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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 第22條 建教合作機構應依建教生訓練契約,給付建教生生活津貼,並提供其生活津貼明細表。前項生活津貼,屬建教生參與職業訓練而給與之補助費,非屬薪資或勞務所得,免納綜合所得稅;其金額,不得低於勞動基準法所定基本工資,並應以法定通用貨幣…
  2.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 第23條 建教合作機構與建教生簽訂建教生訓練契約前,應繳納一定金額之保證金予學校,由學校專戶存儲,於建教生向建教合作機構請求生活津貼或第二十四條第九項所定賠償金未獲給付時,由該保證金支付之。學校應於建教生訓練契約終止後,將賸餘之保…
  3.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 第24條 …息。女性建教生因生理日致受訓有困難者,每月得申請生理假一日,建教合作機構不得剋扣其生活津貼,學校不得列入其學業成績評量之事項。因建教合作機構經營型態、工作特性、季節、地域或行業類別需要,並符合下列各款條件者,建教合作機構…
  4.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 第25條 建教生從事訓練活動時發生災害而致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時,建教合作機構應準用勞動基準法第七章職業災害補償規定予以補償。前項補償金額所採計算基準,不得低於勞動基準法所定基本工資之數額。第一項建教生未加入勞工保險者,準用職業…
  5.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 第26條 建教合作機構於建教生受訓期間,不得因其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年齡、婚姻、容貌、五官或身心障礙之因素,給予不利之差別待遇。建教合作機構應與學校會商提供身心障礙建教生個別化協助措施。建教合作機構不…
  6.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 第27條 建教合作機構於建教生受訓期間,不得因其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並應防治性騷擾行為之發生;於知悉有性騷擾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建教生於建教合作機構受訓期間遭性別歧視、性傾向歧視或性騷擾時,其申訴之提出、…
  7.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 第28條 建教生訓練契約期間屆滿或因其他事由而終止時,建教合作機構應依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發給書面之訓練證明。前項訓練證明,應包括建教生之訓練職類、訓練期間及訓練時數。建教生取得訓練證明且表現優良者,建教合作機構得優先僱用。
  8.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 第29條 各級主管機關應會同地方勞工主管機關對學校及建教合作機構辦理建教合作進行考核;其考核之項目、方式、基準、獎懲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除前項考核外,勞工主管機關得辦理建教合作機構勞動檢查。
  9.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 第30條 各級主管機關依前條規定考核時,發現建教合作機構有違反建築、消防、勞工安全衛生、營業衛生或其他事項者,應通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相關法規規定處理。建教合作機構依第二十八條第三項規定優先僱用表現優良之建教生者,主管機關得列入其…
  10.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 第31條 …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其情節重大者,得為減少下學年度建教合作之招收人數、停止部分建教合作班級之招生或停辦建教合作二年之處分。
  11.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 第32條 建教合作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經處罰二次仍未改善者,三年內不得參與建教合作,並公布其名稱及負責人姓名:一、違反第十四條規定,超收建教生或不符合每期最低輪調人數。二、有第…
  12.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 第33條 學校與建教合作機構違反第十五條規定,約定支付任何名義之報酬或回饋予對方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學校與建教合作機構之代表人、管理人或其他有代表權人,因執行職務致學校與建教合作機構依前項規定受…
  13.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 第34條 …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其情節重大者,得為減少下學年度建教合作之招收人數、停止部分建教合作班級之招生或停辦建教合作一年至二年之處分:一、未依第十條第二項規定採計職業技能訓練學分之學分數。二、未依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
  14.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 第35條 建教合作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經處罰二次仍未改善者,三年內不得參與建教合作,並公布其名稱及負責人姓名:一、未依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將建教生訓練契約報主管機關備查。二、未依第…
  15.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 第36條 建教合作機構違反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16.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 第37條 本法施行後,勞動基準法第八章有關建教合作班之學生準用技術生之相關規定,於建教生不再適用。
  17.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 第38條 本法施行前已核准之建教合作案,除適用第二十三條規定外,依原規定辦理。
  18. 行政教育部主管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之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 第6條 …善,及最少限制學習環境之提供。五、實習處:校內、外實習安排、建教合作、就業資訊與諮詢提供及就業輔導;未設實習處者,由學校指定單位為之。六、圖書館:提供相關圖書及視聽資料服務;未設圖書館者,由學校指定單位為之。前三項辦理情…
  19. 行政高級中等教育法 第5條 …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提供專業及實習學科為主課程,包括實用技能及建教合作,強化學生專門技術及職業能力之學校。三、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提供包括基本學科、專業及實習學科課程,以輔導學生選修適性課程之學校。四、單科型高級中等學校:…
  20. 行政高級中等教育法 第10條 …等學校為配合產業發展,提供學生職場實作學習及產學合作,得辦理建教合作;其相關事項,另以法律定之。高級中等學校為提供終身學習之需求,得結合公、私立機構及社會團體,以非營利方式辦理推廣教育;其辦法,由各該主管機關定之。
  21. 行政高級中等教育法 第18條 …生事務、總務、實習、資訊、研究發展、繼續進修教育、特殊教育、建教合作、技術交流等事務,得視學校規模及業務需要設處(室)一級單位,並得分組(科、學程)為二級單位辦事。
  22. 行政高級中等教育法 第30條 高級中等學校每班置導師一人,由校長就專任教師聘兼之。但建教合作班得依需要增置導師員額。
  23.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審議小組與專家小組組成及運作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九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24.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審議小組與專家小組組成及運作辦法 第2條 主管機關應依本法第九條第一項規定,組成建教合作審議小組(以下簡稱審議小組),辦理學校依本法第八條第一項所定申請建教合作案之審議。
  25.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審議小組與專家小組組成及運作辦法 第6條 建教合作申請案之審議程序如下:一、就學校依本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申請辦理建教合作所檢具之文件、資料,進行書面審查;文件、資料不全者,應通知學校限期補正。二、指定日期由召集人召開審議小組會議,就申請案件進行初審。三、初審結果…
  26.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審議小組與專家小組組成及運作辦法 第7條 前條第三款專家小組,由主管機關就初審通過之建教合作機構,聘(派)相關領域學者專家、團體及機關代表為委員組成之。審議小組委員得聘(派)為專家小組委員。
  27.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審議小組與專家小組組成及運作辦法 第8條 …生職業技能訓練計畫之規定。六、配合學校訪視及督導之執行情形:建教合作機構應依學校訪視及督導要求改進之事項進行改善,並檢附相關紀錄。七、其他:對建教合作應有正確之理念及認知,並訂定優秀建教生畢業後,留原機構任職之措施,與學…
  28.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審議小組與專家小組組成及運作辦法 第9條 …學校依前項規定提出之補評估申請,應指定期日,由專家小組委員至建教合作機構辦理現場補評估,並作成補評估報告,報主管機關審查核定後,將審查結果通知學校。學校於辦理建教合作期間,因不可歸責於學校之事由,必須將建教生轉安置至其他…
  29.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審議小組與專家小組組成及運作辦法 第10條 …告審查未通過者,應否准學校之申請;通過者應決議各學校申請之各建教合作機構得招收建教生人數及學校總計得招收建教生人數,並均應將審查結果通知學校。學校於收受前項准駁結果通知後,其有不服者,得依訴願法規定提起訴願。
  30.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審議小組與專家小組組成及運作辦法 第11條 學校經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建教合作者,自核准之次日起二年內,與同一建教合作機構再辦理建教合作,其辦理科別無變動或實習式建教合作班實習期間未達八星期者,得向主管機關申請免現場評估,經審議小組審查通過並經主管機關核定者,免予辦理…