營事業於新建、增建、改建公共工程或公有建築物時,其工程條件符合再生能源設置條件者,應裝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前項所稱工程條件符合再生能源設置條件者,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電…
- 行政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第12-1條 建築物之新建、增建或改建達一定規模者,除有受光條件不足或其他可免除情形外,起造人應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以上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前項建築物範圍、一定規模、一定裝置容量與其計算方式、受光條件、可免除情形及其他相關事項之標準,由中…
- 行政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處務規程 第10條 工務組掌理事項如下:一、國道新(拓)建、改建工程與委辦監造年度計畫、預算之擬定、招標、進度控管、水土保持查核、考工督導、契約變更、驗收及竣工移交接管。二、工程與委辦監造契約範本、一般條款與施工技術規範之訂修及研擬;工程標…
- 行政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北電力段辦事細則 第5條 …備因素之處理、協調事項。五、設備汰舊換新及施工事項。六、新建改建工程之執行事項。七、新建工程之監工、進度控制事項。八、設備組件之研討與改進事項。九、其它交辦事項。
- 行政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南電力段辦事細則 第5條 …備因素之處理、協調事項。五、設備汰舊換新及施工事項。六、新建改建工程之執行事項。七、新建工程之監工、進度控制事項。八、設備組件之研討與改進事項。九、其它交辦事項。
- 行政交通部鐵道局各工程處辦事細則 第9條 運務及安全衛生科掌理事項如下:一、場站及行車旅運設施新建或改建協調。二、施工期間鐵路行車及公路交通維持之協調。三、軌道切換計畫之研擬及執行。四、鐵道系統營運前各階段檢查作業及營運監督管理。五、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及教育訓練。…
- 行政交通部所屬事業機構人員購置住宅輔助辦法 第6條 …新社區發展計畫作有效之開發利用,或利用各事業機構原有眷舍基地改建。但以興建公寓式樓房為原則。
- 行政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新竹電力段辦事細則 第5條 …備因素之處理、協調事項。五、設備汰舊換新及施工事項。六、新建改建工程之執行事項。七、新建工程之監工、進度控制事項。八、設備組件之研討與改善事項。九、其它交辦事項。
- 行政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嘉義電力段辦事細則 第5條 …備因素之處理、協調事項。五、設備汰舊換新及施工事項。六、新建改建工程之執行事項。七、新建工程之監工、進度控制事項。八、設備組件之研討與改進事項。九、其它交辦事項。
- 行政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彰化電力段辦事細則 第5條 …備因素之處理、協調事項。五、設備汰舊換新及施工事項。六、新建改建工程之執行事項。七、新建工程之監工、進度控制事項。八、設備組件之研討與改進事項。九、其它交辦事項。
- 行政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毗鄰地區禁限建辦法 第8條 …築物、廣告物及其他障礙物除得為從來之使用或修繕外,不得增建或改建。
- 行政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 第7條 現有鐵路平交道除有前條各款情事者外,應視其重要性改建立體交叉,其優先次序如左:一、電化鐵路區間,其相關道路系統間可建立體交叉者。二、道路快車道在四車道以上或其道路寬度在二十四公尺以上者。三、鐵路平交道處道路平均每日換算小…
- 行政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 第17條 …一、土地移轉、分割、設定負擔。二、建築改良物之新建、增建、或改建,及採取土石或變更地形。前項禁止期間,不得逾二年。
- 行政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施行細則 第16條 …負擔。但市區道路、公路、鐵路、其他交通系統或公共設施係新建、改建者,其因共架、共構興建所需之費用,得由雙方協商依其單獨興建所需費用之比例分擔之。
- 行政鐵路法 第61-2條 …限。第一項第六款所定其他工程行為,包括在地面上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拆除構造物或其所屬設施、設置或更換跨越鐵路架空線路等足以妨礙鐵路興建或行車安全之工程行為。禁建範圍公告後,於範圍內原有或施工中之建築物、工程設施、廣…
- 行政公路兩側公私有建築物與廣告物禁建限建辦法 第8條 …物,得為從來之使用,其在禁建範圍內者,除准修繕外,不得增建或改建,其在限建範圍內者,應予必要之改善措施。本辦法禁建限建範圍公告前原經核准之樹立廣告,得依其原有效期限設置,期滿應自行拆除。前二項建築物與廣告物,對行車安全及…
- 行政鐵路兩側禁建限建辦法 第6條 …興建或行車安全者,得按現狀使用;除得修繕或拆除外,不得增建或改建。其修繕或拆除方式應由當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或該工程設施主管機關會同交通部審核之。無該主管機關者,由交通部為之。前項合法建築物、工程設施或廣告物經交通部認…
- 行政公路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18條 …成後申請核准公路經營者,如其工程標準不合一般公路規定時,非經改建並由該管公路主管機關查驗合格後,不得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